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会计准则建设与借鉴
摘要:墨西哥企业会计准则不由政府部门制定,而是由非政府性质的财务报告准则研究会发布,在重大方面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持了趋同。
墨西哥财政部是会计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下设全国会计协调委员会(CONAC),负责制定发布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主席由财政部部长担任,委员由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财政系统代表组成。与政府会计准则不同,墨西哥企业会计准则不由财政部直接制定,而是由非政府性质的财务报告准则研究会(CINIF)研究发布,并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但墨西哥财政部从监管者角度对企业按照CINIF发布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进行监督检查。
企业会计准则
墨西哥财政部下属税务局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和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员工人数300人以上、营业额300万美元以上或总资产500万美元以上)必须于每年6月30日之前向税务局提交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提交的财务报告可以按照CINIF发布的墨西哥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也可以直接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编制。为提高本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税务局鼓励企业直接按照IFRS编制财务报告。
为增强企业财务报告的可比性,CINIF在制定本国企业会计准则时采用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策略。墨西哥作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新兴市场经济体工作组的成员,参与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关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完善工作。目前,墨西哥企业会计准则在重大方面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持了趋同(根据墨西哥普华永道的统计分析,墨西哥企业会计准则有90%的内容与IFRS一致),但因与美国存在较多的经贸往来,个别准则内容与美国财务报告准则更为接近。
政府会计准则
墨西哥财政部于2008年成立全国会计协调委员会(CONAC),专门负责制定政府会计准则。CONAC主席由财政部部长担任,联邦政府指派1人(通常来自财政部)担任委员会技术负责人,各州政府推荐4~6名代表、各市政府推荐6名左右代表参与委员会工作,确保委员会制定的准则符合各州市的实际情况和基本利益。根据委员会章程,各州市代表每8个月轮换一次。
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从国家层面制定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制定政府会计准则过程中,借鉴吸收了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理事会(IPSASB)发布的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同时充分考虑本国的国情实际,基本实现了本国政府会计准则由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的转变。目前,经委员会集体审议,CONAC已经正式发布了较为完整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计划于2013年在所有政府机构(含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和非营利组织施行。但是,由于各州政府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异,预计政府会计准则在各州的执行范围和推行深度将会出现较大差异。
对我国会计准则建设的启示
墨西哥和中国都是新兴市场经济体国家,同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新兴市场经济体工作组成员,两国具备扩大会计双边交流合作的基础和条件。墨西哥会计准则建设方面的一些做法,对我国会计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墨西哥联邦政府采用“联邦政府财政部牵头领导、各州市政府积极参与”的举国体制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建设,有利于在政府层面形成合力,有利于建立全国统一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目前,我国正致力于建立一套较为完备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墨西哥财政部成立全国会计协调委员会(CONAC)统筹推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定和实施的做法值得借鉴。
来源:财政部会计司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