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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与思考

2003 年以来,上海、北京、浙江、广东等地政府开始探索购买服务,领域涉及养老、就业、公共卫生、扶贫、残疾人服务、社区发展、社区矫正等方面。杭州也进行了大胆探索,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创造了许多“杭州模式”。有益的尝试

1援试点起步,采购内容稳步扩大。2008 年,杭州在城市公交、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等项目,尝试政府购买服务,随后在惠民医疗补助、智慧养老平台建设、公益文化、教育培训消费券、农产品(食品、药品)安全检测、城市保洁、公共服务平台与载体等多个领域稳步推进购买服务试点。2010 年11 月,该市出台《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指导意见》,规定在公共卫生、公共就业、法律服务、教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养老服务、公共交通服务等八大领域,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前,该市财政局重新梳理了购买服务目录,拟在三年内将采购内容扩大到5 项一级目录、46 项二级目录和231 项三级目录。

2援制度跟进,配套措施有效规范。从2011 年开始,在基础设施养护、公共就业和实训设备维护管理、律师进社区(村)法律、公共文化等领域,该市出台4个配套文件,对购买项目的适用范围、流程和监督检查等进行规定,并将购买服务的资金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做到“无预算不执行”。今年,又将所有购买服务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部分重点项目只有通过市人大财经工委、考评办、财政、审计及专家的联合审查论证后,才能纳入年度预算。

3援程序规范,采购平台逐步纳入。在试点扩大的同时,逐步把购买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的“笼子”,近年来对群文预约配送演出、桥梁养护、河道养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设计方案、大学生见习训练跟踪服务、服务外包年度形象宣传、道路户外广告规划编制等项目实施公开招标采购。2013 年起,对于新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限额在20 万元以上的,全部纳入政府采购平台实施购买。2013 年,市本级购买服务已突破10 亿元(不包括公交补贴),公开招标比例达到67援78%。4援注重创新,购买形式灵活多样。该市从服务项目、群众需求等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创新出各种购买模式:政府资助模式,如上城区对社团类社会组织,采取项目委托、协助管理方式,根据工作实绩给予资金补助;对社区文体健身类社会组织,按活动次数、投入情况、居民满意度进行适当补贴。按需培育模式,调查社区居民基本需求,通过“同类合并”“联合共营”’等方式,整合社会资源,引导组成服务组织,将养老、医疗、教育、文化、维权等公共服务向其定向购买。消费券模式,在就业培训、科技公共服务等领域,政府给服务对象提供消费券,由其自主选择向营利性企业购买,等等。

存在的问题

1援购买服务的领域较窄。目前该市购买服务资金规模偏小、范围狭窄,服务内容以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就业促进、政策咨询、劳务服务等为主,科研、环境、教育、文化、公共卫生及社会服务等相对较少,购买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有限。

2援社会组织承接力较弱。由于受“强政府、弱社会”的格局影响,社会组织力量薄弱,专业服务能力落后社会需求,无法有效承接政府“退出”的服务领域,参与机会和空间有限。一些事业单位转型的社会组织,由于改革不彻底,依赖性较强,服务品种单一,独立承接服务能力较弱。

3援购买服务的方式较少。目前国家没有专门适用购买公共服务的法律法规,只能参照适用《政府采购法》,对购买服务限制较多。从购买方式来看,较多采用非竞争的、定向洽谈的方式来安排,多数购买的服务由事业性单位或政府自己组建的组织提供,项目直接委托下属的非营利组织,开放公开的竞争性购买较少。

4援配套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一是缺少标准。对社会组织提供的公益服务,事前缺少详细的标准,因而事后无法进行科学评估,对购买服务的绩效难以考核。二是缺少合理的定价机制。对资金回报率的确定、成本核算、服务质量标准等较难把握。三是缺乏信息发布。财政部门、专业部门和服务对象之间缺少有效的配合和信息传递机制。

5援监督管理还不够规范。目前政府购买服务以财政部门的资金监督为主,专业部门的跟踪监督不够有力,独立第三方监督评价缺位,服务对象的意见基本没有纳入评估体系,导致购买服务“一包了之”,在服务过程中缺乏跟踪机制,在服务完成后未能形成绩效评价意见,质量保证体系尚不健全,相关责任难以落实。

下一步思路

1援强化统筹管理。一是建立由市主要领导挂帅,财政、业务部门、民政、编办、人事劳动、考评办等参与的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全市购买服务的规划、政策、机制等重大事宜,确定“路线图、时间表、责任制”。二是改变购买服务碎片化的现状,强化市级层面的统筹规划和指导,充分发挥区(县市)的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市区联动。三是把政府购买服务与权力清单、负面清单改革、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改革、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劳动就业及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相结合,同步协调,配套推进,形成整体合力。

2援扩大购买内容。一是新增项目优先购买。对于政府新增的或临时性、阶段性的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都按照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形成“购买是原则、不购买是例外”。二是分类推进现有项目购买。结合权力清单制定,对政府现有的基本公共服务逐一梳理、评估,根据不同门类、不同情况分类推进。对于条件成熟、机制完善的项目,尽量向社会购买。要优先推进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和项目向市场购买。三是动态调整购买清单。发布购买清单,形成体现政府导向的短期与中长期政府购买意愿清单。制定年度的购买目录,并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职能、群众需求变化,动态调整购买服务的范围、内容和目录。

3援鼓励多元供给。一是放开市场准入。开放公共服务市场,让企业、社会组织成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形成竞争局面。政府既可以向企业购买,也可以向社会组织购买;既可以向公共部门购买,也可以向市场购买。二是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放松对社会组织的严格控制,实施社会组织登记制度,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登记即可成立。三是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实施分类改革,把服务类的事业单位改制成企业,把公益性和经营性兼有的事业单位改为独立的非政府组织,使这类企业和组织成为公共服务政府采购的主体。四是培养伙伴关系。借鉴香港经验,探索设立“社区投资共享基金”,鼓励并资助政府、私营企业、民间组织三方合作开展公共服务项目,发挥彼此优势,实现互利共赢。

4援完善政府采购。一是完善购买方式。包括招投标、竞争性谈判、凭单订制、综合服务、政府资助等方面。二是规范政府采购程序。规范项目立项、经费预算、信息发布、招标投标、确定主体、动态管理、绩效评估、考核验收等采购环节,并对社会组织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建立合理化价格中标机制。取消唯最低价中标,结合服务质量和群众参与性来评估公共服务提供。建立供应商准入机制,把有不良记录的供应方纳入“黑名单制度”管理。

5援建立配套制度。一是加强预算管理。逐步增加对购买公共服务的预算,建立稳定的公共财政专项投入机制。将“非预算不购买”向全市推广。二是建立服务标准。通过制定部门职能管理标准,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逐步制定购买服务的具体标准,实现服务的量化、细化、标准化,为服务价格形成及监督提供先决条件。三是建立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应尽量实行“以事定费”。对于谈判和定单类等非竞争类服务项目,要根据项目特点,建立由业务部门为主、财政部门、服务对象等参与的项目费用核算机制。把购买服务的结果评价同价格挂钩。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职业化专业谈判、评审团队。

6援实施综合监督。一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专业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对购买服务的质量、成效等指标进行分析比较、综合评估。二是建立多方监督体系。把服务单位自评、专业评价、外部监督、公众评价结合起来。三是建立全过程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购买服务的项目、标准、预算、服务质量、服务内容等信息;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也应当作为公开主体,公开其提供服务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杭州市财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