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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企业成本管理工作的建议

各工作委员会、各会员单位:
2013 年7 月,财政部颁发了《企业产品成本
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自2014 年1 月1 日起
在全国大中型企业内(除金融保险外) 施行。在新
的成本核算制度中明确指出:“企业应当充分利用
现代信息技术,编制、执行企业产品成本预算,对
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考核,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制,
加强对产品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
加强产品成本核算与管理各项基础工作”。这一举
措在国内外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企业面临转型
的艰难考验面前,将大大促进企业苦练内功,提高
自身的竞争力。“成本领先”是企业战略管理的重
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广大总
会计师(CFO) 对此要有充分的认识。希望总会计
师特别是制造业的总会计师在贯彻财政部新制度的
同时,要抓住这个契机,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
高企业的成本管理水平,并在此基础上,推动企业
的管理迈入决策的更高阶段。
为了推动落实成本核算制度的通知,提高浙江企
业的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会员单位,在实施
企业成本核算制度过程中,有需要帮助的会员单位,可
以和协会联系,协会学术部和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将会
牵头并组织各方力量,给以积极配合和高质量协助。
联系人:余淑兰
联系电话:0571-87381563
传真:0571-88496847
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