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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综合治税“大数据”建设的实践思考

伍治盛 余 波 蒲渠林

  2012年,渠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8亿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07亿元,收支缺口巨大,收支矛盾突出,面临经济下行压力大、资源环境约束紧、发展资金筹措难的现状。在如何确保县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破解地方财税增收难题方面,渠县巧借“一带一路”协调发展的国家战略和营改增试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机遇,结合当地实际,创新理念,依法治税,通过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对“大数据”的运用,建设数字财源,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3年以来每年实现新增1亿元,2015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9.13亿元,收入实现了经济下行巨大压力下的3连增。财政支出规模连续3年保持全市前列。连续3年综合目标考核位居全市前茅。
  一、“大数据”运用概况
  “数字”财源建设利用“互联网+涉税信息”的“大数据”征税新模式,实现财源信息共享平台。一是平台建设。2013年财政先后投入300万元,建立了综合治税共享网络平台。二是先行先试。煤炭企业产量监控系统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先行先试。三是财源培植。根据“大数据”提供发展瓶颈分析,坚持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发展壮大现代农业,做大做强特色农业的同时,提升“一主一专两辅”工业园区档次,引进永强汽车饰品、德铭电子、光亚塑胶、华橙酒业、华西特驱50万吨饲料等以农副产品加工、汽摩配、机械电子为重点的26家企业入驻东城主导产业园区。2013年,工业园实现工业增加值31.95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10亿元,财税收入实现新突破。2013年实现税收3.4亿元,2014年4.3亿元,2015年4.56亿元。四是综合运用。财税部门充分利用县综合治税平台信息,仅2015年查补税款3400万元。财税银通过“大数据”平台从项目工程环节3年累计征税5亿多元。财政部门从票据管理入手,严把非税收入入库关,每年收入达2亿元以上。五是拓展延伸。网络互通的实现,进一步拓展延伸了平台信息的综合利用。县检察院利用“大数据”平台信息对全县精准扶贫涉农项目资金及其他重点专项资金进行全程监控,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交运部门利用煤炭产销量监控系统,监控矿石运输车辆营运行为,严控车辆超载。
  二、存在的问题
  (一)数据标准不一。供电、国土、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报送的信息均不同程度存在数据质量不高的问题,具体表现在:数据更新不及时,垃圾数据多;数据准确性不高,错误数据多;异常数据管控不及时,处理不规范;数据入口把关不严,数据完整性不够等。
  (二)数据整合难。不同部门在一些数据的统计口径、统计时间、统计范围、数据格式等方面不一致,导致数据整合困难,如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名称、企业用电开户名称、企业纳税申报名称互不统一,即使数据能够上传到信息平台,但是由于有关联的数据内容和数据结构缺乏严密的逻辑联系而不能实现有效利用。
  (三)分析欠缺。一是数据筛选不足。大量上传平台的信息如何通过数据收集和整理进而筛选有用的数据,并为税务部门税款征收创造价值值得进一步研究。二是平台软件功能仍有欠缺。要以低成本和可扩展的方式处理平台信息,需要开发先进的平台软件和先进算法。目前信息平台仅能提供简单的数据采集内容,难以满足“大数据”大规模应用的需求。三是技术人才欠缺。部门往往随意指派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上传平台信息,大数据平台的汇总全由临聘人员担任,分析不够,不透彻。大数据综合效应还没有充分发挥。能够融合数据、技术和业务等各方面综合人才团队尚未形成。
  (四)监督和考核仍需加强。由于对各单位报送的数据没有严格考核,有些部门没有及时上报相关数据,缺乏连续性,且也有不报或拖延报送的现象。
  (五)监管方法较单一。由于各部门对第三方信息的重要性重视还不够,或迫于取得渠道上的客观困难,所掌握的征管数据仍然是一些静态信息,没有主动引入销售、成本和资金流转等方面的动态信息,数据失真的情况时有发生,各银行的资金流动信息由于保密原因,一直未能纳入平台。日常监控工作中,税务人员利用这些数据自身进行案头评估,只能发现逻辑错误以及零申报、长期低税负等浅层次问题,较难抓住问题要害,税收管理仍显粗放。
  (六)非税收入不确定因素多。“一锤子买卖”的土地财政已经成为“过去时”,国家各种惠民举措更多,职能部门收费更加规范,“营改增”也将一定程度减少税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要求收费项目进一步减少或降低等诸多因素叠加,导致财政收入减少趋势明显。
  三、几点建议
  (一)健全各类机制保障。“数字”财源建设关键在制度。一是进一步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县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要加强面上指导和统一调度,动态召开综合治税领导小组会议,依据数字财源及时分析全县税收收入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针对困难和问题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机制、办法。二是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大力支持、积极配合财税部门开展综合治税工作,按时保质上传各类涉税信息,坚决杜绝慵懒拖沓、简单应付现象。三是进一步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县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成员单位信息报送利用情况的监督、考核和通报,制定可行的量化考核办法,奖勤罚懒,激励各成员单位把综合治税“份外事”当成“份内事”。
  (二)完善数据处理体系。“数字”财源仍需进一步完善相关体系建设。一是对海量信息进行加工整理,优化基础数据质量,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将真正有价值的信息纳入后续的比对管理。二是建立科学严密的指标体系,综合运用多种统计分析方法和数据仓库挖掘技术潜力,建立数学模型,纵向和横向关联比对,剖析可能引起税收流失的各种因素,找准税收管理风险点,探索税收管理规律。三是完善数据处理分析体系,针对第三方信息特点,建立相应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不同岗位的数据分析职责和不同环节的分析重点,充分调动各级涉税信息分析的积极性,形成风险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案件稽查四个环节协调有序,多级联动,宏观分析、微观分析有机结合的良性互动局面。如切实推行药品“两票制”,在避免偷逃的同时,每年可新增财税收入1000万元以上,带动物流业、增加就业岗位。推行税源电子地图,可视化监控商业房出租,预计可增加房产税5000万元。
  (三)提高数据利用水平。“数字”财源必须打破部门信息封锁,形成共享共建,进一步提高利用水平。数字财源的涉税信息采集比对是综合治税工作的核心和支撑,要夯实信息平台基础,充分发挥综合治税信息共享平台的作用,加快集成政府各部门管理数据、公共服务机构业务数据、公安专业数据等各类数据,实现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逐步形成涉税信息数据中心,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财税部门要充分利用市场监管、供电、国土、发改等部门信息,加强组织机构代码、企业注册登记信息、企业用电信息、土地挂牌出让、项目立项等各类数据分析,不断提高征管水平和效益。
  (四)加强人才队伍和平台建设。“数字”财源需要人才支撑,需要技术优化升级。综合治税信息平台作为“数字”财源重要组成部分,数据面广量大、专业性强,各部门必须相对固定专门人员,一般不随意调动调整,保障工作经费,切实保障相关待遇,要做到专业人员不定期“走出去”,培养和造就一支懂管理、懂技术、懂分析的“大数据”专业队伍尤其重要。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对综合治税信息平台联络员进行数据整理、数据模板下载、数据汇总、数据上传、数据信息运用等方面的专业化培训,切实增强涉税数据采集过程规范化,动态监管,对数据异动、实地检查、个别案例举一反三。信息平台不断进行技术攻关,及时优化升级,平台标准化建设必须与时俱进,让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更加方便快捷地实现“大数据”涉税信息互通互联、资源共享。
                 (作者单位:渠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