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对中心企业融资的作用分析
摘要: 为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2009年10月30日,创业板首批28家公司集中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在推行两年的时间里,创业板对中小企业的融资究竟有何作用,本文结合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辨证地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 中小企业 融资 创业板 作用
一、创业板推行前中小企业的融资状况
中小企业相比大型企业有其固有的特点,由于中小企业资产规模小、经营风险大、承受环境冲击的能力弱等制约因素,其融资在融资渠道及融资方式上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内源融资不足。我国中小企业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所需的资金大多是通过自有资金和企业生产经营后的积累资金,内部融资成为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然而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这种单一的融资渠道远远不能满足企业对资金的需求,企业市场的扩张受到严重限制,内源融资的不足成为遏制企业发展的一道障碍。
(二)信贷支持缺乏。商业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融资重要的外源渠道,然而,在我国很多商业银行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使得贷款审批权逐渐上收,这种高度集中的信贷管理模式严重阻碍了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资金贷款,同时由于银行执行不良贷款率,而中小企业自身管理不够规范,经营风险较大,信用等级不高,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持谨慎态度,而是将大型企业作为银行贷款的主要对象,中小企业则陷入了融资困难的境地。
(三)直接融资受阻。中小企业自身的资产少,规模小,管理不规范,经营风险大,在上市条件和国家相关法律的约束下,中小企业往往未达到上市融资的资格,加上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之多,竞争较强,更加剧了直接上市融资的难度。
二、创业板对中小企业融资起到的促进作用
(一)拓宽了中小企业外源融资的渠道。从目前境内创业板首批挂牌企业来看,选择直接IPO方式登陆创业板实现融资是中小企业的一个重要选择,境内创业板上市门槛和上市费用较低,上市程序简单,在市盈率方面都有较大优势。 截至2011年8月底,已有258家企业通过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超过1 800亿元,创业板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提供了平台,成为中小企业的又一外源融资渠道。
(二)为中小企业提供了间接的融资渠道。创业板通过对风险投资机构提供有效的退出机制,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又一融资渠道。在国外,风险投资是中小企业重要的融资渠道,而在我国,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条件较差,信用等级较低,缺乏有效的风险担保机构,使得风险投资对中小企业缺乏信心,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有效的退出机制,风险投资就不能通过资金在中小企业中有效的退出,实现自身资本的增值。创业板推出后,风险投资可以积极地通过对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进行投资,获得较高收益,进而使得创业板市场有着丰富的资金来源。
(三)规范中小企业运营和完善其治理结构。大多数中小企业在上市之前存在产权关系不清、家族管理等问题,在上市条件的要求下,企业必须进行上市前的改制,使其符合上市要求,通过对企业制度的规范、治理结构的改善以及现代管理制度的建立,促进企业规范经营管理,提升企业形象,提高竞争力,为企业上市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创业板对大多数中小企业融资作用评价
(一)创业板市场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从创业板市场融资企业的角度来看,虽然创业板市场上市的门槛较低,但是由于我国中小企业数目之多,竞争比较激烈,对于他们来讲,获得上市机会比较小,而且,在我国,地区差异比较明显,上市企业大多在沿海一带,东部市场占有率超过50%,而中西部上市的企业较少,东部和内地差异比较明显;从创业板市场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在创业板市场中,机构投资者占有比例很少,大多数投资者都是散户,他们信息获取和分析能力不强、风险意识不够强,这都不利于中小企业后续的融资,同时对中小企业融资风险也有很大的影响。
(二)创业板市场存在一定的风险。
1.高估上市企业的价值。一方面,我国创业板的定位主要是“两高五新”企业,由于上市企业对自身无形资产的过高估计,进而对企业未来的发展过于乐观,在股票发行的时候会确定较高的发行价,会导致企业价值的高估;另一方面,满足创业板上市要求的企业并不多,因此,投资者可选择投资的企业较少,又由于投资者对高成长性的企业有较高的期待,导致股价会因此被抬高,但实际上却与企业本身的价值相差很远。
2.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市盈率较高。通过对深交所创业板、中小板及主板上市企业的市盈率分析,创业板上市企业的市盈率远远高于中小板和主板上市企业。较高的市盈率有利于企业获得较多的资金,但是由于创业板企业通常是成长性企业,存在较大的风险性,一旦企业经营业绩不好,会导致股价波动,影响投资者的投资热情,使得企业面临退市的风险;同时,市盈率总体的趋势是回落的,创业板市场逐渐去除“泡沫化”,趋于理性,一方面受到国际宏观形势和国内紧缩货币政策的影响,资本市场出现低迷现象,另一方面,创业板在推出初期,存在盲目炒作的现象,当前很多初期估值过高的股票逐渐回归合理的估值水平。
四、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的相关建议
(一)加强对创业板市场的监督。创业板市场与其他资本市场一样,存在较高的风险,因此,国家监管部门应该强化监管制度,加大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尤其是科技型企业要严格披露其科技投入的变化,从而使得企业财务信息准确透明,正确引导投资者的投资方向,既有利于创业板市场的稳定,也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后续融资。
(二)培育理性投资人,引导机构投资者。在我国创业板市场的投资者中,个人投资者占大部分,因此,提高这部分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及正确引导他们的理性投资对于稳定创业板市场具有重要作用,同时,还要积极引导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投资者进入创业板市场,不仅为创业板市场注入了大量的资金,同时也为创业板市场的进一步稳定和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三)强化企业风险意识,合理选择投资。对于没有达到上市要求的企业要提高企业治理水平,完善经营管理,争取早日上市,扩大融资渠道;而对于已经上市的企业,要提高风险意识,一方面要不断完善企业的管理水平,积极向公众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另一方面,企业要对募集的资金选择合理的投资领域,不要因为募集资金过多而盲目投资,既不利于资金的合理运用,还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因此,企业的良好发展对整个创业板市场的稳定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而创业板市场的稳定又给企业融资创造了良好的融资环境,两者之间是互相影响、循环发展的关系。Z
(注:本文系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我国差别报告会计准则体系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09YS51;财政部课题《非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08KJB16)
参考文献:
1.郭菊娥,熊洁.创业板风险的形成机理及其防范对策[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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