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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探讨

周德峰

财务风险存在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生产过程的始终,由于其存在的客观性和不确定性,使企业在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过程中必须正确预测和衡量财务风险,同时采取适当的控制与防范措施,降低财务风险、减少损失,以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



一、施工企业财务风险的类型及形成原因

(一)施工企业财务风险的内部成因

1.内部控制风险。目前,在施工企业内部推行的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着以下薄弱环节:一是内部责任合同签订不及时,承包主体的责任义务不明确,责任指标不能及时到位;二是成本控制乏力,节约能力差,财务收支计划未能引起足够重视;三是项目部拥有完全独立的材料采购权,在利润的实现上有相当大的调节空间,甚至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债务纠纷;四是项目产值统计弹性较大,给债权的管理增加了难度,加上施工企业没有相应的索赔制度,不利于工程款回收率的提高;五是财务管理只重视基础工作的管理,不注重财务分析,事中控制不力。此外,施工企业内部的部门之间、本企业与上级主管企业之间在资金管理和使用、利润分配、资产抵押等方面存在权责不明、工作衔接不到位的现象,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低,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得不到保证,财务状况混乱,从而产生财务风险。

2.信息不对称风险。由于施工企业“以包代管”现象的普遍存在,造成有的企业在运作工程项目过程中过分地扩大了项目部和项目承包人的自主权。另外,施工企业从签订合同开始,就要对风险作出必要的估计,许多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认为只要做好会计核算和管好、用好资金就行了,缺乏必要且全面的风险意识,以至形成片面性的财务行为。譬如,融资是解决施工企业某一期间资金困难的有效途径,同时也会成为一种负担,因此不顾一切地融资同样会使施工企业陷入两难境地。相当一部分施工企业负债资金比例过高,资金结构不合理,财务管理形同债务管理,财务负担沉重,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存在着巨大的财务风险。

3.承包体制风险。施工企业是施工合同的主体,必须承担和履行合同条款的所有法律责任,而在现行的项目承包模式下,合同的履行、实施者是非独立法人的项目部、分公司或承包人。尽管施工企业与项目部或承包个人签订了内部承包协议,但这种协议明显和国家的法规不相吻合,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这样项目部和项目承包人一方面行使企业的权力,另一方面却逃避了法律责任。

4.税收征管风险。项目实行经济责任承包后,施工企业客观上对项目的管理弱化,加上某些地方的材料市场极不规范,购买材料时没有发票,或者假发票泛滥,企业面临很大的税务风险。而项目部在工程结束后已经解散,企业很难对项目负责人进行追偿。

(二)施工企业财务风险的外部成因

1.合同风险。由于建设单位在设计阶段未作充分的考虑,施工过程中往往临时提出设计图纸变更要求,这容易打乱施工企业的施工规划和组织管理。特别是当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要求时,施工企业如果未及时对变更内容进行合同续订,往往导致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不明确,最终在结算价款和合同履行上引起纠纷,形成施工企业在财务管理上的风险。

2.资金风险。目前,建筑市场中垫资施工的倾向越来越明显,这不仅严重干扰了施工企业的工程建设管理,而且严重制约了施工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垫资施工给施工企业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大量生产资金被占用,更为严重的是,造成施工企业债台高筑,财务费用增大并引发连锁反应,如对供应商及银行等的巨额债务影响了企业再融资能力,损害了施工企业在新一轮投标中的竞标能力等等,从而形成施工企业的财务风险。此外,垫资施工加大了工程款的回收难度,增加了企业财务风险。

3.政策与市场风险。施工企业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之一,其财务管理置身于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中,并极大地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一旦施工企业没有健全的财务管理系统,缺乏抵御风险的财务能力,势必导致企业的理财失败。我国建筑业竞争异常激烈,建筑资源相对缺乏,“僧多粥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一部分实力较弱的施工企业面临着“吃饭难”的困境,甚至被迫退出建筑“舞台”,加之市场经济行为尚不规范,“暗箱操作”、地方保护等行为加剧了建筑市场的混乱,竞相压价又使得建筑产品价格背离其价值,造成价格扭曲,从而增加了施工企业的财务风险。



