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内部审计的机构独立性与人员胜任能力探讨
摘要:从高校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情况及其隶属关系两个方面对内部审计设置的独立性进行了调查,实施高校内部审计质量的检查与评估,促进提高内审人员胜任能力。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迅猛发展,高校呈现出办学规模化、投资多元化和经济复杂化的趋势,高校内部审计在依法治校、自我约束、科学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高校内部审计在机构独立性与审计人员胜任能力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在对浙江省48所高校内部审计现状进行调查统计的基础上,提出了改进高校内部审计的若干建议,以期推进高校内部审计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调查情况
(一)调查样本
2012年,课题组以调查表形式对2011年浙江省高校(未包括教育部直属高校)的内部审计工作状况进行了调查。共对48家高校进行调查,其中省属高校21家,非省属高校27家。由于独立学院普遍未设立内审机构,调查对象未包括由各高校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设立审计职能部门的独立学院。调查回收有效问卷48份,回收率达100%。个别高校调查表回答存在有歧义性理解的,为保证调查质量,笔者与该校内部审计相关人员进行了逐一核实。
(二)调查内容
调查表对2011年浙江省高校的内部审计工作状况进行了调查,主要涉及如下几个方面:单位基本情况、内审机构基本情况、内审人员情况、内审业务开展情况、内审工作成效等。
二、高校内部审计现状调查
(一)关于高校内部审计独立性
内部审计能否发挥其确认和咨询职能,取决于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水平。而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最主要标志是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独立性及其隶属关系。《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2号——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第五条指出,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主要受机构与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关系的影响,并需要依靠规范的机构管理工作得以保证。因此,调查问卷从高校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情况及其隶属关系两个方面对内部审计设置的独立性进行了调查。
1. 高校内审机构设置的独立性。调查显示,62.5%的浙江高校采用纪检监察或与监察合署办公的形式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浙江省属高校独立设立审计机构的比例达到57.2%,远高于非省属高校的比例18.5%;有1所高校与党委办合署设立内审机构。由此可见,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仍然是制约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而且该问题在非省属高校显得更为突出。
2. 高校内审机构的隶属关系。调查显示,浙江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归纪委书记分管的比例最高,达到75%;内部审计由校长主管的高校有8所,占16.6%,其中省属高校内部审计由校长主管的高校有5所,占23.8%;由校长分管、纪委书记协管的高校有2所,占4.2%。
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规定,内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并报告工作。按规定由校长分管内部审计工作的情况不够乐观,且这个现象在不同类型高校都相似存在。
(二)关于高校内部审计岗位的配备
审计机构的审计能力与审计人员的数量多少密切相关。《中国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第四条规定,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应配备足够的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数量应不低于教职工总数的2‰。2011年浙江样本高校设有145名专职内审人员,平均每所高校审计人员数量为3人。样本高校中,有39所高校审计人员数量达到了该校教职工人员编制的比例要求,占81.1%;有11所高校未达到人员编制的比例要求,占18.9%。但是,由于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多数高校都有相当数量的合同制教职工,各高校合同制教职工人数未在计算内审编制的基数范围内。
鉴于高校规模大,高校资产总额高(浙江省属高校和非省属高校平均资产总额分别为17.6亿、8.2亿),资金流量大(省属高校和非省属高校平均收入总额分别为5.2亿、2.9亿),审计任务繁重,浙江高校审计机构聘请了55名兼职审计人员参与了审计工作,专职、兼职审计人员的比例为2.64:1。
(三)关于高校内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将内部审计师胜任能力(competency)定义为“内部审计师在执行内部审计业务时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问卷从专业、职称和从业年限三个方面来调查了解内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
1. 高校内审人员专业情况。内部审计队伍应由具备经济、管理、法律、建设工程、信息系统等方面专业素质的人员组成。调查显示,有74.5%的内审人员的专业类型是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审计师类、会计师类、经济师类和工程师类,符合内部审计是专业性较强的专业技术岗位特征。值得注意的是,浙江高校工程师类内审人员只有4.8%,且浙江非省属高校中竟然没有一个工程师类内审人员,缺乏从事基建工程审计和修缮工程审计等相关审计工作的人员。当然,由于高校执行轮岗政策等缘故,也有25.5%的其他专业人员在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2. 高校内审人员的职称情况。目前,我国审计、会计、工程等职称均采取全国统考和综合评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一般来说,职称水平能够综合反映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调查显示,浙江高校内部审计人员中中高级职称的审计人员占审计人员的76.5%。其中,有33.1%取得了高级审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的职称,高职称审计人员比例较高。内审人员中有24名取得了注册会计师、注册内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占16.6%。当然,也有13.1%的内审人员未取得各类职称资格,这与有的高校将审计岗位定位为行政岗位而非专业技术岗位有关。
