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体会
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并陆续颁布了应用指南,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首先实施,现将我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一些体会与大家做一交流。
一、积极组织开展新会计准则的学习,切实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为积极稳妥地衔接新旧会计准则,首先必须认真学习新会计准则的内容,为此我们于新会计准则颁布后就积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新会计准则学习研讨活动。上半年主要是加强总部财务部内部学习讨论,努力把新准则的要点、难点吃透;下半年则是将工作重点转为组织所属企业财务人员的学习,先后组织安排财务人员后续教育、财务经理培训等方式提高财务人员对新准则的理解和掌握。
同时为应对新会计准则的具体实施,我们提前做好准备,就新准则的实践开展了一系列循序渐进的工作。9月末在执行新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开展一次新准则主题培训,由财务部负责结合上汽的行业特征和企业特点讲解在执行新准则中将要面对的重点、难点;10月针对各企业学习情况,我们向所属企业就学习新准则中遇到的难点进行问卷调查,并于10月末组织企业就9月底会计报表按照新会计准则进行试编,邀请事务所现场进行答疑,初步确定各企业在执行新会计准则后新旧准则间存在的调整事项;11月中旬我们再次组织编报会议,对各企业以10月底编制的新准则会计报表进行审核,对个别企业的特殊问题与企业进行充分交流,并制定处理意见,为2007年编制新准则报表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及时修订会计政策
我们于2006年末就根据新会计准则的变化,对公司会计政策展开充分的讨论,并结合我公司的现实进行修订,并在今年一季度季报时报董事会审议。
我公司主要的会计政策变化有:
1、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公司采用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下,按照准则规定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3、长期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其中以企业合并形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或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其实际成本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确定;购入的无形资产,其实际成本按实际支付的价款确定;自行开发的研究开发项目,在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5、套期工具
公司采用套期会计进行套期核算。公允价值套期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套期工具为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为非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账面价值因汇率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无效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能够决定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三、认真编制新旧会计准则合并股东权益差异表
为分析并披露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6]136号文《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结合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自身特点和具体情况,以2006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依据重要性原则编制了2006年12月31日合并股东权益(现行会计准则)与2007年1月1日合并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差异调节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1、长期股权投资差额调整
按照现行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及贷方差额(形成于财会[2003]10号文发布之前)按一定期限平均摊销计入损益。按照新会计准则,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再产生股权投资差额,其他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再产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
由此,公司冲销了2006年12月31日尚未摊销完毕的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以及其他长期股权投资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按照现行会计准则,金融资产根据管理层意图的持有期限及性质分别作为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和短期投资核算。按照新会计准则,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对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将其2007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进行调整。
其中网下申购但尚未上市交易股票的公允价值按什么确认值得我们探讨。我们认为尚未上市交易的股票处于锁定期而不能随时变现,价格变动风险极高,不宜用某报表时点的同类股票收盘价确定,其未来变现价值的风险、期间资金成本(机会成本)均应在确定期末公允价值时予以考虑;在相关模型较难建立的背景下,可否直接采用发行价,既认购价确认,因为在充分市场条件下,新股认购资金只能取得平均回报,而该回报就是此类风险资产的实际收益率。
3、衍生金融工具
按照现行会计准则,衍生金融工具的利得或损失在合约实际交割时确认,按照新会计准则,衍生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量。由此需对衍生金融工具2007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调整。
4、所得税
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公司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费用。按照新会计准则,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企业所得税,并以预计很可能获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由此公司于2007年1月1日确认了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5、少数股东权益列报
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少数股东权益于合并财务报表中在负债和股东权益之间单独列报,而新会计准则要求将少数股东权益作为一项股东权益列报。由此调增公司2007年1月1日合并股东权益。
