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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工会会计制度》解读:规范工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为了适应工会组织财务改革的需要, 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 质量,财政部修订发布了《工会会计制度》 (财会〔2021〕7 号 ,以 下称《制度》),自 2022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近日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 《制度》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中国会计报》:制度修订的背景和意 义是什么?
有关负责人:现行《制度》自2010年 1 月 1 日实施以来,在加强工会预算管理、 规范工会核算工作、提高工会会计信息质 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 工会事业的蓬勃发展,工会财务改革向深 度和广度持续推进,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发 生较大变化,现行《制度》已不能满足工会 会计核算的需要。因此,有必要对《制度》 进行全面修订。
一是与工会有关规章制度相协调,服 务工会财务管理的需要。近年来,中华全 国总工会先后修订或制定了多项涉及工 会经费收支管理、工会预决算管理等的制 度办法。如 2017年印发的《基层工会经 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7〕32号) 和 2020 年印发的《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办 法》(总工办发〔2020〕29 号),对基层工会 经费管理和收支行为进行了规范;2019年 印发的《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总工办发 〔2019〕26 号),规定工会支出预算应按基 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编制,同时对工会 结转结余资金的使用作出要求;2020年印 发的《工会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 法》(总工办发〔2020〕28 号),对工会预算 稳定调节基金的设置、补充及使用作出规 范。上述规章制度对工会会计核算提出 了新要求,因此,需要对《制度》科目设置 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进行修订,以便与相关 制度办法相协调,与现有财务管理体系相 衔接。
二是解决新形势下新业务需要,提高 工会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随着经济社 会的持续发展以及新业务的出现 ,现行 《制度》在某些方面不能满足工会会计核 算的需要,如“工会+互联网”新形势下, 信息化网络建设中购置和开发形成的信 息软件等无形资产无法核算;资产不计提 折旧,资产价值无法得到真实反映;基本 建设项目未纳入大账,会计信息完整性有 待提高;支出科目核算内容表述较为笼 统 ,一定程度上缺乏实务指导性等。 因 此,需要对有关工会业务的会计处理进一 步补充或明确,以提高《制度》的适用性。
三是规范财政拨款收支余核算,提高 财政拨款决算报告编报质量的需要。按 照工会法规定,工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人民 政府的补助。实务中,各级人民政府财政 部门每年可安排财政资金预算用于支持 和保障同级工会的重点工作,工会需就财 政拨款的使用向政府部门提供决算信 息。现行《制度》未能将财政拨款和其他 工会经费的使用做出明确区分,支出科目 体系也未与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相衔接,财 政拨款决算报告编制难度较大,准确性有 待提高。因此,需要更准确地核算财政拨

款的收支余情况,提高财政拨款决算报告 的编报质量。
四是突出工会工作特色,满足各级工 会不同业务特点的需要。截至目前,全国 工会组织中 99%以上均为基层工会。基 层工会业务简单,多为基本的收支管理, 多方呼吁在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前提 下,简化基层工会会计科目和报表,以适 应基层工会实际情况,切实减轻基层会计 人员负担。而县级以上工会业务相对复 杂,兼具组织收入、平衡不同预算年度收 支的职能,具有较高的财务管理要求,需 要对相关会计处理进行补充和完善。
《中国会计报》:《制度》修订发布经历 了哪些过程?对各方反馈意见是如何采 纳吸收的?
有关负责人:2020年初,我们正式启 动了《制度》修订工作,对工会系统的组织 架构、财务管理等进行了深入研究,通过 召开专家研讨会等方式对《制度》修订的 必要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初步确定了修订 思路和方向。5 月至 7 月,我们会同中华 全国总工会对多家不同层级、不同性质的 工会进行了调研,并书面了解了有关省级 总工会的意见建议,充分了解工会会计核 算现状及《制度》修订需求,在此基础上形 成了《制度》修订方案,确定了需要修订的 主要内容。
2020年7 月至 8 月,我们根据修订方 案着手对《制度》进行修订。其间,多次召 开座谈会,就有关重大修改内容与中华全 国总工会和部分工会系统专家进行研 讨 ,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修订讨论稿 。9 月 ,我们在小范围内就讨论稿征求了部 分省级总工会的意见 ,逐条对讨论稿进 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制度》修订征求 意见稿草案。
2020年 10 月上旬,我们印发了《财政 部会计司关于征求<工会会计制度(修订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财会便〔2020〕 69 号),面向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财政 厅(局)和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征 求部内相关司局意见。截至2020年 11 月 20 日,我们共收到69份书面反馈意见,其 中21 份无意见,其余 48 份共提出 269 条 意见建议。反馈意见总体认为,修订后的 《制度》对基层工会与县级以上工会的适 用会计科目进行了归类,科目设置更贴近 各级工会的财务管理需求,将进一步规范 工会会计核算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同 时,部分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的个别账 务处理、支出科目设置、报表编制等问题 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或建议。
2020 年 12 月以来,我们对反馈意见 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逐条讨论分析,通过座 谈会、电话沟通等方式就修改过程中的关 键问题与中华全国总工会、相关工会系统 专家进一步沟通并达成一致,在此基础上 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2021年3 月,启动 部内会签及报批程序,最终于4 月 14 日由 部领导签发。
《中国会计报》:修订《制度》主要遵循 了哪些原则?

