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津县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管理的几点建议
非税收入作为政府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地方政府的重要资金来源,与一般的税收形成互补,在地方财政收入管理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财政票据管理是财政管理的组成部分,更是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重要切入点,建立合理、有效的票据管理机制,完善现有管理模式,对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强化财政监督力度,有着重要的意义。自2004 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通知》精神实施以来,至今,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已走过十多年的历程,在十多年的过程中,依据国家、自治区的各项要求,开展政府非税收入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成熟一个、纳入一个”的原则,本着“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纳入预算、统筹安排、规范管理”的目标,布尔津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从探索到不断完善。截止到2014 年底,布尔津县108 家执收执罚单位全部纳入政府非税收入,各类收费项目共875 项,2010-2014 年五年间政府非税收入累计收缴入库3.38 亿元。通过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促进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征收,对促进布尔津县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管理的措施与成效
(一)布尔津县将108 家执收单位全部纳入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体系,通过银行代收,运用先进的网络技术,使征收解缴管理相分离,形成执收单位收费、财政监管、银行代收三者之间有效的制约机制,将事后监督与事中跟踪相结合,增强了征管力度。1、建立非税收入台账,分析政府非税收入增减变动因素。布尔津县各税执收单位核定执收项目875 种,针对众多项目,采取根据政府非税收入类别和执收单位建立政府非税收入台账,熟悉掌握各执收项目的征收范围、管理要求,分析非税收入变动情况,查找变动因素,促使各执收单位依法依规应收尽收。2、加强重点项目部门联合监管,达到税费齐抓共管。针对征收中与县级固定资产投资相关、与税收相关的项目,积极与发改委、税务、国土、住建等部门沟通,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如对城市设施配套费和新型墙体基金的征收,采取从发改委等部门取得第一手资料,掌握当年新增投资、改扩建和续建项目情况,预测当年应征额与实际缴纳额比对,及时掌握执收情况动态,与税务部门信息共享,根据项目进度掌握纳税情况,达到税收与非税收入的齐抓并进。3、加强资产管理,合理节约财政资金。针对资产占有单位管理意识淡薄、出租出借资产经济效益不明显、造成国有资产隐形流失的现象,以《阿勒泰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和投资试行招标管理办法》为指导,将布尔津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出租出借资产进行清查、清理,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分类管理。一是对单位长期闲置不用和无偿出借的国有资产,上报政府统筹调配到需财政资金租赁资产办公,或办公条件无法满足工作需求的机关事业单位使用,优化资产配置,合理节约财政资金。二是将各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的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将房产出租出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公开招租,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三是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由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统一收取,按税收征管规定缴纳税金后,再将税后净额缴入国库。避免预算单位由于对税收征管的理解偏差,出现漏税的行为,同时协助税收征管部门缓解征收环节的困难。4、扩大非税收入管理面,将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延伸到乡镇。对各乡镇的乡村集体土地、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将土地承包费、资产租赁收入全部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督促各乡镇清欠历年拖欠承包费。2010-2014 年乡镇累计入库非税收入2000 万元,扣除取得捐赠等一次性因素,乡镇非税收入保持稳步增长。同时,乡镇财政所统一安装非税收入缴款系统,由财政所专人负责管理,并对非税收入票据统一管理。通过审核销票据、核定征收项目,及时掌握非税收缴情况,保证非收收缴及时上缴入库。防止乡镇站所通过往来结算票据形成隐形收入。
(二)财政票据管理进一步规范。2012 起,在自治区统一启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网络版),从财政管理的角度看,规范了财政票据管理者的领核销管理,同时非税收入银行代收是依靠网络传递的计算机管理,每张票据的使用情况均可清楚的了解,是收缴票据自始至终处于有效的监管之下。但如果仅仅停留在“领用、发放、核销”的管理层次,还不足以发挥财政票据管理在财政管理中的重要职能和作用,针对票据种类多,使用量大情况,布尔津县对财政票据管理采取的措施1、乡级财政票据,采取双重管理。乡财政所设立票据专管人员,负责乡级各单位票据的领销存,县财政票据管理人员不定期对乡级票据管理进行检查,通过票据核对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定期对乡财政所领购票据进行核销。2、现金收缴项目,重点核查管理。对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和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并用的单位,采取不定期的抽查,保证非税收入及时上交。在票据核销时同时核查达到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和非税收缴系统金额相一致。
