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财务报告舞弊关系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已经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非常关心的问题。一部分学者把它归结为“内部人控制”问题,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公司规模的扩大,内部人控制问题已经不足以揭示财务舞弊问题的真正源泉。为了谋取各自的私立,股权结构引发的问题直接影响着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本文以中国证监会网站数据为依旧,选取截止到2005年因财务报告舞弊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为样本,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来分析我国股权结构与财务报告舞弊的相关性。
首先本文提出五个假设条件:1.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与财务报告舞弊的可能性正相关;2.CR_5指数(是指前5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与财务报告舞弊的可能性正相关;3.H_5指数(是指前5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平方和)与财务报告舞弊的可能性正相关;4.Z指数(是指公司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的比值)与财务报告舞弊的可能性正相关;5.流通股比例与财务报告舞弊负相关。
在此基础上,本文验证了各项指标之间的相关性,结果证明假设1、3、4相关程度准确,假设2与事实不符;假设5未通过显著性检验。
在明确了五个假设条件的相关性之后,本文以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流通股比例,H_5和Z指数四个变量为自变量,建立了Logistic回归模型,考察各自变量与舞弊因变量的关系。经过检验发现,假设1不一定成立,当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低于30%,在股权分散的情况下,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高反而会控制舞弊的行为发生,但是当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达到一定数额时,舞弊的可能性才会变大。假设3和4 成立。由于样本数量有限,本文指出以上假设还有待进一步验证。
为了规避财务报告的舞弊行为的发生,本文在最后提出两点建议:一是建立股权制衡制度;二是建立大股东诚信义务。
(邱芳整理自《经济管理•新管理》2007年第8期,作者:司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