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购物车还没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将 1 件商品添加到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继续购物

城投公司债务风险融资转型

 前言

2014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43]号)(以下简称“国发[43]号文”),要求“剥离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划清政府与企业界限”,以此为标志,城投公司正式进入转型升级的“下半场”。2021年,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1)[15]号)(以下简称“银保监[15]号文”)更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强化对城投平台融资的风险管控,迫使城投公司探索并调整发展模式,加快破茧重生、化蛹为蝶的转型变革。面对“上有指示要求,外有政策限制,内有市场压力”的现实,当前处于“三期叠加”下的一些城投公司实际已经到了亟需转型的历史关口。“转型升级”成为近几年来城投领域最热门的话题。

 

三期叠加下的“凤凰涅槃”

城投当前的发展形势可以概括为“融资收紧期”、“后城镇化期”与“改革窗口期”三期叠加下的发展“小周期”。地方城投公司已经到了历史性的转折点,需要拿出“刮骨疗伤”的勇气来实现脱胎换骨的转变——从开发驱动到运营驱动,从资源获取到资产运营,从行政指令到市场化运营。

 

融资收紧期:政策层层加码,融资渠道受限

如果说国发[43]号文划清了政府与城投的界限,那么银保监[15]号文则宣告了城投融资严监管时代的到来。

 

随着公司债发行的“红绿灯”政策出台,《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财评规[2021]18号)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先后加码,针对发债、银贷、非标等融资渠道加强了规范性管理,城投融资渠道进一步被收窄。由此,“如何融资?”成为城投公司的头号问题。实现更高信用等级、更低财务成本与更宽融资渠道的“三更”成为了不少城投公司维持自身发展运营的重要诉求。

 

后城镇化期:城市开发放缓,人口红利收缩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我国城镇化率突破60%,宣告中国正式进入“后城镇化”时期。首先,“后城镇化”对于宏观环境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方面城市的大规模开发建设逐步放缓,城市层面的基建与开发项目规模缩减,基建项目数量减少将成为新常态。另一方面,人口增长放缓影响了人口流动与集聚的模式。不同地域的城镇人口集聚的“马太效应”差异明显——发达地区对人口的虹吸效应凸显,而欠发达地区人口流出情况加剧。

 

其次,“后城镇化”对城市开发与城市经营两大基本盘带来了深远影响。在城市开发层面,传统城投依赖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以二级平一级”与“以地产平公建”的传统模式在“后城镇化”时期难以为继,不少强地产依赖型的城投公司将被迫离开自己的舒适区。而在城市运营层面,城投主要依赖于供水、供暖等公共事业专营以及公共空间与设施的特许经营收入。以上业务收入基于城市的人口基数带来的规模效应,在城市人口增长放缓乃至负增长的条件下,相关运营事业现金流的增长空间非常有限。在某些欠发达城市,由于人口基数不足,甚至会出现做多亏多的情况。“后城镇化”时期,城市发展的基建红利与人口红利带来的增量资源递减,迎接城投公司的是存量市场的争夺。

 

改革收官期:上位要求明确,收官大考在即

最后,国企三年改革方案提出要以“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要办事的”的态度推进国企改革。对于城投公司而言,推进转型改革不但是自身发展需求,更是一项亟待完成的政治任务。2022年是国企改革三年方案的收官之年,对每个城投公司而言都是一个大考之年。如何积极在转型改革与模式探索中交出一张满意的答卷将成为本年度城投公司所应思考的头号问题。

 

“小周期”下的城投转型机遇窗口

当前地方城投公司面对着“上有上位指示,外有政策限制、内有市场压力”的“小周期”,但机遇往往蕴藏于挑战之中。通过把握当前的转型发展机遇,城投公司有望在经营的“下半场”获取先机,实现长效发展。

 

首先,城投平台的既有优势有望被逐步放大。一方面,城投公司长期以来从事基础建设、土地整理、公用事业等业务,在相关业务领域积累了人才、管理、技术、资金、信用等优势;另一方面,城投公司熟悉当地的资源禀赋与市场情况,且能得到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从而在市场化竞争中把握先机,实现经营提升。

 

其次,部分城投平台有望通过资源整合来做大做强。一方面,地方政府希望当地主要的城投平台能做大资产规模,并获得更高的信用等级和更低的融资成本。另一方面,部分城投平台可争取发展的主动权,通过资源整合与机构重组,实现优质资源统一运营、金融链条补齐,从而为市场化转型奠定良好基础。

 

EY

结语:

对于各地城投公司而言,“现在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三期叠加”的外部环境的使“转型”成为了城投公司不可回避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