有关负责人:《制度》修订主要遵循了 以下原则:
一是依法依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 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为依 据,充分考虑工会预决算管理、资产管理、 工会经费管理等制度规定,与工会现有财 务管理规章制度相协调。
二是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工会会计 核算中存在的不满足实际需要的问题和 新需求产生的问题,满足新时期下工会预 决算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需要。 此外,充分考虑工会财政拨款核算与政府 部门信息需求的衔接,满足财政拨款决算 报告编制需要。
三是继承发展。立足《制度》执行情 况和工会财务管理现状,充分继承原制度 中合理的内容,适当借鉴政府会计准则制 度的相关改革理念,根据工会改革发展需 要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新修订的《制度》 既能满足改革需要,又能平稳过渡、稳步 实施。
四是务实简化。工会管理层级复杂, 99%以上为业务简单的基层工会。在满 足管理需求的前提下,考虑到基层工会会 计工作基础、会计人员接受程度,对基层 工会会计处理和报表进行简化,力求在科 目设置上做到简单易行、方便操作。
《中国会计报》:《制度》的主要内容是 什么?
有关负责人:《制度》由正文和附录两 部分组成。
正文包括总则、一般原则、资产、负 债、净资产、收入、支出、财务报表和附则 9 章内容。第一章总则主要规范《制度》 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会计核算基础、会 计要素、人员设置、内部控制及会计信息 化工作要求等基本原则。第二章一般原 则主要规范工会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等内 容。第三至第七章资产、负债、净资产、收 入、支出主要规范各会计要素的定义、分 类、确认、计量等内容。第八章财务报表 主要规范工会财务报表的定义、种类、编 制要求等内容。第九章附则主要规范施 行日期等内容。
附录一为《工会会计科目和财务报 表》,包括总说明、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会计报表格式、会计 报表编制说明和会计报表附注六部分内 容,主要规范会计科目的具体设置、核算 内容和账务处理,及会计报表的格式与具 体编制要求等。附录二为《工会固定资产 折旧年限表》,规定了工会固定资产的折 旧年限。
《中国会计报》:新制度与原制度相 比,主要有哪些变化?
有关负责人:《制度》充分继承了原制 度中合理的一般原则及科目设置等内容, 沿用了原《制度》的5个会计要素,同时考 虑到工会会计核算主要服务预算管理,工 会组织中基层工会占比在 99%以上且资 金规模小、业务简单等现实原因,会计处 理仍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权责发生制为 补充。

新旧制度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 方面:
一是根据工会财务规章制度,对会计 科目进行调整。为了保持科目设置和财 务管理制度的协调一致,我们根据《工会 预算管理办法》及其他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规定,对部分会计科目进行了调整,主要 包括:一是因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已废 止 ,删除“专用基金”下的“增收留成基 金”、“财务专用基金”明细科目;二是根据 全国总工会不再计提后备金的有关要求, 删除“后备金”科目;三是根据《工会预算 管理办法》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对收支 科目的设置、名称、核算内容等进行调整, 将工会结余资金分为结转、结余资金分别 进行核算;四是根据《工会预算稳定调节 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增设“预算稳定调节 基金”相关科目和报表项目等。
二是根据工会实务需要,对科目设置 和账务处理进行调整。根据近年来工会 业务的发展和核算需求,我们增加部分科 目以满足实务核算需要,主要包括:一是 根据调研反馈情况,增加对支出明细科目 核算内容的表述,增强制度的指导性;二 是针对基层工会和县级以上工会,分别设 置会计科目表,满足不同层级工会的业务 核算需求;三是增设“无形资产”、“待处理 财产损溢”、“长期待摊费用”、“累计折 旧”、“累计摊销”科目,满足工会真实反映 资产价值、加强资产管理的需要;四是调 整资产基金的核算内容,将库存物品、无
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占用净资产也纳入 资产基金核算等。
