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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炭企业成本核算制度

日前,财政部发布《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煤炭行业》(下称《煤炭企业成本核算制度》),以规范煤炭行业产品成本核算,促进煤炭企业加强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该制度将自2017年1月1日起在我国大中型煤炭企业范围内施行,其他煤炭企业参照执行。
《煤炭企业成本核算制度》确定了煤炭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步骤,包括合理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根据实际管理需要,设置成本中心;以成本中心为基础,归集成本费用;对成本中心成本费用进行分配和结转,计算产品成本等。由于会计核算与产品的生产流程关系密切,因此,该制度还在附录中对煤炭产品生产流程进行了专门说明。
事实上,《煤炭企业成本核算制度》的发布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目前,我国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尤其是煤炭行业产能过剩情况较为严重。国务院在今年2月印发了《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为了贯彻中央文件精神,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补”的经济发展任务,财政部制定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的行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以提高煤炭企业竞争力,进而促进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
《煤炭企业成本核算制度》是我国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体系中若干行业制度中的一个。在2013年发布《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后,财政部又先后发布了石油石化、钢铁等行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