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审计师制度在行政事业单位有部分试点,但在国有企业实施的不多。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
随着企业战略布局的延伸、产业规模的扩大、业务多样化和复杂性的提升,企业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的难度相应增加,对企业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对建立企业总审计师制度提出新要求。
近年来,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属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建设,在多家市属国有企业推动试行设立总审计师岗位。
保障党组(党委)、董事会对内部审计直接领导
调研发现,8家中央企业和4家设立总审计师岗位的市属企业均建立了由董事长或党组(党委)书记全面负责、总审计师协助管理的内部审计工作领导机制,保证党组(党委)、董事会对内部审计的直接领导更好地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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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试点成果
某央企集团一建立了审计联席会工作机制,构建“大监督”格局,由总审计师负责协调纪检、财务、经济、法律、人事等审计联席会成员,共商共议审计事项,共享审计成果;保持与国家审计、社会审计等外部监督力量的紧密联络,做好支持配合工作。某央企集团二将总审计师职责和权限规范嵌入审计计划管理、审计程序管理、审计质量控制、审计整改等具体流程,审计质量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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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属企业试点成果
1.北京某集团一作为国资委系统率先实行总审计师制度的标杆单位,坚持理论与实践创新并进,通过落实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直接领导,保证审计工作不偏离政治方向;通过建立以内部审计为核心的大监督体系,实现对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通过创建审计共享中心,促进审计上下联动、内外协同,实现审计资源高效调配,提升审计质量效率。
2.北京某集团二积极转变审计理念,从“查错防弊,片断式审计”向“客户导向、驱动业务成功,基于全流程的系统性审计(效能审计)”转变,通过优化“端到端流程管理模式”满足客户需求,提高全流程审计效能,大大提升了服务战略客户的价值。
3.北京某银行设立首席审计官,注重优化审计人员结构,提升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
几家企业的试点成果表明,总审计师在坚决贯彻党和政府部署要求,统筹协调内部审计工作,严格把控内部审计质量效率等方面积极履职、发挥作用,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坚持党的领导,借助政府推动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与魂。总审计师作为协助党组织和董事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全面管理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要始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不动摇,在审计计划、实施、报告、整改全过程中集中体现党的意志、落实党的要求,发挥党组织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作用,着力提高精准落实党的大政方针的能力和水平。
国有企业要自觉接受行业监管部门的指导、监督,积极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政策宣讲和培训交流,关注追踪总审计师制度的运行效果,借鉴成功经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借助政府引领和服务,在政府与企业的良性互动中,推动总审计师制度在国有企业深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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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顶层设计,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
贯彻落实《北京市内部审计规定》和北京市委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要求,完善总审计师制度相关法规制度,推动企业总审计师制度落实。建议国资、审计、组织等相关部门多方联动,加强协调沟通,出台建立总审计师制度的指导性政策文件,明确国有企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的目标、原则和必要性,针对企业总审计师的职级任免、考核薪酬、职责权限等关键内容制定细则规定,为建立健全总审计师制度提供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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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实践经验,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开展
借鉴中央企业试点成功经验,综合考虑市属国企的单位规模、改革进度、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等因素,分阶段分层级推进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明确试点工作要求,及时查找问题,做好经验总结。鼓励有条件的市属企业率先建立总审计师制度,发挥行业引领作用,做好先进经验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国有企业对建立总审计师制度的思想认识,为总审计师制度扩大试点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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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国资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企业实施建立总审计师制度工作的监管,了解掌握建立总审计师制度工作步骤程序和组织管理情况,适时听取总审计师任期内履职情况及重点工作情况汇报,组织做好对试点工作的考核评估。审计机关要加强对总审计师履职和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对总审计师领导下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确保建立总审计师制度取得实效。
作者:刘芳
单位:北京市审计局
本文摘自《中国内部审计》杂志2022年第7期(节选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