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地税部门内部审计存在问题及应对策略
近年来,各级地税机关重视防范系统风险,把内部审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大内部审计工作力度,较好发挥了内审工作的职能作用。然而,少数地税部门财务管理不严格,有时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反映了内控制度不完善、不健全,存在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基层地税部门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一)对内审工作重视不够就目前而言,基层地税部门大多数没有设立专门的内审机构,也没有专业的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内审内容限于财务收支方面,对税收征管质量和绩效情况的审计基本没有开展,大多为例行审计和事后审计,事前和事中审计监督较少。(二)内审机构独立性不强由于部分基层地税部门没有设立专门的审计机构,内审工作多为抽调人员临时组成,由于内审人员是兼职,开展内审工作都抽调财务科等有关人员参加审计,造成内审工作成为“自我审计,自我监督”,出现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由于内审工作缺乏必要的独立性,使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难以充分得到发挥,束缚了内控预防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三)内审监督范围不宽按照规定,内部审计的职责包括对财政、财务收支等所有经济活动的监督,范围广泛。目前,基层地税部门内部审计主要着重于对财权与物权的监督制约,多以事后监督为主,没有很好地做到关口前移,忽视对经费使用效率和效益的比对分析,较少使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的审计方法,而对税款征收、税收绩效等环节的审计就更少,影响其职能全面发挥。(四)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不高地税内部审计人员多为财务人员兼职,缺乏更新知识的学习,思想观念不能适应内部审计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缺乏创新意识,业务水平不高,对税收政策、法律法规不熟悉,不注重收集和学习相关的行业规章及其税收政策,对出现的问题看不透、摸不准、识不破,不能分析发现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加大了审计风险,降低了审计质量。(五)内审模式不能满足新形势要求当前,基层地税内部审计停留在以按需授权为主和系统基础审计模式的初级阶段,不能适应环境发展,从而未对地税管理进行深层次的监督,造成审计资源不能致力于单位内控制度的“关键点”,有违内部审计的重要性原则。
二、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措施基层地税部门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认识问题,也有制度问题和人员素质问题等。因此,要解决这些问题,不仅要提高认识、健全制度,也要改进工作、增强人员素质。(一)加强对内审工作的认识内部审计工作是做好地税系统内控预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税收内控预防体系不可缺少的一项工作。地税部门主要领导要强化内部审计队伍建设,积极组建内审机构,配备专业的内部审计人员,提高内审机构的地位,同时,内审人员也要转变观念,多提改进税收工作的建议,让内部审计发挥应有的作用。(二)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独立性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是内审工作的生命线,是内部审计开展工作的前提,是保证审计质量的重21要保证。一要建立健全内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内审部门直接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工作,以实现内部审计组织上的独立;二要制定相关制度,明确内审部门职责,赋予必要的检查权、处理处罚权,保障内审工作不受其他部门和因素的影响,提升内部审计的权威性。(三)拓展内部审计内容基层地税内部审计部门除了开展常规的财务收支审计外,还要加强对税款征收质量和水平的审计,审查有无混库、隐瞒欠税等问题;加强对稽查系统稽查质量的审计,内容涉及稽查选案的合理性、处罚的合法性以及稽查案件审理的有效性等,从而有效地监督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严格依法行政。(四)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体系基层地税部门要建立一套功能齐全、监督有力的内部审计体系。一是建立健全考核、教育、培训和监督机制,提高内审人员大局意识、宏观意识和创新意识;二是加快内审工作信息化建设步伐,积极推行计算机辅助审计,提高审计手段的科技含量;三是健全审计意见落实的跟踪问效制度、审计成果利用制度,抓好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让审计成果发挥最大效益,让内部审计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五)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内审人员要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加强自身政治学习和业务素质,既要熟练掌握审计知识和财务会计知识,又要深刻理解税收征管方面的法律法规,熟悉税收征管的每一个过程与环节,从而实事求是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价,真正发挥内部审计的预防作用,防范税收管理风险的发生。(作者单位:江苏省沛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