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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准则政府储备物资打造水利防汛储备物资核算新标准

本报讯 今年我省6~7月份发生的超历史暴雨洪水牵动着所有人的心。在防汛抗灾面前,防汛储备物资的管理和使用十分重要。日前,财政部发布《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对包括防汛储备物资在内的各类政府储备物资的确认、计量、披露等做出规定,为其会计核算量身打造了新标准。

防汛储备物资属于重要的政府储备物资,主要包括抢险物料、舟船、救生设备、砂石袋等。与水利基建会计一样,防汛储备物资的会计核算一直是水利行业会计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但现有制度只侧重于防汛储备物资的购置、储存、保管、调运和更新等。防汛储备物资管理单位一般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对储备物资主要按照其属性,归类为低值易耗品、存货或固定资产进行会计核算,而这些方式难以满足防汛储备物资的核算要求,也难以准确真实地表现出应对防汛抢险突发事件和救灾的能力。因此,出台政府储备物资会计准则,对防汛储备物资的核算和管理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

政府储备物资会计准则是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背景下出台的一项重要准则。就水利部门的防汛储备物资而言,该准则有利于明确防汛储备物资核算的对象和主体,确定后续计量方式,强化相关信息披露,满足政府资产管理需要。目前,省水利厅已着手组织相关单位落实准则要求,以进一步完善防汛储备物资“家底”,提升水利行业财务管理的整体水平。
(江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