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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管理基础创新服务方式提升乡镇财政管理水平

自2010 年省财政厅党组提出把加强乡镇财政管理作为“三基五财”建设的重要内容以来,全省上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围绕打通公共财政管理“最后一公里”目标,努力健全乡镇财政管理机构组织体系,为深化公共财政管理“铺好路子”;打造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为促进民生财政政策下乡村“端好盘子”;推进乡镇财政就地就近资金监管,为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把好口子”。可以说,浙江省乡镇财政机构不健全、人员力量薄弱、管理水平低的状况已得到了根本性好转,乡镇财政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到2014 年5 月底,全省10 个市67 个县(市、区)乡镇财政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90%;乡财机构设置率从2010 年的20%上升到92%;乡镇财政所共有专业人员4115 人,所均4.2人。但目前还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如:各地乡镇财政机构虽已基本设立,但力量配备仍显不足,管理基础工作还较薄弱,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亟待提高;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管理软件推广应用较慢,纳入平台管理的资金项目较少;基层财政机构的职责任务还比较单一等。下一步,要继续按照“三基五财”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夯实管理基础,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提升乡镇财政管理水平这一目标,以规范化建设和探索创新为引领,狠抓乡镇财政机构队伍建设、服务平台建设、就地就近资金监管工作,促进全省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为“两美”浙江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乡镇财政建设要统筹兼顾,全局联动乡镇财政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涉及管理层级多,效应凸显难。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乡镇财政建设工作,必须以全局的观点,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形成共建氛围。

(一)省、市、县要各司其职要认真按照“省级加强指导、市级大力推动、县级抓好落实”的工作要求,分级做好工作。省级层面主要通过建立制度建设明确我省乡镇财政建设方向、任务、监管要求等引领指导全省乡镇财政工作。各市除了做好本级乡镇财政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力量配备外,要积极发挥市级推动作用,认真做好对所辖各县(市、区)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帮助解决困难,促进均衡发展。各县(市、区)要根据省、市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全面做好乡镇财政建设各项任务的具体落实。

(二)机构、平台、系统要统筹规划为有效解决公共财政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机构、平台、系统建设作为乡镇财政建设的三个重要支点,哪一个都不能偏颇,必须统筹规划,全面推进。一是要狠抓乡镇财政机构的空白点,力争到2014 年底,全省县(市、区)和乡镇两个层面的乡镇财政管理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二是抓好典型示范引领,推进服务平台建设广覆盖。坚定不移地推进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上不能停留在星星点点层面,而是要形成燎原之势,以典型示范为推动,加大覆盖面,力争到2014 年底,全省有70%的乡镇建有公共财政服务平台。三是调整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加快推广应用。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为目标,为便于地方因地制宜多形式开展资金监管活动,要对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管理信息系统程序进行必要的调整。各地要加大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加快平台管理软件的推广应用进度。努力完成年内新增30 个县(市、区)平台管理软件安装上线运行的任务目标。

(三)人员、资金、信息要合理搭配为进一步抓好乡镇财政建设,必须做到有人办事、有事要办,有能力办好事。人员、资金、信息等要素的合理搭配。首先,要把好“选人、进人”关,选择综合素质好、学习能力强的年轻干部进入乡镇财政队伍,不断充实乡财队伍,同时要加强对乡镇财政干部队伍的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多渠道、多途径开展培训活动,提高乡镇财政队伍整体素质。其次,上级财政要强化乡镇财政作为县级财政管理业务延伸的认识,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乡财的支持力度,如将政策文件下达、资金下拨方式等加以改进,不断充实乡财工作内容,以适应综合财政管理要求,增强队伍履职能力。乡财也要把掌握的第一手信息及时上传,以利于上级财政不断提高工作精准度。

二、乡镇财政管理要适应转型升级,深化发展浙江省乡镇财政机构由2010 年时的20%左右提高到现在的92%,可以说,乡镇一级已基本实现了财政管理机构广覆盖的目标。但我们应该看到,乡镇财政建设绝不是机构的简单恢复,设立机构只是“万里长征走出第一步”,要使乡镇财政建设真正取得实质性进展,乡镇财政管理服务水平真正得以提升,重在从职能、流程、监管这三方面转型升级。

(一)职能更科学合理要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基本要求,乡镇财政必须跳出乡镇机关会计角色,切实负起乡镇预算编制管理、组织协调收入、支农惠农补贴发放、财政性项目资金监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乡镇债权债务管理、村级财务监管等综合财政管理职能。同时,还要根据管理要求不断优化管理职能。

(二)流程更规范有序各地要认真按照省财政厅提出的把加强乡镇财政建设与促进乡镇公共服务工作有机结合的部署要求,密切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落实细化工作流程,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提升乡镇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监管更全面有效针对涉乡资金管理上存在“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现状,上级财政要切实改进资金下达方式,按照有利于资金就地监管的原则,特别是县一级要将部分原由县级支付的资金,调整为由乡镇财政机构负责支付。这样既能促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与乡镇财政管理有机融合,又能发挥乡镇财政就地就近监管的优势。提倡县级财政下发给乡镇的文件直接主送给乡镇财政所,切实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各乡镇财政机构要发挥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担负起财政资金就地就近监管职责。按照财政部的部署要求,省财政厅将继续每年组织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情况检查,以检查促进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乡镇财政工作必须解放思想,开创新领域

(一)乡镇财政建设更加智慧———打造“数字乡财”乡镇财政在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落实国家惠农政策、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保障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有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此,各地都要把数字乡财列入数字财政建设的重要方面,充分借助数字财政建设东风,大力推进数字乡财工作,加快乡镇财政管理信息化进程。各级数字财政建设领导小组都要重视和加强对数字乡财工作的领导,继续加大对乡镇财政建设与管理的必要投入,为数字乡财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乡镇财政建设更加透明———推进“阳光乡财”根据政务公开要求,充分利用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乡村公开公示栏、数字电视系统等做好民生财政政策和资金使用的公开公示,及时公开各类涉农财政补助性资金和项目类资金的相关信息,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加强民主监督,推进阳光乡财建设。

(三)乡镇财政建设更加便民———打造“服务型乡财”乡镇财政直接服务于老百姓,因此要在更加便民上下工夫。一是借助数字电视,拓展平台展示方式。省级层面已经完成政府集中采购,与华数建立了合作关系。各地要利用这个机会,加快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信息在华数电视系统上的应用。二是借力农信联社网点覆盖广的优势,拓展便民服务渠道。积极与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部门开展乡镇公共财政建设金融服务项目合作,拓展财政补助资金“一卡通”的金融服务功能,方便持卡人就近查询财政补助信息、就近享有存取款、转账便利,同时又为美丽乡村建设开拓贷款融资渠道,增添新的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