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口岸街道财政所创先争优见成效
去年以来,高港区口岸街道财政所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文明创建等活动,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先后荣获泰州市区 “文明单位”“泰州市规范化财政所”和“泰州市四星级基层站所”等荣誉称号。
一是强化能力建设。加强学习型财政所建设,构筑终身教育培训体系,开展财政业务和岗位技能培训,用好市区财政培训新阵地,不断完善干部知识结构,拓宽全所人员的知识面和工作视野。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本领和水平,切实提高全所人员分析形势、把握大局的能力。
二是完善岗责体系。从适应形势要求和工作实际出发,与时俱进地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量化细化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与内容。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对所内岗位人员适时进行轮岗。完善考核办法,抓好重点工作督查,规范制度执行落实,完善奖惩机制,提高财政效率与质量。
三是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从大处着眼,从细节入手,倡导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努力促使财政工作由被动应付向主动创新、由忙碌繁杂向规范有序、由“过得去”向“过得硬”转变,努力营造“事事有人做、责任有人担、奖惩有依据”的工作氛围,努力提高财政工作效率,提升财政服务质量,提升财政所队伍形象。
四是推进廉政建设。不断规范财政所人员理财、从政行为,着力开展好“权力搜索”和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提高全所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
作者:周建明 奚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