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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运用成效及完善对策

摘要:对财政、住建、乡镇等各级各单位在危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责任进行划分,建立目标考核机制,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整合资源、扶持群众发展生产相结合,与镇村规划和环境整治相结合。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是改善农村群众居住条件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近年来,省级财政下拨我市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累计达9.54亿元,有力支持了以“巴山新居”为载体的新农村建设,加快了城乡统筹发展进程,各地农民新居和新农村聚居点,依山就势,错落有致,仿佛串串珍珠镶嵌在山村。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加快改造,不断优化人居环境。2012年全市计划农村危房改造37515户,实施改造45533户,超计划完成21%。2012年,各县(区)将危房改造项目重点分配到受灾区、干线公路沿线和省级新农村示范片等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按照“农户自愿、规划引领、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配套进行“改厨、改厕、改圈”和建“沼气池”,合理进行规划布局,拓展筹融资渠道,对分散危改户房屋采用统一建筑风格和色彩,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改变农民居住房屋质量不高、设施不配套、人居环境不佳的状况,真正实现了“农房像别墅,院子像花园,汽车开到家门前,自来水接到锅灶边”。
  (二)多措并举,确保特困户住新房。一是分类制定补助标准。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6万元,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75万元,有效缓解了最困难群众建房经济负担,实现了安居夙愿。二是五保孤儿集中居住。对农村五保、孤儿等对象的危房,原则上不再新建,通过敬老院和儿童福利院,实行集中供养,既解决住房难,又解决生活难。三是极度贫困特殊对待。对重度残疾、因病致贫、因灾致贫的极度特困户危房改造,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为基础,通过整合残保金、残疾人扶贫资金及涉农资金,有效解决特困户改造危房“筹资难”,同时在建设新农村聚居点时,适当建一部分廉租房,解决部分特困户无钱建房问题。
  (三)多元筹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2年各县(区)多渠道筹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42.7亿元,其中:中央补助31271万元,省补助12117万元,县(区)财政安排4566万元,农户自筹213658万元,农户借贷166316万元。同时,各地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加大项目联动和资金整合力度,将农村危房改造与乡镇道路、生态移民、异地搬迁、扶贫移民、小农水建设、新农村建设等项目结合起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和相关涉农项目的相互促动,整合涉农资金5亿多元,完成了农村危房改造45533户。在抓好危房改造的同时,配套推进以农田水利、农村道路等为重点的生产性基础设施,以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为重点的生活性基础设施,使农业农村生产条件不断增强。截止目前,全市改造县道路98公里、乡道路108公里,新建村道路195公里,硬化村道路621公里,新建聚居点道路113公里,建集中供水站42处、解决了1.8万人安全饮水等,大幅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四)创新机制,增减挂钩成效明显。各县(区)在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不断创新举措,使农村危房改造“锦上添花”。一是在农村危房改造与“巴山新居”建设工作统筹推进结合上做文章,引导附近区域危房改造户集中建房。二是与灾后重建、深山移民、地质灾害点搬迁等工作相结合,采取规划引导、功能吸引、政策激励等措施,以及迁建、新建、改建、扩建、风貌功能改造等方式,引导农民进入产业聚居点居住,全市共17037户农村危房户迁入326个产业聚居点,实现土地增减挂钩8393亩,有力支持了新型城镇化建设。
  (五)同步跟进,产业培育助民致富。各地坚持以促进农村危房户增收为核心,围绕农村危房改造,连片发展产业基地和集中养殖小区,形成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产业集群。去年以来,全市引进的温氏、翼展、塔基、浩湖等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带动7大特色产业带、45个现代农业万亩示范区、51个标准养殖小区、12个健康水产养殖基地建设,建成了以七彩林业产业为主的槐树新村、以红色旅游产业为主的王坪新村、以金银花产业为主的香炉新村、以富硒蔬菜产业为主的中岭新村等具有代表性的新农村。
  二、存在的问题
  (一)危改对象确定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根据危改工作要求,实施危改项目应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和调查小组调查核实、村民小组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乡镇政府审核申报”五个程序进行。但在实际操作中,个别地方五个程序简化为两个程序,即“村干部或群众直接到乡镇申请或申报,乡镇审核申报”。
  (二)危房鉴定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危房改造是对危险程度达到C级以上的现住房屋进行改造或重建。对房屋危险程度的鉴定,现在由各乡镇承担,他们没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只是根据墙体是否开裂、屋基是否走动等表象进行判定,极不准确。另外,在对损坏危房进行加固修复中,缺乏专业技术人员,不能科学指导,不能保证修复的危房质量。譬如对土坯房、穿斗结构房的概念不清,鉴定标准不一致,导致穿斗结构房实际数少于上报数量,而土坯房实际数大于上报数。
  (三)危改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乡镇在资金管理、危改对象申请、审定、项目实施、资金发放等方面没有一个具体的、长效的管理规定或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在资金使用中超出“危改”范畴。
  (四)地方配套资金需进一步到位。根据《四川省2011~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在资金筹集上要求各地从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的实施出发,参考农村D级危房改造方式、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的困难程度,自筹资金能力,在确保完成改造任务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配套资金的补助标准。而实际工作中,部分县(区)配套资金准备不足或不到位。
  三、对策和建议
  (一)严格审批程序。危改对象户的确定及补助金额必须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群众评议表决、村委会上报、乡镇审核、公告公示等程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增减或调整,若有增减或调整必须公平公正、阳光操作,避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严格资金监管。一是明确危改资金使用申请、审核、实施、检查验收、补助标准、资金发放等内容。对财政、住建、乡镇等各级各单位在危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责任进行划分,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中违纪违规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二是加大对低保户、困难户危房改造资金的投入力度,降低或取消一般户危房改造补助。各乡镇、村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逐步消化危房、土坯户,实现农村住房质量和形象整体上台阶。
  (三)严格统筹管理。科学规划,突出特色。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有特色”的原则,从改善人居环境、改变农村面貌的实际出发,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整合资源、扶持群众发展生产相结合,与镇村规划和环境整治相结合,与通电、通路、通水、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相结合。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中,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对建房的设计式样、颜色、施工标准和质量要求等要有明确规定,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
  (四)严格质量把关。按照《四川省农民住房建设质量控制管理导则(试行)》的要求,县(区)住建部门应安排专人专班深入施工现场,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进行质量验收,凭验收单发放补助资金,为百姓把好质量关,把农村危房改造房建成“放心房”、“满意房”。
  (五)积极筹措资金。由于我市处于老边穷地区,地方配套资金、农民自筹建设资金相对困难,大部分农户靠借贷进行危房改建,户平补助资金根本不能满足需要。因此,一方面希望上级部门应结合各地实际,对贫困地区提高补助标准,尽量减少地方政府和当地老百姓资金筹集的压力;另一方面,各县(区)在做好预算安排的同时,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作者:王力锋 严 云 单位:巴中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