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奕冰 刘安天报道 10 月 27 日,财政部会计司召开《民间非营 利组织会计制度》(下称《民非制度》)修 订座谈会,就该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和对会计信息的需求进行交流分享,旨 在为“十四五”期间《民非制度》修订工作 提出意见建议。
《民非制度》自 2005 年 1 月 1 日实施 以来,对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下称“民非 组织”)会计行为、提高民非组织会计信息 质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0年,财政部 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若干 问题的解释》,起到了很好的效果。此次 座谈会的召开意味着《民非制度》修订工 作正式启动。部分民间非营利组织、中介 机构、研究机构、主管部门等有关代表参 加座谈会并发言。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国相关法治建 设、行业改革、民非组织自身等方面取得 长足发展,对于《民非制度》提出了新的更 高要求。
一方面,《民非制度》需要及时修订, 与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衔接;另一方面,《民 非制度》需要及时修订,积极配合推进改 革工作,为相关管理部门提供有用的会计 信息。同时,《民非制度》需要及时修订, 适应民非组织的发展,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有关经济业务事项。
根据会议讨论情况,《民非制度》修订 工作要做好与企业、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 协调,要做好与有关管理要求的协调,要 就有关难点问题开展研究,要对原有的会 计科目做必要的调整,要重新梳理对外报 告的内容。
会议要求,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 协调作用,民非组织要深入剖析会计核算 需求,中介机构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服务 专长,研究机构要夯实《民非制度》修订的 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