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印发《政府 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征求意见 稿)》。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10 月28日。 该征求意见稿主要涉及三大方面 内容。 一是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中亟 待解决的问题,包括单位收取差旅伙 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的账务处理、单位 年末暂收暂付财政拨款的账务处理、 单位在本年末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发 放下年度1月份职工薪酬的财务处理、 单位发放职工薪酬时代扣代缴业务的 简化账务处理、工会和纳入部门预算 管理的社会组织适用的会计制度等6 个问题。 二是对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关规 定做进一步解释说明的问题,包括单 位对于归垫资金的账务处理、从本单 位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划转资金的账务处理、关于专利权后 续维护费的会计处理、公费医疗经费 的会计处理、部门(单位)合并财务报 表范围等5个问题。 三是对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相关规 定补充和完善的问题,包括事业单位 从财政科研项目中提取项目间接费用 或管理费的账务处理、事业单位持有 长期股权投资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按 规定上缴财政的账务处理、纸质即开 型库存彩票的会计处理和基本建设会 计等4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