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审计工作总结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
2012年,在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的任务和要求,注重发挥内部审计在促进依法行政、防范风险、规范财经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总结经验,根据教育部财务司《关于报送2012年教育系统审计工作总结的通知》(教财司函〔2012〕277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12年教育审计工作总结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根据教育部和我厅提出的关于教育审计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认真总结2012年教育审计工作。重点围绕工作创新、审计成效、规范管理、队伍建设、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等方面进行总结。同时,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教财〔2011〕2号)和我厅印发的《河南省教育系统处级以下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教审〔2010〕634号),重点总结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等。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在总结审计工作的同时,分别填写“审计情况统计报表”(附件1)和“审计机构情况调查表”(附件2),填写参照“填表说明”(附件3)。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填写“审计情况统计报表”时,既要总结本单位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还要统计汇总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的相关数据。
以上附件均可在河南教育财会网教育审计专栏下载(网址:http://jyck.haedu.gov.cn/)。
三、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于2013年1月20日前,将总结和有关报表书面材料报送河南省教育厅审计处(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河南省教育厅审计处,邮编 45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