二、非税收入及财政票据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非税收入使用部门化,财政调控力度薄弱。非税收入在政府部门和单位中存在较浓厚的“自收自用、多收多用”色彩。由于县财政收入困难,只能是形式上实现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真正实现收支脱钩比较困难,财政部门往往只是充当“缴款回拨”者的角色,没有真正做到综合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形成可用财力较难,削弱了财政的管理职能和政府的调控能力。(二)对政府非税收入的认识、理念未确立不到位。少数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对非税收入和财政属性缺乏应有的认识,没有明白非税收入涵盖的宽广内涵,没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非税收入“所有权归国家,使用权属政府,管理权在财政”上来,把收取的非税收入视为单位自有资金,对政府调控、财政管理非税收入有抵触情绪。(三)非税收入征管主体多元化,执收行为欠缺规范。虽然非税收入的项目和标准有严格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但由于非税收入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未真正归位,非税收入目前仍由各个执收执罚单位分散征收,这种“多头”管理的格局增加了管理成本,肢解了非税收入管理职能,分散了征管力量,造成一定程度的管理脱节,收入流失,分配失控,监督失灵。(四)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制不健全,监督缺乏约束力。目前,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的依据散见于上级部门的各类文件中,政府非税收入从立项、定标、征收、票据管理和资金使用各个管理环节,在国家层面缺乏一套完整、统一、规范、系统的法律法规。(五)对财政票据不够重视。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对财政票据认识不够,不重视财政票据管理,票据管理人员大多是兼职,在票据的管理、使用和核销上不能按票据管理制度实行,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范围不清楚,结报不及时,填写不规范,不及时向财政部门核销,出现丢失、毁损现象未按规定程序报告财政部门。
三、完善非税收入征管、加强财政票据管理的思路(一)完善综合预算体系,增强非税收入统筹安排管理能力。财政部门在编制财政综合预算时,实现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统筹安排,合理制定预算支出的标准,进一步明确预算支出范围和细化预算支出项目。即全面落实政府的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将部门的非税收入全部核算到单位的收支预算当中,加大非税收入统筹调配力度,实行统筹安排管理,合理编制部门的综合预算。(二)提高领导重视程度,取得各执收部门支持。政府部门结合综合治税工作,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纳入综合治税重点工作范畴,将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与加强税收征管置于同等重要地位,定期分析、研究、调度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积极推行非税收入年度计划管理,将非税收入执收工作纳入对各执收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执收单位要按照政策足额征收非税收入,及时将收入缴入财政。监察、审计、财政、物价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对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政府非税收入按照规定足额上缴财政。(三)从法律建设入手,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法制建设。针对目前非税收入管理无法可依的情况,有必要从法律建设入手,健全法律体系规范和约束非税收入项目的审批、标准制定、征收管理、资金分配等工作。对非税收入项目管理、征收管理、票据管理、资金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分类制定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从而确保非税收入规范管理。另外,还要强化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形成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职能部门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做到发现问题不放过,一切行动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四)建立和完善制度,日常稽核和定期稽查长抓不懈。建立一套统一的、贯穿非税收入征收、票据监管、票据(非税收入)稽查、违章处理全过程的征管查处一条龙操作程序。实行日常稽查和专项稽查相结合。由票据管理员负责票据购领、结报、核销各个环节的日常稽核,以便及时发现违规使用票据或资金未及时足额上缴国库的行为。财政监督部门负责对单位的票据管理和使用以及收入收缴等情况进行不定期的专项稽查。每年制定稽查计划,选定票据使用单位的一定比例作为重点稽查单位。在稽查内容上以票据是否合法和规范使用为重点,既要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又要保证票据使用的正确性。(五)加强票据管理力度。加强对票据违规行为的处罚,做到财政票据应和税务部门的发票有同等性质,有其独立性也应有其严肃性。在财政监督管理同时应严肃财政票据的使用,对混用票据、借用票据、违规用票、不法用票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对较严重的票据违规问题,应停止其票据的使用、收回在用票据。责令限期改正,并根据有关处罚条例实施相应的经济处罚。(作者单位:布尔津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