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农业部门、审计部门和乡镇内审联合作业”模式发展纪实
王祥
“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还是一块尚未开发完的新领域”,象山县审计局内部审计管理科的吴光成科长介绍到,“这片领域我们审计部门进去了,与农业部门和乡镇内审一起维护了农村老百姓的权益。”面对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新环境,象山遵照有关农村审计的法律定位,考虑各部门的自身力量,巧妙利用各种有利因素,联合审计部门、农业部门、乡镇内审,创新机制,取长补短,协力共推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为党和政府在农村基层把好了第一关。
先知先觉先创新
依法依规想办法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推进,大量财政性资金进入农村。象山,一个农业人口仅为45.43万的小县,仅2013年农村集体经济所获上级补助便高达2.57亿元,占总收入的56.71%,平均每个农民就享受到国家566元的补助;同时,用于非生产性质的管理费用也多达6119.62万元,占总支出的43.15%,平均每个农民也要支付135元的管理费。如何管好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如何规范农村集体经济支出,成为了横在新农村建设推进道路上必须迈过的坎儿,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变得越来越重要。
时代的发展促推改革,改革的创新助推发展。象山县更早地察觉到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重要性,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在各乡镇(街道)陆续设立内审机构,联合农林部门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为规范管理,2003年在县农林局下设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负责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监督指导。为适应新形势要求,提升审计质量,2009年,县审计局又成立了内部审计管理科,强化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指导工作。
由于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牵扯部门多,涉及范围广,审计实施和管理工作难度很大:往往存在多头实施、多头指导和多头监督的情况。能否同时在法律角度和操作层面解决以上问题,直接影响到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绩效水平。
打开问题之锁的钥匙还是创新!为厘清工作职责,理顺协调关系,进一步提升农村审计的科学性与客观性,象山县在充分考虑到《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浙江省政府令147号)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审计工作”的法律要求后,创新机制,建立起了一套农业、审计、乡镇(街道)协作共管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体系。
分层分级分任务
协调协作求合力
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在县域层面,象山县根据部门特点,建立起村级财务“三级监管”体系:第一级侧重审计实施环节,由乡镇(街道)审计室负责农村集体经济日常性审计的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内审熟悉本单位具体情况的优势;第二级以审计监管为主,审计实施为辅,由农林局下设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日常性监督指导、检查考核并按计划直接实施重点项目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熟悉当地农情的优势;第三级侧重审计监督指导环节,由县审计局负责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业务指导监督和人员培训,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熟悉审计业务的优势。通过分级管理,既发挥了乡镇(街道)内审、农业部门和审计部门各自的优势,又整合了三者的力量,使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能够有序、逐层地干起来,管起来。
人心齐,泰山移。为了让各部门把心往一处想,把力往一处使,象山县一方面规定由审计局和农林局每年年初共同下发文件确定审计项目,并对审计内容、程序和方法进行规范;另一方面,县委、县政府将内审工作纳入乡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未完成县审计局和农林局联合部署项目计划的按比例扣分,同时将农村审计工作作为评价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以上举措,既充分调动了各方力量,实现了优势互补;也厘清了各部门权责,确保了部门协调能力,保障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质量。
把好第一关,站好第一岗。在农村层面,象山县大力发扬民主原则,互相借力,互相监督,建立起“三结合”的源头监督体系。乡镇(街道)审计室联合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村代理会计,由这三支不同的力量共同完成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通过“三结合”的审计模式,既充分调用了审计力量,缓解了审计人员少、审计任务重的矛盾,又充分发挥农村不同监督部门的作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审计效率,确保审计质量,实现了审计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
小小审计当大任
农村建设作贡献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通过各部门携手努力,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成果丰硕。据初步统计,近三年象山县共完成村级财务审计项目526个,涉及村级集体资产总额21亿多元,查出违规违纪资金593万元,挽回集体经济损失450万元,促进增收节支570万元,审计提出的1420余条建议意见被采纳,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6件,建议给予行政处分1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这些数据凝聚了象山农村审计工作者的心血,画出了一幅象山审计在规范经济行为,维护财经法纪,保护农民利益的美丽画卷。小小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社会挑起了大大的担子!
(作者单位:省内审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