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广西高级会计评审申报材料
1.身份证。(正、反两面)
2.如申报人存在对使用曾用名、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变动,关联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职称证书等)的姓名、身份证号与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不一致的,应在申报材料中提供户口簿本人信息页等相关证明材料。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报正高级会计师需提供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报高级会计师需提供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学历证书: 学历情况由用人单位或推荐单位通过个人档案、教育部学信网等方式进行核验。教育部学信网不能够查询到学历的需提供学历证书、查档材料或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系统共享数据无法自动识别的按照部署文要求提供)
5.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6.完成人社部门规定的2024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任务。(不需要提供,如系统共享数据无法自动识别的需提供)
7.完成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并到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人员服务大厅办理确认登记,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广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登记簿》登记结果为准。
8.申报前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养老保险缴费记录。(限于民营企业参评人员提供,系统共享数据无法自动识别的按照部署文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