3. 高校内审人员的从业年限。内部审计是一种需要依赖审计人员综合运用知识和经验进行判断的职业。审计人员在长期的审计工作中逐步积累经验是提高职业判断能力的主要方式。
调查显示,高校内审人员从事内审工作的年限主要集中在0-5年,达到55.2%。其中,非省属高校0-5年从业年限的内审人员比例更高达68.1%,这与非省属高校办学历史短、成立审计部门开展内审工作时间短有直接关系。浙江高校6-10年与10年以上从事内审工作年限的人员分别为24.1%和20.7%。
(四)高校内审工作开展情况
1. 高校内审业务类型。调查显示,浙江高校48所样本学校2011年总共开展各类审计项目3129项,省属高校和非省属高校年度平均审计项目分别达到111项和29项,审计工作量大。其中:基建工程和修缮工程等工程审计项目2124项,占68%,显示目前高校基建项目和修缮项目较多,工程审计仍是当前高校内审的工作重点;其次是财务收支审计270项,占审计项目的8.6%。
2011年浙江高校内部审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211项,开展管理审计10项,还开展了物资采购比价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其他类型审计514项,显示高校尤其是省属高校正在逐步开展从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转型。
2. 高校内部审计业务开展方式。调查显示,高校多数审计项目是由内审人员自主完成,占64.1%;委托中介机构完成的审计项目达到1086项,占34.8%。这与基建工程项目、企业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大额科研经费审计项目需要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法律规定有关;有32项审计项目是由高校内审人员与中介机构合作完成。
(五)高校内审工作绩效
2011年,48所高校内审机构145名审计人员共完成审计项目3118项,全年可用货币计量的审计工作成果为18532万元。从审计人员看,人均审计成果127万元。另外,内部审计提出各种整改建议和合理化审计建议1335条,对规范高校经济秩序、完善内部控制、堵塞漏洞、规避风险有现实意义。
从审计成本看,2011年浙江高校内部审计部门成本(含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714万元,支付中介审计费用347万元和其他审计费用5万元,审计成本总计1066万元。按审计总成本计算投入产出比为1∶17,按审计部门成本计算投入产出比为1∶26,高校内部审计投入产出效益显著。
三、调查结论
通过以上调查与对比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 高校都通过独立设置或合署办公方式设置了内审机构,履行审计职能。
2. 多数高校审计机构由纪委书记分管或内审机构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反映出“内审机构是一个以监督职能为主的监督部门”的传统观念在高校仍没有根本转变,内部审计转型任重道远。
3. 从高校内审人员的高、中级职称比例、内审人员从业年限、专业结构和独立审计项目可以看出,高校有一批能满足高校内审实际需要的内部审计人员。
4. 高校内部审计能与社会审计优势互补,通过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解决了人手不足与任务繁重的矛盾,提高了审计效率,也提高了内审工作的独立性水平。
5. 高校内部审计成果表明,内部审计除了能改进管理、堵塞漏洞、规避风险,其投入产出经济效益也非常明显,内部审计值得教育主管机构、高校进一步重视和加大投入。
四、调查启示
根据上述调查与对比分析,可以形成如下启示与建议:
1. 合理设置内审机构,提升高校内审独立性水平。独立性是内部审计工作的灵魂,也是内部审计的立身之本。教育主管机构及高校要按审计署第4号令和教育部第17号令规定,独立设置高校内审机构,由高校主要负责人直接分管内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独立性和权威性,促进内部审计发挥应有的作用。
2. 优化内部审计人员结构,按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培训内审人员。高校内审人员专业结构偏向于财务背景,而当前高校经济日趋复杂,需要内审人员提出更多的咨询、诊断服务,且高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繁多,需要增加具有法律、工程类等专业背景的内审人员,优化内审人员专业结构。浙江平均每所高校审计人员数量为3人,内审人员少,这要求每个内审人员具备担任某类型审计项目负责人的能力。高校需要通过人才引进和加强培训与交流等方式,使内部审计人员具备审计项目负责人的职业胜任能力。
3. 内审机构负责人要打造学习型内审机构,领导内审人员实施审计转型。高校内审机构负责人在组织完成财务收支审计、工程竣工审计等常规项目审计任务的同时,要积极顺应审计发展趋势,转变审计理念,打造学习型内审机构,加强内审人员学习与交流,领导内审人员实施审计转型。可以借鉴美欧国家大学的内部审计经验,定期开展高校风险和控制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配置有限的审计资源,合理安排和实施审计计划,及时发现控制薄弱环节和风险点,提供审计咨询,提高审计价值。
4. 加大合作审计的力度,在合作审计中提升内审人员的胜任能力。目前浙江高校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合作审计的项目比例很低,只有1%。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合作审计,能充分挖掘注册会计师或造价工程师的专业优势,可以发挥内审人员熟悉高校管理的优势,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
5. 实施高校内部审计质量的检查与评估,促进提高内审人员胜任能力。由于各高校内审人员的专业背景及从业经验相差较大,或由于内审人员不足等原因,导致高校之间内部审计质量差异较大,有的无法按照审计准则规范程序实施审计,存在有较大的审计风险。各省审计机关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计机构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高校内部审计质量检查与评估,促进高校进一步加强审计机构与人员建设,促使内审人员严格依法审计,保持职业谨慎性,提高内审人员的审计能力与素质,保证审计质量。
作者: 罗金明 张其宏 单位: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