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粮食企业股权划转的思考
搞要:受宏观环境、区域金融风波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阶段。浙江省苍南县投资建设的发展遇到前所未有的困境,由于经济下滑,预算资金难以兑现,投资建设资金存在缺口,突出的问题是融资难。为了满足投资建设资金的需求,县政府以苍南县国有资产营运公司作为承担政府性项目融资任务的平台,将国有粮食企业等十几家企事业单位的股权无偿划转其名下,发行企业债券。本文分析了股权划转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国有企业 股权 划转
一、问题分析
股权无偿划转是指国有股无偿划转,国有股受让方一定为国有独资公司,其实质是公司控制权转移和管理层重组,目的是调整、理顺国有资本运营体系,利用优势公司管理经验重振处于困境中的上市公司。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无偿划转成为产权重组中特殊的并购形式。当前,苍南县为保证重点工程建设资金需求,拟由县国有资产营运公司为主体发行企业债券,由于申报时,县国资公司净资产、净利润和现金流均不符合规定要求,县政府决定将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等十几个企事业单位100%股权无偿划转在县国有资产营运公司名下,各部门在划转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对此进行分析。
(一)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股权无偿划转不符合企业主业及发展规划要求。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被划转企业主业不符合划入方主业及发展规划的,不得实施无偿划转”的规定。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是承担全县粮食储备、粮食应急供应及军粮供应的纯政策性补贴(亏损)企业,根据《浙江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地方储备粮的储备所需资金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承储企业应当在农业发展银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并接受财政、审计、农发行等单位的严密监管”的规定,不能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不能承担经营风险。而县资产营运公司的主业是从事资产营运,以盈利为目的,严重存在主业不符发展规划的现象。
(二)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股权无偿划转不符合储备粮管理办法的规定。《浙江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第六条“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具体承担储备粮的经营管理,并对地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与储存安全负责。承储企业不得从事与地方储备粮无关的其他粮食经营业务”和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地方储备粮以及地方储备粮仓储设施对外进行担保或者对外清偿债务”的规定,粮食收储企业必须作为一个独立的单元,专门从事储备粮食的管理工作。而县国有资产营运公司是经营国有资产的经营性企业,目的是创造利润,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且有投资、融资等相关职能,经营性企业即存在经营风险。收储公司与经营性企业包括国资营运公司以及其他事业性单位有本质的区别,不同性质企业不能进行随意的划转。
(三)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股权无偿划转不符合划转程序。国有企业股权无偿划转,应遵循国务院国资委颁布的《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划转双方应当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划入方(划出方)为国有独资企业的应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已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审议。划入方(划出方)为国有独资公司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未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所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事项,应当经被划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规定,以及苍政发[2009]218号文件规定“县粮食收储公司待条件成熟后,划转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精神不相符。为此,县粮食收储公司召开经理办公会议,专题审议资产划转问题。经会议审议认为,粮食收储企业具有其特殊性,股权划转给资产营运公司的行为,有悖于相关法规和政府文件,不宜进行股权划转,会议决定不同意进行股权无偿划转。
二、几点建议
股权无偿划转的标的只能是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而且只能在国有资产的代表中进行转让,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往往带有极强的行政性,政府色彩较为浓厚,是我国资产重组中的一种特殊的交易形式。在当今经济体制改革的背景下,粮食储备行业如何进行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来改善企业经营和生存状态,进一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是当前值得探讨的话题。基于上述原因,笔者认为,国有粮食企业产权(股权)无偿划转应与行业特点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应建立以理顺为主、改善为辅、维稳为妥的长效发展机制,特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国有产权(股权)无偿划转要理顺粮食企业管理体系。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构建和创新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新途径,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机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精神,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应按照政企分开、政府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的监管体制。县政府授权苍南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代表县政府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县政府其他部门原则上不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在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环境下,参照浙江省各地区国有粮食企业的归属管理来看,划归贸易、商务、农投、国资、发改、粮食等部门管理屡见不鲜,本县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划归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直接管理,是符合客观要求的,也有利于固定资产保值与增值和地方储备粮的安全保障。
(二)国有产权(股权)无偿划转应遵循的原则与程序。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无偿划转行为,保障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企业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需要;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划转双方协商一致。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无偿划转可行性论证报告一般应当载明下列程序:被划转企业所处行业情况及国家有关法规、产业政策规定;被划转企业主业情况与划入、划出方企业主业和发展规划的关系;被划转企业的财务状况及或有负债情况;被划转企业的人员情况;划入方对被划转企业的重组方案,包括投入计划、资金来源、效益预测及风险对策等。划转双方应当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划入方(划出方)为国有独资企业的,应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已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审议。划入方(划出方)为国有独资公司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尚未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所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事项,应当经被划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只有遵循原则和程序,才能事半功倍。
(三)国有产权(股权)无偿划转要有利于储备粮的安全。“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粮食既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战略物资,也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生活资料。粮食安全与社会的和谐、政治的稳定、经济的持续发展息息相关。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和应急机制,确保粮食市场供应,最大限度地减少紧急状态时期的粮食安全风险是政府的职责,也是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形势下,要体现粮食储备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须做好:一是规范企业行为。坚决贯彻执行《浙江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地方储备粮以及地方储备粮仓储设施对外进行担保或者对外清偿债务”和第十八条“地方储备粮的储备所需资金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承储企业应当在农业发展银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的规定。二是强化粮食安全意识。我县是严重缺粮的人口大县,历史上有许多惨痛的记忆;粮食储备对我县的防范粮食风险、保障粮食安全尤其重要。三是确保储粮安全。应确保落实省定县级储备计划,由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作为承储单位,并保证粮食质量达标,确保储备粮安全。
(四)国有产权(股权)无偿划转要维护员工队伍的稳定。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是1998年进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时,剥离原粮食系统中的政策性业务,单独设立从事粮食储备、军粮供应等政策性业务的公司,现有员工及离退休人员约400人,目前,员工生活待遇低、社会地位低,是社会边缘化的行业。粮食企业和粮食职工经历了数次流通体制改革的阵痛和企业改制的剧痛,严重影响了当前的各项工作,储粮安全存在不稳定的隐患。为此,在股权无偿划转前,一要贯彻执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实施无偿划转的规定,即“无偿划转涉及职工分流安置事项未经划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二要充分考虑职工的思想情绪波动,积极创建人人能上岗,个个有岗位,逐步降低劳动强度,提高科学保粮水平。三要营造企业转制后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生活福利待遇,来维护粮食企业员工的队伍稳定和健康发展。
(五)国有产权(股权)无偿划转要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粮食在人民生活中的重要性,决定了粮食企业的特殊性,在谋划粮食企业股权无偿划转过程中,决不能仅局限于解决企业眼前的生存。要立足于长远,更多地从地方发展的整体布局考虑,进行科学谋划,首先,要对粮食的属性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其次,要考虑到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战争和其他公共事件造成的粮食供应关系突变、保持粮食市场稳定。第三要从长远着眼,做到统筹考虑,保证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归属管理与业务指导的合理配置。
总之,粮食安全问题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也牵涉到经济发展的全局和社会稳定,必须建立健全一整套长期有效机制和有力措施,促进国有粮食企业的发展,确保地方储备粮安全。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