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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审计部门主导”模式发展纪实

陈德霖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你很难想象一个成立不足三年的县级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能够得到浙江省副省长、宁波市委书记、市长,市委组织部长、宁海县委书记、县长等各级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如果不是亲自翻一翻审计档案,你很难想象不足三年的时间里,开展了村级集体经济审计项目315个,审计资产总金额16.66亿元,发现涉嫌违法违纪案件31起,涉案人员31人,涉案金额1032.38万元,4人立案调查,10名违纪人员受到处分;如果不是走乡进村,耳闻目睹,你很难想象,村镇干部、村民百姓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这么拥护……

  到宁海县调研农村集体经济内部审计,让人为之一振。透过一系列领导批示、一串串审计数字和一个个群众的口碑后面,我们看到宁海县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一系列创新之举和在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探索与成就。

新模式破解农村审计困局

  早在2011年以前,该县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由县农林局农经总站牵头,各乡镇农经站负责组织审计。由于各乡镇农经部门既负责本辖区村级财务管理和核算,又负责组织审计,加上乡镇内审人员不足,专业性不强,导致审计效果不理想。群众对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审计模式信任度不高,村级“三资”管理引发的矛盾和群众上访事件不断增加。

  破题还需创新!2011年5月,宁海县委县政府召开了专项办公会议,决定将原由县农林局实施的农村审计职能划转由县审计局负责,结合该县下属18个乡镇(街道)的实际,并经县编委批准,将各乡镇(街道)农审人员全部集中,成立县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以下简称农审中心),核定编制18名,农审中心以第三方身份开展对农村的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创新出实效。县农审中心通过从乡镇(街道)选调12名农审业务人员,公开招考6名审计专业人员,组成农村审计团队,对全县村级财务进行专业化审计。团队通过“走出去”取经,“请进来”授课,召开审计工作交流会等形式,快速提升农审人员的业务水平。在此基础上,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审计程序,按照“三年一轮审”的要求,对全县18个乡镇(街道)427个村社进行轮番审计。

  农审中心成立后,按照村(社)集体经济规模和信访登记情况,分为重点类、普通类和简易类,对重点审计对象予以先行审计。同时,受理了其他部门转来的要求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的信访案件,与信访人员面对面了解情况,不规避问题,不转嫁责任。对村民反映的问题,通过查清问题,查明真相,化解矛盾,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增进了干群互信,优化了村级组织环境。

新方法促进审计阳光化

  县农审中心作为专业审计团队,以第三方的立场对全县村社“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进行审计监督,解决了农村审计的专业性、独立性和权威性,突破了多年来农村审计监督的发展瓶颈。破解困局只是发展的第一步,怎么审至关重要,通过让农村审计“接地气”,尊重群众意愿,解开群众心结,实行“二公开、二参与、三结合”的审计新方法,促进农村审计“阳光化”。

  “二公开”,即公开审计通知书,公开审计结果。通过提前公告审计通知书,便于群众及时反映情况;公开审计报告的方式,除进行张贴审计文书外,还利用网络、电视台公开审计内容,村民随时可以通过网络,有线电视进行本村审计结果的查询,使审计的公开范围更广、时间更长。

  “二参与”,即对该村审计时,允许1-3名村民代表或信访人员代表参与审计全过程。如在对该县跃龙街道山峤村2009-2011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期间,信访人员对审计组能否客观公正审计存在疑虑,于是审计组派信访人员代表及其邀请的律师全程参与,对审计内容共同调查取证,监督审计全过程。村民对这一审计做法认同,对审计结果表示满意。

  农村情况复杂,审计注重“有理有据”外,还必须确保审计的高质量。农审中心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做到内查与外调相结合。即对账内账目认真审查,同时对账内存在的疑问需进一步核查的,及时做好账外调查了解;二是做到自审与参审相结合,在审计过程中,结合参审代表提出的问题线索,进行有针对性地审计;三是账内统计与实地勘察相结合,为确保审计证据确凿,审计实施过程中,对工程项目进行实地丈量、现场评估。

  农审中心在审计过程中运用新方法,做到审前让村民知晓,过程让村民参与,结果接受村民监督,不掩盖事实真相,敢于揭短亮丑,确保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审计“阳光化”,解开了村民的心结,驱散了笼罩在村民心头的“阴霾”,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审计结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新格局提升审计权威性

  审而不改,不如不审。为了能很好地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县审计局和农审中心按照“审而要究,审而要改,审而要用”的原则,将审计整改作为农村审计全过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树立审计权威,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风清气正。

  审而要究。为切实加大对农审中心审计查出问题的责任追究,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该县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宁海县违反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通过惩戒相关责任人,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机制的完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办法同时明确责任追究的内容,包括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待岗)、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职、免职、辞退、建议依法罢免职务等。

  审而要改。审计整改必须赋于有效的监督。县审计局和农审中心充分运用“全方位”监督模式,有效促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一方面,充分利用《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要求对农村审计发现的问题和违纪违规移送的案件,县纪检监察、检察、公安、财政、农林、民政、审计、税务、工商等机关和街道办事处要明确具体责任人,并负责督促所属村合作社的整改落实,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县审计局和农审中心定期与各乡镇(街道)、县农林局及纪检、司法机关沟通,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回访力度。另一方面,通过审计结果向村民公布,增强村级财务收支情况的透明度,让村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全面接受群众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要求被审计村社限期报送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发挥村民的监督权。

  审而要用。审计的最终目的是审计一点,警示一片,规范一方。一方面,农审中心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手把手地教农村财务人员财会知识,帮助他们清账、理账、建账,帮助他们制定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另一方面,根据农审中心对村级集体经济审计发现的问题,促使县政府出台了《宁海县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办法》、《宁海县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考核办法》。县纪委对农村审计报告中披露的有关问题进行通报,同时对所在乡镇(街道)的有关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将农审中心对村集体经济审计结果列入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乡镇(街道)对农村审计工作的进一步重视。

  创新开辟工作新天地,探索迎来硕果满枝头。宁海县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新模式、新方法、新格局,在这块充满希望的土地上,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也孕育着无限的生机和活力。

(作者单位:省内审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