我国会计专业硕士培养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会计专业硕士(本文指在职会计专业硕士,不包括全日制会计专业硕士)的培养对我国会计行业的良性发展以及会计行业后续教育都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同时也影响到会计管理水准。本文将从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培养过程与培养质量评估等方面分析我国会计专业硕士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参考性建议。我国现有会计硕士试点高校25所,由于有些高校的培养方案不能获取,因此选择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清华大学(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合办)、中国海洋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武汉大学、重庆大学、中山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南开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合办)与湖南大学13所培养高校作为研究对象。
一、培养目标特色不明确
2004年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参考性培养方案》对培养目标比较含糊,各高校围绕国家提出的会计硕士培养目标做了适当的修正,但是特色不鲜明,主要表现在:1.培养方向大同小异。有高校按岗位职责设置了CFO方向(或总会计师)、高级CPA方向、高级金融分析与风险管理师方向;有高校按业务领域设置,从会计、财务管理、审计与税法四个方向设置;有高校综合考虑业务领域与岗位职责设置研究方向;有的高校甚至没有明确研究方向。2.培养层次不鲜明。虽然各高校培养方向不同,但是培养的层次一致,都定位为高级管理者,这与我国会计专业硕士点都开设在会计类一流大学有关,不利于满足各层次会计管理者的需求。
二、课程设置乱像严重
(一)课程模块结构不严谨。13所学校的课程模块不统一,归纳起来主要有5种模式:1.核心课程+方向课+选修课;2.公共课+专业课+选修课;3.核心课+必修课+选修课;4.公共课+专业必修课+方向课+选修课;5.核心课+选修课。我国高校之所以形成上述5种模式,是由于各高校折衷借鉴发达国家办学经验的结果,并没有考虑我国宏观的办学环境以及自身的办学条件。
(二)学员专业背景的要求名不符实。我国高校招生的对象是具有本科学历并有2年会计或相关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由于这一规定比较模糊,导致很多高校为了争夺生源不顾学员的专业背景,对没有专业背景的学员也没有开设前修课程和考核规定。这一点与国外差距较大,如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规定了项目修读的专业背景,学员必须修读了宏观经济学原理、微观经济学原理、统计学原理、财务会计原理等课程,以及具备计算机制表技术与熟练的英语,学员没有相关专业背景,在修读会计硕士期间必须同时修读上面4门课程,且不计学分。
(三)课程设置任意性强。各培养点的课程设置比较混乱,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绝大部分高校没有课程描述。13所学校中,只有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财经大学对其所有课程都有描述,武汉大学对其核心课程有说明,但是对非核心课没有说明,其余10所学校都没有课程描述。2.核心课程中法律、会计准则与审计准则方面的课程比较少。13所高校基本接受了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2004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参考性培养方案》中9门课程作为核心课程,但是与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与悉尼大学的会计硕士核心课程对比可知:我国所有高校的核心课中没有开设公司法律环境、会计准则与审计前沿及税法基本原理等课程,且对国际会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重视不够。3.很少设置方向课课程池。13所高校中,只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针对不同的方向设置了各方向的课程池,供学员选择课程修读,绝大多数高校不分方向设置大课程池,对攻读任何方向的学员都适应。而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设置了4个方向,每个方向都设置了一个小课程池,包括6门课程,要求学员在这一小课程池中选修,悉尼大学虽然不分方向设置一个适应所有方向学员的大课程池,包括21门课程,但是对每个方向的学员在大课程池中必修的课程有明确规定。此外,我国会计硕士课程设计中,只是象征性按照指导委员会规定开设了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很少有高校在方向课或选修课中自发的开设商业伦理与道德的课程,会计硕士实习(或专题讲座等)设置也比较混乱。
三、培养过程监督力度不够
