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公开征求意见
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全新亮相。原《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施行15年后,财政部对其进行了修订。
记者了解到,在此次制度修订中,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核算内容和会计科目等方面都进行了较大调整。
比如,新制度新增公共财政改革涉及的会计核算,这也与其提到的“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相呼应。征求意见稿还对原制度中“科技产品”科目的核算进行了改进,考虑到科技产品在科学事业单位的特殊性,采用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方式对科技产品成本进行核算,从而确保科技产品成本数据真实、准确。
此外,新制度的诸多重要变化如下:新增在建工程核算内容、增设“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核算内容、调整“专用基金”科目核算内容、细化事业收入科目的设置、细化事业支出科目的设置、调整收入支出表的结构和增加支出与成本费用调节表。
现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对规范科学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服务科学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原制度部分内容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此外,2012年12月,财政部先后发布了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对科学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信息提供等都提出了新要求。而为贯彻落实科学事业单位管理改革新要求,规范会计核算,财政部又对原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