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干部勤政廉政落实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温州市教育局
多年以来,温州市教育局充分发挥教育内部审计的“免疫系统”作用,在加强经验总结、规范审计行为、促进审计整改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对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维护财经法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等多个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2013年,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教育内部审计项目共249 个,其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75个,提出审计建议 824 条,审计资金达 33 亿元,其中温州市本级共完成审计项目20个,审计总金额3.99亿元,提出审计建议51条。
一、深挖细查,查清事实,切实做好轮审和经济责任审计
2013年温州市教育局组成了20个审计组,按照年初计划对7所学校(单位)进行了审计轮审,对13个学校(单位)领导离任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每一个审计项目都深挖细查,查清事实,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主要有九个方面:一是存在大额现金支付、提取情况。主要表现形式为单笔大额现金支付及大额提取现金,现金金额超过相关文件规定的限额,也不符合公务刷卡消费的规定。二是在工会账中以现金形式发放职工福利。主要表现形式为以现金或实物的形式发放职工福利,违反了工会经费不得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实物的规定。三是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变现形式为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新购固定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台账或未计入固定资产核算、未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固定资产台账不全等。四是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能及时清理。主要变现形式为有的单位存在往来款长期挂账不清理,金额越挂越大,时间越挂越长。这种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同时也不能真实反映单位资产变动情况,容易造成单位资产流失,更存在着管理上的漏洞。五是专项经费未能做到专款专用与及时拨付使用。主要表现形式为滞留专项经费、移用占用专项经费,部分单位对专项资金认识不足,不重视,存在拨付使用不及时、使用不积极等问题,影响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致使专项资金达不到政策要求的预期目的。个别单位专项经费与其他资金混同使用,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违反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基本原则。六是部分记账凭证附件不全、不实。主要表现形式为原始凭证不实、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不相符、无相关购物清单及附件要素填写不齐全。七是存在白条列支情况。主要表现形式为以收款收据等非正式发票作为原始票据入账,报销相关费用。八是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形式为未执行公开招投标程序、未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或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九是违规列支津补贴、福利。主要表现形式为超标准超总额发放津补贴,在公用经费中列支相关福利。
二、通报结果,跟踪回访,切实做好审计整改落实工作
针对20个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温州市教育局召开专题会议,将审计发现的带有共性的问题向相关单位进行通报,通过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推动面上财务工作规范,对每个审计项目逐一发出审计整改通知书,要求明确人员,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通过跟踪回访,督查被审计单位真正全面落实整改;对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组织人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查找问题产生的成因,采取有效措施,完善修订相关制度,切实防范和控制风险,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三、强化制度,严格纪律,切实加强教育内审工作
针对20个审计项目发现的共性问题,局分管领导召集了组织人事处、监察(审计)室、计财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会议进行了研究,并就如何强化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加强日常监督和财务管理提出了审计建议。
(一)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各学校(单位)预算编报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更好地使用财政资金;及时清理和结算往来账款项,防止国有资金的流失;及时安排使用各项专项资金,减少滞留杜绝移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新增固定资产及时入账,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杜绝白条列支相关费用,重点加强对发票内容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的审核;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制度,杜绝擅自提高发放标准,严禁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福利。
(二)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强化单位内部管理。学校(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会计人员要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以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切实建立和健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又切合本校实际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如“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招生管理制度”、“收、退费管理制度”、“票据领购缴销管理制度”、“实物资产登记保管制度”等,并提高各项制度的执行力。
(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建议教育局相关科室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单位)的监督、检查,坚决遏制学校乱收费、超标准收费和自立项目收费行为。加强对学校财务管理和核算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对学校财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业务能力培训。对违纪违规行为要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加以纠正。有关业务处室应经常对口进行业务指导,帮助下属学校相关工作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促进学校各项工作规范化、正常化。
(四)加强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财务核算。要求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单位)要强化预算管理,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坚持项目建设资金专项管理、单独建帐、单独核算,严格把好报销票据的审核关;完善对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投标管理,严格执行公开招投标制度;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和相关财经法规,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通过努力,温州市教育局内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受到上级充分肯定。2012年被评为浙江省审计转型创新先进单位,中国教育审计学会《教育审计》杂志2013年第三期报道了温州市教育局撰写的《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齐联手,开创教育内审新局面》;局领导高度重视教育内审工作,去年10月从国家审计部门选调了一名专业审计干部充实了力量。新的一年,温州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重点,突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制度落实情况的审计。积极开展财务收支审计,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切实做好专项审计调查,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制度。进一步完善深化教育内审工作机制,创新审计技术方法,加强审计整改,促进干部勤政廉政,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预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