在明确会计硕士培养目标与培养方案确定的条件下,培养环节对会计硕士培养质量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高校在培养过程中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为了降低培养成本,部分高校将会计硕士的部分课程与学术型研究生集中开课,以学术型研究生为中心,进行纯理论的讲授;2.集中上课时间比较短,且任意压缩上课时间、删减课程。3.某些课程开设过程中教师上课的随意性很大,课前没有精心准备,且开设同一门课程的教师之间协调性很差,经常出现教师讲授的内容重复率高的问题。4.课程考核制度失灵。主要表现在教师对课程考核不认真,课程考核内容与考核方式很随意。培养过程中出现这些问题反映了会计硕士培养过程缺乏监督,也说明培养过程不能只靠高校自我监督,同时要借助外部监督力量。
四、培养质量评价机制不健全
国家评价会计硕士质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会计硕士专业指导委员会组织的评估,另一方面是省级学术委员对会计硕士毕业论文的抽检。学校层面自我评价体现一个原则,只要宏观层面评价没有出现问题,学校层面的评价弹性比较大,且评价过程比较注重以科研成果作为主要的评价指标,如主要抽检会计硕士的学位论文,在全国会计硕士优秀论文中的获奖情况,以及会计硕士案例库收录的学生案例数量等,并没有制定详细的会计专业硕士能力评价机制。由于许多培养高校与大型企业或行业联合办班,毕业后的学员不需考核都可以回原企业工作,学员所在企业也不会对学员的学习过程与结果进行考核,这进一步助长了培养高校利用这一评价真空来降低自己的培养成本。
五、建议
笔者认为,我国会计专业硕士培养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1.会计专业硕士缺乏详细的、操作性较强的能力框架指导培养的全过程;2.没有建立一套有别于培养学术性研究生的新的培养模式;3.配套的评价机制缺位。笔者认为,要根治这些问题需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相关主管部门须制定详细的会计专业硕士能力框架。IFAC2003年发布的《国际教育报告框架》指出能力是职业知识、职业技能与职业价值观,借鉴这一能力范畴,结合我国各高校对会计硕士的定位,构建我国会计硕士的能力框架,应将会计硕士定位层次分为高级与中级。高级的胜任能力包括决策能力、领导能力、战略规划能力、创造性等方面;能力要素包括知识、技能与价值观三方面,知识包括组织与战略领导、决策模型、公司治理、风险分析;技能包括政治与商业视野、系统分析能力、团队建设能力、人才培养能力;价值观包括维护公司正当权益、不参与舞弊或行贿受贿、关注公众利益和承当社会责任。中级的胜任能力包括分析能力、管理能力、协调能力、灵活性等方面;能力要素中知识方面包括项目管理、计划、分配与管理资源、业绩评价与监督;技能包括沟通协调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策划能力;价值观包括财务信息保密、不提供虚假财务信息。笔者提倡高校会计专业硕士定位为中级,因为从学位层次考虑,还有更高层次的会计博士,从教育空间考虑,我国还可以在MPAcc基础上开设EMPAcc。
(二)倡导“能力中心”培养模式。各高校须厘清会计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理论体系与实务体系,在厘清两大体系的基础上,合理匹配两大体系,以减少理论体系与实务体系错位匹配的现象。在实务操作层面,现阶段各高校可以采取“折衷”的多边教育模式,即融合“学科中心模式”与“能力中心模式”,当培养积累足够的经验之后,再逐步采用“能力中心模式”,与此同时会计专业硕士点不能只放在研究型大学,须逐步向应用型、特色型大学倾斜。
(三)形成会计硕士培养的三维评价体系。三维评价体系包括直接衍生于会计硕士能力框架的国家会计硕士评价体系、各培养高校结合自身专业特色制订的自我评价体系与社会评价体系。国家会计硕士评价体系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业资格考试与执业资格考试,各高校在会计硕士能力框架下自行制定自我评价体系,社会评价主要表现在对会计硕士的接受程度。同时要保持能力框架与评价体系的良性互动,建议会计硕士培养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挂钩,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过率来评价培养质量,也作为评价会计硕士培养资格的重要指标。S
(注:本文系广西教育厅教改立项“围绕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的会计人才培养模式全新探索与实践”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1JGB124;梧州学院教改立项“构建欠发达地区新升格地方本科院校教学管理中强式信任机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wygj2009B008;“梧州学院粤港澳产业转移研究中心”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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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海民,郑佩荣.对我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几个问题的思考[J].会计研究.2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