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勤,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原副书记、副院长,现智能财务研究院院长。
在《会计研究》、IJAIS等国内外重要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50余篇,在财务数字化转型、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智能财务等领域出版专著20余部,获国家教学成果2等奖1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哲学社科优秀成果奖1项,曾于2006年赴美国ASU做访问学者半年。现兼任中国会计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智能财务专业委员会主任等,担任《新会计》杂志主编、《审计研究》《中国管理会计》《管理会计研究》等杂志编委,入选财政部大数据及会计人才库。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5月19日财政部联合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档案局、国家标准委、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中国民航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单位)正式发布《关于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通知》(财会〔2025〕9号,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应用工作。这一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国会计领域开始迈入“凭证处理全流程无纸化”新时代,传统的纸质会计凭证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更高效、更安全、更环保的电子凭证。
为充分验证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避免标准全面推广中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风险,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财政部等九部委在2022年至2024年间,特别联合开展了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试点工作。试点选取了使用频次高、报销数量大、社会关注广的数电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银行电子回单、银行电子对账单、财政电子票据、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增值税电子发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凭证等电子凭证,在436家接收端试点单位(包括近6万家会计主体)、51个相关平台、12家服务保障单位进行了试点,累计全流程无纸化处理电子凭证超2亿张。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通过试点,为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在全社会大面积推广应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创造了先决条件。
之前颁布的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为电子凭证会计信息化处理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范和结构化数据标准,支持包含XML(可扩展标记语言)、XBRL(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等结构化数据的电子凭证,无需转换即可直接进行接收(含验签或验真、解析)、报销、入账、归档等全流程各环节处理。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既有利于顺应数字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会计数据的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切实促进单位会计职能拓展和数字化转型;又有利于降低各领域报销纸张打印需求、交易成本及保管成本,有效减少碳排放量,提升新质生产力的全要素组合水平,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有效节约社会整体资源;还有利于增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实现对各类经济活动高效监管,从源头上防范财务造假,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等。
在《通知》中,有三方面的内容需要特别关注:一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强调各单位在评估单位自身会计信息化水平及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单位性质、规模、信息化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分类施策、稳步推进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应用。二是巩固试点成果,加强精准指导。对于凭证开具端单位,畅通电子凭证开具交付渠道,多方式、常态化开具(交付)电子凭证;对于凭证接收端单位,参考试点期间探索出的4类实施路径和经验做法,分类施策开展会计信息系统适配改造,实现电子凭证的接收、报销、入账、归档等全流程标准化、无纸化处理;对于电子凭证开具分发平台、代理记账平台、票务服务平台、政务财务服务平台等,充分发挥平台“以点带面”的推动作用,为标准的推广应用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多层级联动强化服务保障。深化跨部门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衔接和沟通协调,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推广应用;统筹成立分级联动的维护团队,编制应用指南,发布免费工具包,常态化保障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推广应用工作。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提出,单位配备的会计软件和会计软件服务商提供的会计软件,应当在自两项规范实施之日起三年内(即2028年1月1日前)完成升级,达到适配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相关要求,这就意味着中国的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系统在未来一段时间会面临大面积升级迭代的转型任务。
纸质会计凭证的逐步消失是政策、技术和环保需求共同推动的必然趋势,而电子凭证数据标准则是实现这一变革的关键支撑。标准不仅可以解决传统财务流程的效率与合规问题,还将为企业数字化转型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基石。未来,随着标准的全面推广和技术的持续迭代,电子凭证必将成为财务管理的核心载体,推动会计领域进入真正的“无纸化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