二、施工企业防范财务风险的对策

(一)建立财务风险的分散机制

为了有效防范可能发生的财务风险,施工企业必须从长远利益出发,建立和健全企业财务风险分散机制。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不仅要为特殊工种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而且要针对工程的特点参投工程保险。工程保险的承保对象主要包括物质损失部分和第三者责任部分。通过工程保险,可有效地避免和降低不可预见费用的发生。同时,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建立健全企业风险分散机制,及时分散和化解企业财务风险;建立健全企业坏账准备金制度,适当提高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比率;建立健全企业的积累分配机制,及时、足额增补企业的自有资金,壮大企业的经济实力,提高抗财务风险的能力。

(二)加强涉税管理

施工企业一般具有下设分支机构多、项目多、异地施工、工程转包、分包复杂的特点,这使得工程项目管理难度大,特别是外地施工的工程进度和完工情况难以掌握。因此,必须加强涉税管理,从主观上重视涉税工作,减少因涉税给企业带来的财务风险。具体措施有:设专人报税,做好税收筹划工作,规避由于申报不及时和应纳税额确认失误带来的财务风险;完善发票管理,强化以票控税力度,规范成本核算;对于异地施工和联营分包的项目,必须派驻财务人员或财务主管,对其成本核算、原始票据的合法性、应纳税额的确定和纳税申报的时限进行监督和审核,特别是对于转包工程要依法足额地代扣代缴;对涉及增值税的加工、修理、修配业务要在移送时及时申报纳税。

(三)结合行业特点,降低财务管理风险

1.加强预算管理,推行责任成本核算。成本风险是施工企业的一个重要的财务风险。对于成本风险的控制,一方面,可以通过“三算”对比,即在施工过程中对由经营部门提供的预算、成本管理部门按内部公司定额对工程项目的评估成本以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成本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异并制定对策,有效控制项目成本;另一方面,可通过量价分析,对项目部材料消耗、设计变更与索赔等情况逐一分析,材料价格由企业统一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此外,应切实推行责任成本核算,对责任成本按照“指标分解-指标控制-指标考核”三个环节进行分解,层层分解到队部、班组、个人,真正体现责权利的统一,不仅能增收节支,而且也可以逐步逐级降低财务风险。

2.按时办理竣工结算,降低外欠款风险。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所承包的工程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规定的施工内容全部完工交付使用后,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环节。在此环节应做到:第一,及时办理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竣工决算,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决算送审;对于设计变更部分或因业主原因导致的停工损失、场地原因而发生的材料倒运费等费用,要及时进行现场签证,追加合同价款和办理工程结算,确保取得足额结算收入和工程回收尾款。第二,以合同和签证为依据,合情、合理、合法地做好索赔工作,尽量减少施工企业前期投入的资源损失和占用的资金,因为加快资金周转对规避财务风险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第三,在工程保修期内,工程项目部应狠抓实际工程量,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维修费用并制定保修计划,以此作为保修费用的控制依据,尽量节约开支,降低财务风险。

3.把好合同关。合同风险虽然是合同双方确认了的,但不管是转嫁给施工企业的原属于业主的风险,还是施工企业自身因素造成的风险,都反映了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对隐含的财务风险没有产生足够的警惕。为有效防范财务风险,把好合同签订关,应做到:工程项目资金不到位的、环保设计不达标的、未经审查的、不合法的、低于成本价的、显失公平的合同不签;对于施工合同,应密切关注施工合同中的“补充协议”,特别是对于工程款的拨付、税金缴纳、大型主材料款的支付等等应有明确规定;对于垫资和垫资利息,如有约定,施工企业可以请求按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其利息按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无约定,则视为工程欠款,无权请求支付利息;对于业主按一定比例暂扣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否计息,要在合同中约定,若无约定,则视为无息暂扣。

(作者单位: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