6、其他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之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2007年1月1日的长期股权投资产生影响,公司按照38号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的规定先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2006年12月31日的股东权益进行追溯调整,再按股权比例计算对公司2007年1月1日合并股东权益差异的影响并进行调整。
四、认真编制2007年一季度季报
在编制2007年一季度季报时,公司要求所属各企业均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各类财务报表。对于因执行新准则而进行追溯调整的事项需与2006年报审计时会计师出具的新旧准则差异调节表一致,若有差异,公司从实务角度出发,对影响金额较小的,暂不作为本次季报编报时进行追溯调整,对影响金额较大的,应及时调整。
按照有关规定,上市公司2007年一季度报告需要披露比较财务数据,公司按照证监发[2006]136号文规定的原则确定2007年1月1日的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并以此为基础,分析《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对上年同期利润表和可比期初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按照追溯调整的原则,编制调整后的利润表和可比期初的资产负债表,并将调整后的利润表作为可比期间的利润表进行列报。也就是说,在编制利润表上年同期数时,应按照追溯调整的原则,将年初追溯调整的事项合理地在2006年一季度报表中反映,编制调整后的上年同期利润表,并作为可比期间的利润表进行列报。
此外,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的要求,公司还考虑假定比较期初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第1号至第37号,以可比期初资产负债表为起点,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之外的不需要追溯调整的事项,分析模拟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净利润与原准则下净利润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在调节表中分项列示。但是从实务操作来看,这种全面模拟仅仅是根据去年帐务分析而来,工作量极大但准确性较差,根据目前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分析来看,差异较小。
五、对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建议
1、建议财政部门组织相关企业、事务所、高校学者学习交流,构建一个充分沟通的平台,企业在实务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可以有畅通的渠道反映。
2、建议财政部门尤其要关注和理解实务界工作中的困难,适当简化财务工作的强度。例如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持有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份额即投资收益,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进行调整后加以确定,不应仅按照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利润与持股比例计算的结果简单确定。基于重要性原则,通常应考虑的调整因素为: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减值准备的金额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目前股权交易日益频繁,这就意味着投资方需要对被投资企业各项可辨认资产建立备查簿,投资方每次定期报告都需要对涉及的所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重新做一遍利润表,这样工作量极大,基本没有操作性。当然根据最新的讲解内容,在无法合理确定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时,可以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利润为基础计算确认投资收益,希望有关部门能在制定政策之初就能充分考虑操作性。
3、建议财务会计报表所披露的信息能更有可理解性,而不是为了追求理论上的相关性,或是资产负债价值的公允,使得报表编制日益复杂,报表理解日益困难。在实务工作中,财务工作在执行新会计准则过程中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这种挑战一方面是如何理解新准则的要求,而更大的挑战来自于如何将新准则编制的报表向管理层、投资者、上级单位或政府机构解释。例如合并报表取消了比例合并法,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对子公司采用成本法,这导致合并报表整体上和往年毫无可比性,合并报表和公司个别报表间也差异极大,从我们的实践经验来说,我们最大的困难是如何用并不符合常理推断的新准则的会计语言去向报表使用者解释编制报表的原理,虽然这些报表使用者很多都是有着丰富经济工作经验甚至是证券分析经验的。
4、建议财政部门能够尽早解决母子公司新老准则衔接问题。新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如果母公司尚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而子公司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可以将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后合并,也可以将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直接合并。因此当母公司要求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调整时,在实务操作中造成极大的困难,因为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所有的帐套均按照新准则调整,如果按原准则编制报表,就意味着需要同时保留两套帐,或至少建立全面的备查簿,而且一些事项如金融资产,新准则和原准则在理论基础上完全不同,即使建立备查簿还是不够的,还需要管理层做出不同基础的判断,所以企业在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实际上已经无法再按照旧会计准则编制报表或是做新旧准则差异分析。尚未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其财务工作的重心是去分析把握新旧准则的差异;而企业一旦已经执行新会计准则,其财务工作的重心就应当放在如何执行好新准则上,而不应当还去分析新旧准则的差异,因为在2007年,这些企业已经没有旧准则了。希望财政部门能协调有关部门,如国资委对企业的具体操作给予指导和帮助,能鼓励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给予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较为宽松的政策环境和工作环境,同时对尚未执行新会计准则的集团公司合并新会计准则企业报表时的处理给予一定的理解,既能较好地适当地维持报表列报的可比性,又能避免出现企业一面按照新会计准则处理经济业务活动,一面还要满足旧会计准则下的各种要求的尴尬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