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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主要内容

 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是省委、省政府着眼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促进“十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去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我们全力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设立运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共有政府投资基金255只,认缴规模3906亿元,实缴规模764亿元,基金投资项目1076个,基金投资738亿元,带动社会投资3072亿元。截至目前,省级批准设立48只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认缴规模2745亿元,实现了“十强”产业全覆盖,其中16只基金完成工商注册,认缴规模1015亿元,基金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投资效益逐步显现。
为进一步加快基金投资,更好发挥基金效益,针对前期基金运行存在的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近期,我们会同有关方面,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研究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投资的意见》,于7月9日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鲁办政字〔2019〕119号)印发。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
一、改革管理体制,提高基金市场化水平。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强化市场主体作用。在改革基金设立机制方面,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动能基金公司”)在确定合作机构、设立基金等事项上的自主决策权。在改革基金运作机制方面,变“委托管理”为“直接注资”,将引导基金省财政出资部分作为新动能基金公司注册资本金,专项用于设立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新动能基金公司专司引导基金市场化运营管理,省级相关部门单位不干预基金日常经营,不参与基金投资决策,不指定具体投资项目。在改革基金绩效考核方面,建立基金分层评价体系,省财政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对引导基金进行绩效评价;新动能基金公司负责对参股基金进行绩效评价。
二、降低设立门槛,增强基金吸引力和竞争力。按照“能降则降、能放则放”的原则,放宽放活基金制度设计。比如,降低基金申报门槛,分别将基础设施类、产业类和创投类基金规模,调整为不低于30亿元、10亿元、2亿元,具体设立规模由新动能基金公司与基金管理机构协商确定;将基金管理机构实缴注册资本,调整为不低于1000万元。再如,放宽基金返投限制,将基金投资山东的比例由不低于基金规模的60%或70%,调整为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的1.5倍。同时,对基金所投资省外(含境外)企业将注册地迁往山东、被省内企业收购或其研发生产基地及主要功能性子公司落户山东的,可视为省内投资。又如,提高引导基金出资比例,将引导基金出资产业类基金比例由20%调整为一般不超过25%。为支持实施乡村振兴、经略海洋战略,对现代高效农业、现代海洋产业领域内基金及各类创投基金,引导基金出资占比可以达到30%,省市县各级政府共同出资占比放宽至50%。同时,放宽子基金参股设立的基金注册省内的限制。
三、灵活运作模式,实现基金精准扶持。一是调整基金架构。为尽快实现基金政策目标,将“引导基金-母基金-子基金”三级架构调整为“引导基金-子基金”两级,杠杆比例根据市场情况合理确定。二是创新基金运作模式。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双招双引”重大产业项目,省级引导基金联合市县引导基金,与社会资本合作量身订制项目基金,支持项目落地,实现基金对项目的精准扶持。
四、加强政策激励,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一是加大引导基金让利力度,对参股基金注册设立一年内投资的省内项目,引导基金让渡全部收益,其中不少于50%部分用于奖励基金管理机构。二是实施财政奖励,在参股基金注册设立两年内,对投资进度超过认缴规模50%(含)的,按照投资进度和实际投资额的比例给予基金管理机构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三是鼓励社会出资人购买引导基金所持基金的股权或份额,在参股基金工商注册之日起3年内(含3年)购买的,可以引导基金原始出资额转让。
五、强化服务意识,营造基金良好发展环境。按照“强化服务、开放包容”的原则,实现精准对接、全程服务。一是完善项目筛选推介机制。新动能基金公司牵头组建基金投资项目库,通过市场主体网上申报和省直相关部门择优推荐的方式,筛选适合基金投资的重点项目入库。二是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对已履行规定程序作出决策的投资,如因不可抗力、政策变动或发生市场(经营)风险等因素造成投资损失,不追究决策机构、主管部门和引导基金管理机构责任。三是健全对接服务机制。加强省直部门、新动能基金公司和基金管理机构三方联动,建立定期会商和定期报告等制度,及时掌握基金运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督促基金加快投资。
总的看,以上“二十条”政策措施,涵盖改革管理体制、降低设立门槛、提高使用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针对性强、力度大、含金量高。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按照“四个更加”的发展思路,着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运作:一是政策更加开放。进一步解放思想、敢为人先,敢于试、勇于闯、大胆干,通过不断优化政策,力争将山东的基金政策做到力度最大、环境最优、政策最好。二是体系更加完善。发挥网上申报系统作用,继续广泛对接各类投资机构,促进基金在“十强”产业的均衡合理布局,努力形成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基金体系。三是对接更加全面。继续在全省组织开展基金进基层的“双基”推介对接活动,推动产融结合,加快基金投资。四是投资更加精准。在抓紧组建基金投资项目库的基础上,把基金作为“双招双引”的重要手段,通过设立项目基金,对省委、省政府关注的重大项目予以精准支持。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落实好“二十条”基金政策,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更离不开广大媒体朋友们的“鼓与呼”“宣与传”。真诚希望大家多报道、多宣传,在全国叫响“山东基金品牌”,提高山东基金的社会影响力和市场美誉度,为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新闻界的朋友们长期以来对山东财政事业和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