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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政建设亟需乡镇领导牢固树立四种意识

2011 年7 月,浙江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乡镇财政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努力将乡镇财政管理机构建设成为紧贴民生的公共服务窗口。笔者认为,乡镇财政建设除了上级财政部门加强指导外,更需要得到当地乡镇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具体说,乡镇领导应自觉牢固树立四种意识,以此完成省政府提出的乡镇财政管理规范化工作目标。

1.第一责任意识。一个乡镇财政运行状态的优与劣,关键在于主要领导对财政重要性的认识程度和对财政运作的经营能力,其次才是财政机构良好地履行职责和执行制度。乡镇主要领导应自觉学习财政知识、了解财政基本业务流程,避免认识上的简单化和表面化。如有的领导始终把乡镇财政工作看成只是资金收支的简单业务工作,不了解每一笔资金的收支都涉及填开票据、收付款项、结存资金、金额核对、分类整理、会计分录、记账登账等多个业务环节,乡镇的其他工作或许可以简化环节,可财政工作容不得半点虚假和偷工减料。乡镇主要领导对财政工作认识上的简单化和表面化,是导致目前乡镇财政工作薄弱化、边缘化的原因之一。乡镇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意识,主要应体现在把握好大局,理清财政创收的思路和节支的办法,为辖区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


2.制度执行意识。目前,乡镇都制定或多或少的财政财务规章制度,但是普遍感觉这些制度并没有得到较好地执行、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究其原因,并不能说这些制度脱离实际缺乏操作性,主要还是“一支笔”的审批人没有发挥应有的制约作用。如某乡镇2012年1~5 月份向外单位捐赠支出45 万元之多。制度中规定,有些财政财务支出应先由财政所审核后才能送乡镇长审批,但有些乡镇长认为让财政所审核会令分管领导不悦,随意地取消了财政审核环节而直接审批了。以上这种制度得不到执行的现象,经办人忽视制度是外因,负责审批的乡镇长有意无意的纵容才是内因。一个好的制度,需要领导模范地执行,自然就营造出人人遵守制度的工作环境。


3.开源节流意识。按照目前乡镇财政体制,市级财政只能保障基本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还有三分之一或三分之二的政府运转经费需要由乡镇自筹解决。每个乡镇都应千方百计营造从领导到一般干部职工自觉为集体争创财源、节俭办事的良好氛围,始终把集体的事情视作自家的事情来办,摒弃“公事私办、私事公办”“事不关己、大手大脚”的错误思想。作为乡镇主要领导,在开源创收方面应积极创新机制,激发每一个团队成员为集体创收财力的主动性,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挖掘潜力培植财源,为财政良性循环打下良好基础;在节流约束方面,努力倡导节俭办事,以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管好财、用好钱、办好事。当前,在乡镇中能够挣钱的人少、擅长花钱的人多,特别是在中央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之前,普遍存在一些很不正常的现象,如公务招待铺张浪费比阔气,公务购置买贵不买践比洋气,公务活动拉高开支标准比大气。同样的一次招待,节俭的几百元,阔气的几千元;同样是一次文体活动,节约的几千元,大气的几万元……这些无形中损害了政府威性。只有乡镇主要领导始终保持开源创收厉行节约意识,定能带动其他人员自觉地树立这种意识。那么不仅乡镇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有了财源保障,而且乡镇的“三公”经费规模将会得到明显地下降。4.廉洁自律意识。廉洁自律是对公务人员的基本要求,乡镇领导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对加强乡镇财政建设更能起到一个助推器的作用。如,乡镇领导自觉做到不允许自己的亲朋好友参与本单位的工程项目建设,不把公务用品购置指定在亲朋好友所开的商店等。乡镇领导作风上做到了廉洁自律,就能在工作上做到客观公正,在为人上做到一身正气;我们的财政监督也就能够坚持原则、敢于碰硬,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