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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工作

  一、提高对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必要性的认识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创举,1991年上海市借鉴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率先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十多年来,住房公积金制度迅速发展,对开辟住宅建设融资的新渠道、支持住房建设、增强职工住房商品意识、调整个人消费结构、拉动个人住房消费、改善居民财产结构、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截至2005年年底,全国累计向近523.5万户家庭发放了个人贷款,金额4599亿元,累计向地方政府提供廉租住房补充资金36亿元解决贫困家庭住房困难,有效地提高了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职工购房支付能力。如此巨额、如此重要的资金,加强其内审是十分必要的。
  1、新修订的《审计法》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加强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2002年国务院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规定设区城市只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可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按此规定相继进行了机构调整,调整后的机构普遍设立了分支机构和经办网点。截至2005年年底,全国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340个,工作人员达1.5万多人。2006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审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按此规定,结合调整后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实际情况,加强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势在必行。
  2、 资金性质决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必须加强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其所有权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截至2005年年底,全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已有6329.7万人,累计归集总额达9759.5亿元,归集余额为6259.5亿元。可见住房公积金涉及千家万户,是一笔资金量很大的“民生资金”,是广大职工的安居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必须加强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维护所有者权益、保障社会稳定。
  3、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发展需要内部审计。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国还是一项新制度,只有10多年的发展历史。要使其健康、持续发展,必须充分挖掘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内部潜力,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自我促进作用,不断对制度加以完善、改进和创新,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近年的案例从反面印证了加强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湖南郴州住房公积金主任李树彪与银行勾结,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规定,不对借款人是否符合有关贷款的条件、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安全性、合法性、盈利性进行审查、评估;不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的可行性进行审查;不对贷款进行贷后跟踪,用单位的存款作质押,搞违规贷款,涉嫌贪污1.2亿元住房公积金。该主任在法庭上供述中谈到,“制度不完善,有空子、有漏洞,为我赌博动用公款提供了方便。”试想如果湖南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日常工作中,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完善内控制度,就不会留下制度空子,国家也不会因此受到重大损失。
  二、如何加强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工作
  1、建立独立、客观的内部审计机构,充实审计人员,提高人员素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普遍下设若干分支机构和业务经办网点,实行法人内部授权管理,且管理的资金量相当大。因此,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充分提高对内部审计的认识,建立独立、客观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具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强的内部审计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同时还要加强审计理论知识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2、加强内部审计信息建设,运用计算机技术提高审计效率,改善审计手段。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建立了“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的信息化管理,这为住房公积金实现计算机辅助审计提供了良好的先决条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条件,在市场上购买成熟的内部审计软件,逐步开展计算机内部审计,提高审计效率。目前,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正处于大面积更新、升级阶段,各地运用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在新系统的开发设计中充分融入内部审计的管理思想,加强计算机控制和内部审计信息建设。
  3、查找内部管理风险点,完善、整合内控制度,定期评价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都纷纷制定了众多的内控制度,但内控制度不够系统化和统一化。为此应结合风险点查找,完善和整合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内控制度。同时还应对内控制度进行定期的评价,分析和监督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在工作实践中不断修改和完善内控制度,以确保住房公积金管理“有规可循、有规必循”。
  4、重点开展资金运作审计,提高住房公积金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05年3月,人民银行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受托银行专户内的沉淀资金,从以前按准备金存款利率计息,改按单位存款相应期限档次利率计息,即活期存款利率0.72%。但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目前支付给老百姓的利率规定的是1.71%,由此出现利率倒挂(-0.99%),加大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亏损风险。央行利率政策调整后,为确保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必须加强资金运作。加强资金运作必定带来更大的风险,因此,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的重点就是资金运作的审计。这种审计不仅仅是事后审计,更多的是事前和事中的审计。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转存定期存款、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国债投资等资金运作中,应规定内部审计部门全过程地参与重大资金运作的制度建立、计划编制、方案制定、决策实施、测算分析等工作。
  5、稳步推进分支机构、经办网点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和内部授权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其分支机构和经办网点实行法人内部授权管理,分支机构和业务经办网点应在授权范围内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责,不得超越权限。因此,各地应加强对分支机构和业务经办网点授权管理执行情况的检查,定期进行业绩考核,根据考核和检查的结果,按规定及时调整授权范围。要稳步推进分支机构、经办网点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对其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履行管理职责以及重大经济活动的决策情况、执行情况和效益情况进行重点审计。通过经济责任审计优化住房公积金内部管理流程,避免管理上出现漏洞和重复,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社会效益。(作者: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孙开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