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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昌市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肖 斌

  自2014年10月全省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以来,西昌市财政局按照国家和省州统一部署,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规范操作流程,积极稳妥地推进了全市PPP项目工作进程,引资103.88亿元建设重大民生工程项目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构建一个机制。西昌按照“政府主导、财政牵头、部门主管、社会资本参与”的原则,全市建立了推进PPP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市政府市长为第一副组长,财政、审计、发改、交通、规建、国土、水务、国资公司等单位为成员的PPP领导小组,负责PPP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协调和重大问题研究,并形成了联席会议机制。目前已初步建立起了部门联动、分工明确、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了PPP模式的项目储备、项目评估、信息管理、宣传培训等工作的顺利推进。
  ——固守两个上限。为保障PPP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西昌市严格预算,固守年度政府对所有PPP项目的财政支出的总规模不得超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这一上限;固守PPP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不超过10%这一上限,将项目利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发挥出政府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乘数效应,及时、有效、快捷地解决全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资金瓶颈。
  ——遵循三个原则。一是遵循“互利共赢”的原则。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参与PPP项目合作谈判,找到最佳的利益契合点,保证项目实施的公平公正,达到合作共赢。二是遵循“规范运作”的原则。遵循专业事由专业人做的原则,聘请了具有丰富PPP项目操作经验的咨询机构进行前期策划及方案设计;积极利用政府采购平台,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正规范择优选择诚实守信、安全可靠的PPP项目合作伙伴,并按照平等协商原则,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的权利义务;严格对每个项目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及物有所值评价论证;力推试点示范项目,建立了PPP项目储备库,在交通、水利、医疗、卫生、教育、信息基础设施等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覆盖范围广的惠民工程领域扩大向社会资本开放,推行PPP试点,调动各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积极性,努力探索构筑良性可持续的PPP项目建设模式。三是遵循“尊重契约”的原则。西昌通过完善PPP项目合同、明确政府与社会资本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强化合同契约约束,把握“契约精神”这一PPP项目成功的关键,在PPP项目中践行契约精神、培养契约意识,用平等、守信、尚法的精神取信于社会资本,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到本市PPP项目中来。
  ——制定四个办法。即《西昌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西昌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西昌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西昌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这4个办法明确了推广运用PPP模式基本原则、合作领域、操作程序、收支预算范围,限定了财政支出总规模,规定了预算安排及调整方式;制定了PPP项目的计价原则、建设程序、项目变更审批程序、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及考核规范,为规范运作PPP模式,加强对PPP项目支出责任管理、财政承诺管理、成本控制、建设项目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实现两个突破。一是在全省县级财政率先成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二是率先实现全州PPP项目零突破,并通过“抓出样板,树立标杆”,打开PPP推广工作新局面。2015年西昌市2个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全省签约项目,总投资18.39亿元,吸引社会资本投资12.88亿元,目前已全面开工建设;交通、棚改类6个市级试点示范项目完成投资人采购程序,进入中标候选人的谈判阶段,预计签约总投资111.36亿元,吸引社会资本投资91亿元。
  通过2015年PPP模式的推广运用,有效地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创新了投融资模式,缓解了西昌市财政支出压力,解决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部分民生项目的资金问题。 
               (作者单位:西昌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