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预算部门专项支出绩效目标评价
一、总说明
1、《绩效目标评审申报表》为通用表式,适用于所有部门(单位)。
2、依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厦财预〔2014〕35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厦财预〔2011〕90号),凡申报使用财政预算资金安排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发展经费项目,应填报此表。
3、《绩效目标评审申报表》由项目单位编制,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上报市财政局。
二、填表要求
1、项目名称、项目属性、项目类别、主管部门、项目单位、部门职能概述、实施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联系人填写项目经办人;
2、项目资金,填写项目总投资额及资金来源,需填写完整,不得遗漏。
3、项目概况,主要说明项目立项背景。
4、设立依据, 主要指国家颁布实施的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党委政府决策决定及政策文件规定等依据。相关文件、会议纪要复印件应另附。
5、必要性,结合实际需求论证项目的实施是否必要,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是否重要,实施时间是否紧迫及是否与同类项目重复建设等。要做到依据充分、论点论据符合逻辑、陈述合理及科学可行。
6、可行性,分析项目实施的场地、人员、技术等相关配套条件是否成熟。
7、制度措施,主要说明项目是否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或从制度建设方面拟采用何种措施规范项目管理。
8、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应包括方案基本情况和绩效目标。
(1)方案基本情况。项目单位应根据资金投入及产出效果,合理地提出详细实施方案,并对其所需投入(包括预算投入资金的规模、结构、财务与资金运行管理措施等内容)及主要优缺点进行简要概括。如有多方案,应重点分析方案比选。
(2)绩效目标。主要阐述项目实施完成后,预期达到的结果。应包括预期产出结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等)及预期产出效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发展与影响等)。
9、项目支出预算明细,填写项目预算明细及测算依据,相关询价依据另附。
10、预期进度与资金支出计划,填写项目计划实施进度时间段内完成的实施内容及相对应的资金支出计划。
11、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包括绩效目标内容、参考标准、绩效目标值,是衡量总体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
(1)绩效目标内容,分为投入、产出及效益,填列时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设指标数量,指标设置方法可参考《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参考指标》。
A、投入,包括时效目标及成本目标,均为必填项。其中,时效目标,完成该项目所需时间,应与项目实施时间及预期进度对应,如项目含多个独立子项目,应分别设置时效目标;成本目标,按计划规模完成按该项目所需的投入,应与项目资金申报计划及支出预算明细对应,如项目含多个独立子项目,应分别设置成本目标。
B、产出,包括数量目标、质量目标,均为必填项。其中,数量目标,填列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服务的数量,应充分量化;质量目标,填列项目产出的产品或提供服务计划达到的质量标准,应充分量化,如无法量化,应设置定性标准;
C、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目标、社会效益目标、环境效益目标、可持续影响目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完整,并充分量化,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指标数量,如无法量化,应设置定性标准。其中,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环境效益,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可持续影响效益,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2)参考标准。填写设定绩效目标值的依据。设立绩效目标值,应当以部门(项目)财务状况、运营成果等基本数据资料为依据,并参照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行业发布的数据及其他相关统计资料,在对部门(项目)运行状况进行客观分析和判断的基础上,运用数理统计方法测算制定。
(3) 绩效目标值。目标值是制订的评价考量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或完成水平的参考值。
12、其他情况说明,主要分析项目实施与资金安排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13、主管部门审核意见,项目单位填制完成《绩效目标评审申报表》后,报送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应从是否立项及项目属性、类别确定,设定的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的完整性、客观性、科学性、合理性、可实现性及对应性等,项目预算对绩效目标完成的保障度,预期进度与资金支出计划的合理性,项目、资金及财务管理措施,项目实施与资金安排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等角度认真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