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购物车还没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将 1 件商品添加到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继续购物

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规范力度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清理和规范收费有利于减轻企业及个人负担,降低企业成本,是激励投资创业、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是统筹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迫切要求。

一、伊犁州直收费清理规范情况

(一)现状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正税清费”的决策部署,国家及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普遍性降费政策,采取了一系列清理和规范收费的措施,取消、减免、缓征收费项目,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目前,中央级及自治区级依法合规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2010-2015 年从 290 项减少至170 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从 148 项减少至75项。2016年,财政部在认真落实已出台的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积极研究实施规模更大、受益更广、措施更精准的减税降费措施,降费主要从两个方面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和交易成本。一是全面实施《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方案》。2016年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涉及伊犁州直为育林基金、散装水泥基金2个基金项目;2016年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免征范围,由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 3 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不超过 10 万元,涉及伊犁州直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2 个基金项目;同时,取消地方违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二是加大收费减免力度,将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扩大到所有企业。2016年5月1日起,将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由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涉及伊犁州直为国内植物检疫费、拖拉机机动车牌证工本费、拖拉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等6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16年1月1日起,在伊犁州直范围内继续缓征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和职业安全卫生培训考核费;实行上述普遍性降费政策后,2016年预计伊犁州直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3007万元。

(二)具体做法一是严格落实国家明令取消、停征和减免收费基金的规定。尤其是落实好对小微企业减免收费基金的政策。对照2013年以来国家出台的普遍性降费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等14个文件中,取消、停征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逐项清理落实,同时,财政部门及时做好票据缴销手续及政策出台后的经费保障等相关工作,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从严审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新设立或调整的企业直接负担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一律按照中发[1997]14号文件及《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规定,逐级上报财政、国家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在检查中未发现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现象。三是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1)采取多种渠道公布公示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今年,伊犁州财政局陆续3次采用财政外网平台、《伊犁日报》、伊犁财政微信平台三种方式对《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基金目录》予以公布。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司、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2)对收费公示情况进行落实。一是对各县市财政部门收费目录公示情况进行落实。二是对州本级重点执收单位收费公示情况进行落实。如:国土、环保、水利、林业、人社、教育、公安、法院、司法等重点执收单位的收费项目公示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均按要求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公示。四是以开展非税稽查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收费执法监管。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强化财政监督,2012年伊犁州财政局制定印发了《伊犁州直政府非税收入稽查实施办法》,从2013年开始至今连续4年开展伊犁州直年度非税收入稽查工作,成为自治区财政非税系统范围内率先开展非税收入年度稽查工作的地州。结合近年来国家结构性改革减税降费政策,伊犁州直在非税稽查中把涉企收费稽查作为重点任务,抽取涉企收费项目较多的重点部门单位,并延伸至协会行会、相关企业。州本级每年稽查面达 20%,各县市年稽查面达 30%,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县市绩效考核工作中,收费清理和规范取得了一定成效。五是建立联动检查机制,开展收费清理专项督察。伊犁州财政局与发改委、经信委、民政局等部门及时沟通,建立联动检查机制,各司其职,全面开展伊犁州直收费清理改革落实督查工作。2016年5月在八县三市采取实地检查、书面调查、座谈等方式督查,经检查,相关执收部门均按国家自治区取消、停征和免征通知规定执行,目前不存在“乱收费”情况。六是以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为切入点,全面清理和规范各类收费。目前,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除政府非税收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还有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和经营性收入。为进一步规范伊犁州直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行为,2016年1月对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经营性收入进行清理调研,其中:2015年州本级涉及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行政事业单位共28个,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14 个,收入规模较大4890万元,目前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由所收取单位自行支配,收费不规范,监管不到位。为此,经州党委财政领导小组2016年第2次会议决定,2016 年8月3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州本级经营服务性收费及经营性收入管理的通知》,分类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及经营性收入,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将对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产生积极推动作用。七是深入企业,积极开展涉企收费调研。了解企业各类收费情况,包括企业对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经营服务性收费及行会协会商会收费的项目设立;企业对收费标准、征收范围及使用情况的合理性进行调研。对照政策规定事项,分类遴选了4 户小微企业和4 户中型企业开展专项调查,主要涉及熏衣草工艺产品、粮食加工、塑料制品、食品加工、民族服饰、水果制品、皮鞋制品等行业。4户中型企业收费项目均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中的收费项目;4户小微企业未产生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收费,对他们所反馈的存在问题及建议及时落实解决并上报领导。

二、收费清理规范中存在的问题

(一)涉企收费多头管理。涉企收费主要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4类收费,管理审批职能部门分别为财政、发改、民政 3 个部门;收入管理渠道也不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全额上缴财政,经营服务性收费税后上缴财政,均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收入自行管理;涉企收费多头管理,难以形成合力,容易形成“乱收费”现象。

(二)经营服务性收费及行业协会商会不合理收费问题仍然存在,对企业干扰也很大。一些可以让社会去做的服务,应该放给社会,能提供竞争力的服务会更好,政府不能过多干涉。一些政府和事业单位、中介组织没有完全脱钩,存在利益关联、垄断经营往往会存在乱收费的问题。

(三)政府性基金有待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是政府为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征收并且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近几年持续不断地开展清理工作,政府性基金项目虽然已削减,但力度不大;政府性基金收入规模虽然较大,但仍存在政策效果弱化、透明度不高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清理规范,加强监管。

(四)监管查处力度不大。从中央到地方,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规范力度越来越大,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经营服务性收费及行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规范成效并不明显,少数单位千方百计申请设立经营服务性收费及行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导致近年来收费规模越来越大,企业负担也越来越大。如: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权在发改委,发改委《收费许可证》年审制度已取消,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已刻不容缓。同时,各级财政、发改、审计、民政等部门在经营服务性收费及行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方面存在一定缺失,且查处力度不大。

三、开展规范收费的几点建议(一)正税清费,清理不合理不合法收费,降低偏高收费标准。一是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以及主要目的是养人、违背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是取消政策效应不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政府性基金;对收费超过服务成本,以及有较大收支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降低征收标准,整合重复设置的收费基金;限制并逐步减少政府性基金项目,并建立依法、规范、透明的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加强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统筹使用,强化税收筹集财政收入主渠道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建立健全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建议发改委将所有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纳入目录清单管理,建立全口径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及《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进一步明确规定价格放开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涉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目录清单外的一律不得收费,清单内的逐步减少数量,并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公示目录,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三)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对于继续保留的行业协会商会组织,要本着公益、非盈利的原则开展活动,坚决制止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等行为,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四)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查处力度。建议整合人大、财政、审计、发改委、以及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管力度,建立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自查与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长效督查机制。同时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充分利用举报监督电话,对于群众投诉、举报的违规收费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查处。坚决遏制乱收费行为,禁止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或转嫁到学会、协会继续收取。对发现的问题按《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有效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全面促进伊犁州直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者单位:伊犁州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