三是细化财政拨款收支核算,与政府 会计相衔接。为了简化县级以上工会在 编制财政拨款决算报告时的数据提取流 程,提高财政拨款决算报告编报质量,我 们对财政拨款相关科目进行了调整:一是 将“政府补助收入”科目细分为财政拨款 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进行明细核 算;二是要求县级以上工会在支出类科目 下按照“财政拨款”和“工会资金”进行明 细核算,同时在“财政拨款”明细科目下按 照预决算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细核算;三是 增设“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科 目,准确核算财政拨款的结转结余情况。
通过上述调整,使工会财政拨款的收支余 核算与政府会计制度相衔接,提高财政拨 款决算报告编报质量。
四是借鉴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充分吸 收先进理念。在考虑工会财务管理特点 的基础上,我们充分吸收了政府会计改革 的先进理念,主要包括:一是对资产和负 债要素的定义及确认条件进行了调整,使 其更加适应工会真实完整反映资产负债 等情况的需求;二是为满足工会对不同方 式形成资产的定价需要,引入了政府会计 准则制度中资产计价的相关内容;三是规 定工会的基本建设项目纳入工会大账核 算,提高工会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四是适 当引入成本绩效管理的相关理念 ,设置 “累计折旧”、“长期待摊费用”等科目,并 设置了成本费用表,为县级以上工会的成 本管理奠定基础等。
五是根据资产管理规定,对工会的资

产进行区分。根据《关于各级总工会及所 属事业单位资产产权界定问题的通知》 (财行〔2008〕82号),各级总工会及所属事 业单位的资产应分为工会资产和国有资 产进行管理。为了与资产管理有关规定 保持衔接,我们在《制度》中明确,县级以 上工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资产类科目 下设置“国有资产”、“工会资产”明细科 目,分别核算工会依法确认的国有资产和 工会资产;对于同时使用财政拨款和工会 资金购建的资产,应当设置备查簿登记资
金来源及其金额和比例,以更好地满足行 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需要。
六是适当简化,提高《制度》适用性。 根据调研反馈情况,我们对《制度》内容进 行了简化,主要包括:一是将基层工会主 要适用的会计科目从42 个精简到24 个, 同时规定基层工会依法开展的特殊业务 可以按照县级以上工会会计科目进行会 计处理 ,满足基层工会共性和个性的需 求;二是在会计报表方面,删除“往来款项 明细表”、“经费收缴情况表”,切实减轻工 会会计人员的工作量;三是对拨缴经费收 入的核算基础进行了部分调整,仅在年末 存在应收未收经费时采用权责发生制,其 余时点均采用收付实现制,保证收入会计 处理与预算执行的一致性 ,简化实务操 作;四是将“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 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 入”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将 “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资金”、“投资 基金”等非货币性资产占用净资产合并为 “资产基金”科目等。
此外,我们对文件的体例进行了部分 调整,将原制度中“工会会计制度——会 计科目和会计报表”部分以附录的形式在 新制度中体现,保持《制度》的完整性和结构 性。我们还对部分科目的核算范围、账务处 理、报表编制说明等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中国会计报》:如何做好新制度的贯 彻实施工作?
有关负责人:新制度将于2022年 1 月 1 日起在全 国各级 工会组 织 范 围 内 实 施。为了确保新制度有效贯彻实施,下一 步我们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制定发布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 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为指导各级工会 做好新旧制度有效衔接提供政策保障。
二是会同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 做好贯彻实施新《工会会计制度》准备工 作的通知,指导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和工会 组织充分认识新制度的重要意义,扎实做 好新制度执行的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新制 度落实到位。
三是深入开展新制度的培训工作。 2022年之前,我们将会同中华全国总工会 组织新制度培训班,加强对省级工会财会 干部的师资培训,同时积极指导各级财政 部门和工会组织认真组织新制度的培训 工作,使各级工会财会干部尽快熟悉和掌 握新制度。2022年新制度实施后,我们将 紧密跟踪了解各级工会执行情况,及时回 应实施中的问题 ,适时开展针对性的培 训,确保新制度有效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