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文件
黔管审〔2025〕1号
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五届
贵州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各市(州)企联、省级行业协会商会、各会员企业:
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做好 新时代贵州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发布推广工作,使 命艰巨、责任重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是国务院唯一批 准保留的企业管理奖项,中国企业管理领域的最高奖项,被誉 为中国企业管理创新的奥斯卡。贵州省企联遵照习近平总书记 “加快建设一批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 世界一流企业”指示精神和中共贵州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共 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 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及相关任务分工 方案,贵州省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省企联)牵头持续推进全 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和推广工作。管理创新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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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是企业的核心软实力,与科技创新一样, 具有重要意义。科技创新是栽树工程,管理创新是培育工程,
为引导企业加强管理创新,提升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落实袁 宝华同志提出的“以我为主,博采众长,融合提炼,自成一家” 的中国式企业管理方针,经国家批准,中国企联从1990年代 初开始开展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推广活动,延续 至今从未间断,已审定了31届共计4742项成果。贵州省企联 自本世纪初起共审定推广了24届1473项成果。成果内容涵盖 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有效推动了贵州企业高质量发展。省企 联在总结历届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审定和推广经验,并完善相关 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根据国管审〔2025〕1号文件要求,结合 贵州企业实际,将组织开展第25届贵州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 新成果的推荐、申报和审定工作,继续开展企业管理创新成果 发布推广,积极探索组织开展我省企业管理创新推广应用场景 的学习交流活动。
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届成果应立足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贯彻落实党的 二十大精神和国家“十四五”规划以及新国发2号文件,完整、 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在企业 改革、创新和发展等方面的最新管理实践。围绕“四新”主攻 “四化”,选题突出以下重点: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与发展新 质生产力、国资央企价值创造与质量强企、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数据治理与人工智能应用、财务管控与 合规管理、高端人才队伍建设、ESG管理与履行社会责任、保 链稳链强链与“双循环”构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与一流 企业建设、智能化升级、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管理、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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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转型与商业模式创新、集团管控优化与组织管理变革、复杂 系统工程管理、绿色低碳发展与实现“双碳”管理、降本提质 增效与精益管理、质量强企与品牌培育等引进吸收国外先进管 理经验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
二 、成果申报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成果申报单位包括在我 省注册的各个行业、各种所有制和各种规模以上的企业且是省 企联系统会员。中央在黔企业、省外在黔企业,大型企业集团 所属的分公司(或相同性质的生产企业),以及企业化管理的 事业单位也可作为创造单位申报。企业申报的成果必须实施满 一 年以上(截至2025年6月30日)。
二、成果内容以主报告(详见附件2)形式反映,并按推 荐报告书规定表式和要求(详见附件1)进行推荐、报送(需盖 公章)。每项成果需报送书面材料(推荐报告书和主报告)一 式一份,同时以U 盘形式报送相应电子文本 ( word 格 式)。
推荐报告书中务必准确填写申报企业和推荐单位联系人信息, 以便准时通知审定结果。成果内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和知识 产权等规定。主报告和推荐报告书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成果在合 规性审核中将直接淘汰。
三 、成果申报坚持限额推荐原则。各市州企联、省行业协 会商会择优推荐一般不超过3项;中央在黔企业可直接申报推 荐的成果不超过4项;我会常务副会长单位可直接申报推荐成 果不超过4项;我会副会长单位可直接申报推荐成果不超过3 项;我会常务理事单位可直接申报推荐成果不超过2项;我会 理事单位可直接申报推荐成果不超过1项;贵州百强企业、贵 州民营百强企业、制造业百强和服务业百强企业可直接申报推 荐的成果不超过1项。上述推荐单位未能覆盖的企业和通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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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可直接向贵州省企业管理创新成 果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贵州省企联)自行申报 (需提供复 印件)。一项成果只需一个推荐单位,不得重复推荐。
五、本届成果材料推荐、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 30日,过期不列入本届审定范围。推荐单位要在广泛发动企业 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掌握选题范围和标准,突出申报成果的创 新性、科学性、实践性、效益性和示范性,择优推荐,原则上 为本单位上一年或当年审定的一等以上成果,特别要注意挖掘 中小企业的管理经验,做好相关申报推荐工作。成果申报、推 荐、审定、答辩过程中,不得增加企业负担,不得以任何形式 向企业收取费用,不得借此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
六、贵州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 级别。对成果创造单位和创造人,将在全省企业管理创新大会 上颁发单位牌匾和证书。审定发布的成果将由贵州省企联管理 创新审定办公室组织人员改写后公开出版发行并享有版权,在 省企联网站进行宣传推广。通过典型经验交流择优推荐给媒体、 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单位开展宣传和教学研究等。达到国管 审文件要求的,根据企业自愿可优先向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 新成果审定委员会推荐,申报国家级管理创新成果。
七、联系机构:贵州省企联管理创新审定办公室
联系人:王昌宏0851-8685563618083620038(微信同号) 李唐睿宇0851-86894356
贵州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邮箱:gzsqyglcxcg@qq.com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州富民村镇银行管理部 六楼贵州省企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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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50081
附件可登录贵州省企业联合会官网(www.gzec.org.cn) 下 载
1.第二十五届贵州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报告书
2.贵州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
3.贵州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排版要求
2025年3 u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报:中国企联、全国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
抄送:省有关部门,省企联领导、部委办及会员单位 贵 州 省 企 联 管 理 创 新 办 公 室 2 0 2 5 年 3 月 2 1 日 印 发
共印486份(其中电子版公文47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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