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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厅举办公私合作模式专题研讨会

摘要:积极推广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准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降低各级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

 1月14日,省财政厅在长沙举办公私合作(PPP)模式专题研讨会。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石建辉主持研讨会,财政部金融司马勇博士和中投公司专项投资部总监张勍对PPP模式进行专题讲解。中央在湘和省直相关单位相关人员、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代表、部分金融企业、大型国有企业以及有实力的民营企业的代表参加会议。

  公私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简称PPP)是指政府和企业(含民营和国有企业)为提供某项公共产品或服务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合作机制。PPP模式的核心是,将政府资源与私人部门投资相结合,为消费者供给最优公共产品。发达国家普遍将公私合作作为缓解财政压力、提高公共服务效率的一次变革。

  PPP与传统的BOT模式(即建设—经营—转让模式,是私人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特殊的投资方式)有联系,但也有很大区别。PPP和BOT都以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收费权为特征,主要区别在于PPP模式下政府更多地参与项目中后期工作,而私人部门更早地接入项目前期论证,可以说PPP是BOT的“升级版”。

  当前,在我国正着力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鼓励过剩产能“走出去”的背景下,推广使用公私合作模式,不仅是一次微观层面的“操作方式升级”,更是一次适应市场起决定性作用、适应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适应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在宏观层面的“体制机制变革”。积极推广PPP模式,有利于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准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在降低财政支出压力的同时,降低各级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特别是在当前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化解地方融资平台风险的背景下,PPP模式有助于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转变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由政府包办转为公私合作,缓解融资平台债务高的问题;二是引入市场竞争激励机制,由国有企业管理转为公私共同管理,解决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低的问题;三是拓宽投融资领域,降低或取消民营资本进入门槛,解决私人资本进入难的问题。

  今年,湖南省财政厅准备选取部分市县开展试点,力争使PPP模式在湖南省率先试点、率先突破。

作者:办公室、金融债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