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等金融业“营改增”后全面解读与税务风险防范
2016年5月1日,金融业“营改增”(36号文)正式实施,它标志着金融业已全面进入增值税时代。“营改增”将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产品定价、销售管理、投资管理、采购管理、计划预算管理、费用管理、会计核算、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等各经营管理环节将产生较大影响。金融业应提前做好应对“营改增”的充分准备,梳理和研究因“营改增”给金融类企业管理带来的变化和影响,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及时进行调整变革,最大程度消除营改增带来的不利影响,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继国家36号文确立金融业营改增基本方案后,2016年12月21日,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简称140号文)及其政策解读文件。文件在对36号文相关规定进行细化的同时,明确了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纳税人。虽然部分细则和操作方案尚未明确,但或对资管行业现有生态从增值税缴纳的角度有一定影响。140号文明确了一系列在金融类企业实践操作中的政策不清晰等事项,并解决了一些营改增实施前期存在的各地税务机关解释不一致的问题。
(一)金融业营改增设计与原理解读
·营改增背景与税收基本理论解释
·营改增试点情况介绍
·金融业如何面对营改增政策变化
·营改增对银行业信息系统的影响
(二)金融业营改增新政(140号文)深度解读
·36号文、140号文前后政策变化解读
·资管产品类别如何区分保本和非保本
·为何说保本理财产品存在有重复征税问题
·申购赎回或期间分红的税收处理问题
·关于140号文追溯的问题争议及解决方案
·资管产品相关的增值税缴纳相关问题
·资管行业缴纳增值税存在问题解读
(三)金融业增值税发票管理及风险防范
·发票管理及相关法规解读
·如何建立发票管理信息系统
·如何防范发票管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