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事业单位推行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的实践探索
湘潭大学邓琼
2018年以来,为落实中央“放管服”精神,不断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充分释放科技供给能力,大力提升财务服务科研体系能效,消除科研人员后顾之忧,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与整体财力,以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为起点,以科研人员潜心研究营造良好环境为保障,努力争取为科研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化服务。为深入实施学校关于在全校范围内推行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的有关精神,积极做好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实施工作,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从多个方面着力,切实完善管理机制,加大人员队伍建设,扎实稳妥、坚定有序,不断将科研财务助理制度落在实处,推向深处。
一、广泛动员、科学筹划,领导高度重视
作为一所定位为“研究型大学”的高等院校,科研是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湘潭大学历来十分重视科研工作,学校各项工作始终围绕这一核心展开。2012年以来,为提供优质的科研服务,有效整合科研报销力量,计划财务处陆续在全校范围内建立经常性报账人制度,财务联系人制度等,为顺应国家政策,适时建立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为了尽快在全校范围内推行科研财务助理报账制度,形成专人专岗办理科研报销的氛围,养成“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的意识,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各学院召开宣讲会多场,另一方面提供实施缓冲期,安排年轻人在报账一线耐心解释,指导老师办理备案手续,避免引起反感、激化矛盾。
同时,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在加强督促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工作的落实过程中,注重争取学校领导最大限度重视,通过上下一心,统一意识,将实施工作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一方面对未建立实施制度的院系加紧督促落实, 对已建立的院系紧密跟踪执行效果。一边执行一边总结,对当前发现的一些共性问题进一步研究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 切实发挥好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在科研管理工作当中的重要作用,以实际效果形成继续深入推进的强大动力,一鼓作气、稳步实施,务求实效。
二、整合职能、联结部门,凝聚各方共识
根据中央下发的文件要求, 科研财务助理必须为科研人员在财务编制、经费支出、预算调剂、决算、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且其必须做到从科研预算到科研决算全程参与。要在短时间内形成一支熟悉学校科研项目管理、了解学术工作规律、精于财务报销手续、熟知人事工作制度的专业科研财务助理团队,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意识到必须凝聚意识、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建立跨部门协同联接机制。
在实际当中,以科研项目管理职能为主线,通过梳理碎片化分散在职能部门、院系、科研团队中的科研财务管理职能,科学整合、分析、甄别、筛选、归集,分门别类对应整理为科研财务助理工作职能的条块。然后,根据条块化的工作职能,一方面建立相应的管理制约监督机制,另一方面,在学校层面成立专门机构,为整体助理团队从选拔、聘用、上岗、业务办理、知识更新培训、流程跟进、信息系统需求等全过程建立便捷通道,帮助并辅导科研财务助理人员尽快适应并掌握工作技巧,切实发挥工作能效。
另外,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以过程控制为核心,简化多项科研经费审批流程,升级科研经费管理系统,开展存量科研项目预算重编,实施科目预算自动化控制,多项配套措施形成合力,助推科研项目管理与经费报销提质增效。
三、以人为本、精心培养,打造高素质科研财务助理团队
在科研财务助理队伍建设工作中,选聘经费来源和选聘人员对象既是重点,也是难点。在现有人力资源相对不足,经费普遍紧张的环境下,要建设一支相对独立的人才队伍,专门归口办理科研财务服务工作,难度和阻力都十分之巨大。为此,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始终坚持打好“降成本消顾虑”组合拳,从人员聘用、工资待遇、业绩考核、业务培养等各方面完善配套“设施”。将“科研财务助理”纳入学校统一招聘与管理范畴,由计划财务处和学院、科研团队共同管理。
在业务能力培养上,将科研财务助理队伍建设一并纳入计划财务处人员队伍的建设、管理和考核当中。为提高学校科研财务助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计划财务处尝试利用多种学习载体,系统推进科研财务助理培训工作。开展了系列集中培训。详细讲解了科研预算编制,报账基础知识,差旅费、会议费报销等具体业务;建立了学习QQ群,划分班组,通过专业老师布置作业、批阅作业、讲解作业的形式进一步消化学习内容,巩固学习成效;课后班组开展讨论,一对一提问答疑,营造平等参与、畅所欲言的宽松氛围,促进思想碰撞和观点交锋,相互启发学习。
在人员管理分明,通过建立人员层次丰富、经费渠道灵活多样的管理机制,组建一支成本相对经济、素质相对优秀的人员队伍。在人员保障上,强制要求各个院系至少配备一名专职的科研财务助理人员,允许由现有在职在岗人员兼任。经费体量较大,报销业务量可观的院系还可聘请相对固定的临时人员予以补充。同时,经费较多的科研团队鼓励单独聘请专职科研财务助理,经费较小的科研团队允许聘请学生协助处理业务。在经费保障上,为确保“科研财务助理”的薪酬待遇,建立学校人事部门与学院共同分担机制,学校层面给予政策鼓励,由学院按合同约定发放科研财务助理报酬,有实力的科研团队单独使用项目经费聘用并支付报酬,获得更优质的科研报销服务。同时,统一要求购买社会保险,并在年终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同工同酬的绩效奖励,解除了聘用人员的后顾之忧。
四、定期考核,科学评价,建立动态人员进出机制
科研财务服务工作高度依赖于财务助理个人胜任能力和业务素质,建立动态人员进出机制,是确保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实施长远效果的关键所在。由于科研财务助理日常工作较为繁琐, 科研项目预算执行手续繁杂、程序较多、时间过长, 很难以简单的量化衡量其工作。为此,计划财务处联合人事部门,科研部门、院系管理部门,切实完善人事考核考评晋升机制, 畅通科研财务助理人员考核考评、职称晋升通道。结合科研财务助理实际工作业绩, 对科研财务助理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提高其政治地位,充分调动科研财务助理的积极性, 使其满腔热情地投入科研支撑工作。
同时,切实提升科研财务助理工作在整个科研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程度,提高科研财务助理经济地位。根据岗位设置, 按照同级同岗工资标准确定薪酬,根据其业绩表现和贡献程度展开考核,建立奖惩机制。首先,学校成立由财务部门、人事部门、科研团队或院系相关人员共同组建的业绩考核小组,对科研财务助理进行综合考核。从工作态度、单据一次审核通过率、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情况、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培训后考核成绩, 以及科研满意度等多方面进行评价。其次,在科研项目评价中,结合科研财务助理对项目的贡献与业绩,鼓励项目组给予对等的报酬奖励,学校人事财务提供政策便利。最后,学校层面设立适当规模的专项奖励资金,对于年度考核优秀的科研财务助理给予奖励。
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建立的出发点在于“服务科研”,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优化单位层面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方式的重要环节,更是管理部门为广大科研人员“松绑助力”的重要抓手。经验证明,建立可持续的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管理机制,必须在学校层面、院系层面两个层面同步推动,上下互动,由上而下与由下而上同时进行。
从目前看来,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实施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已有实效。要巩固现有成果,继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形成常态化可持续的运行模式,仍然任重而道远。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将持续努力、矢志不渝将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的实施引向深入,为科研工作者提供更加优质、便利的财务服务,营造积极、充满活力的财务管理环境,进一步释放和激发学校科研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