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首部会计法颁布40周年、新修改会计法施行1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的重要论述,深化新会计法贯彻实施,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内蒙古自治区于2025年6-8月举办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欢迎广大会计人员踊跃参与。
大赛目标
通过以赛促学、以学促干、以干促效,在全行业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为广大会计人员搭建展示才华、交流学习、增强本领的平台,营造弘扬会计文化、遵守法律法规、坚守职业道德的良好氛围,充分激发会计人员比学赶超和干事创业的热情,推动培养一支政治坚定、道德优良、业务精湛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人才队伍,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会计力量。
组织领导
大赛活动由自治区财政厅主办。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第四届全区会计知识大赛组织委员会,负责大赛主题、方案、规则等重大事项的审定。组委会主任由自治区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鞠树文担任,副主任由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武剑担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资委,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代理记账协会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比赛内容
比赛内容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章党规等内容。同步聚焦新修改的会计法、财会监督体系、会计管理法规及会计行业前沿热点等相关知识。
参赛人员
全区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的财会人员、会计及相关专业在校学生等均可通过所在单位或盟市财政局渠道报名参赛。
赛程安排
比赛分为网络答题、预赛、复赛、半决赛、决赛、赴京参赛六个阶段。
广泛参与:即日起至7月下旬开放网络答题,参与者可赢取继续教育学分和话费奖励;
梯次晋级: 7月中旬完成预赛组队,下旬展开复赛角逐;
巅峰对决:8月中旬前将通过半决赛、决赛决出团体与个人奖项得主,并组建精锐之师开展集训、代表内蒙古出征全国大赛;
奖励设置
大赛设立多元奖励体系,赋能人才成长。
团体荣誉:决赛角逐团体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颁发证书奖杯。
个人奖项:按成绩授予特等及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奖牌。
组织奖励:表彰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证书、予以表彰。
获胜红利:获奖者不仅奖励2025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还会在职称评审、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选拔中获得优先推荐,并享受课题申报及进入自治区会计专家和人才库政策倾斜。
工作要求
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各级单位要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将大赛作为宣贯新会计法、推动行业发展的关键抓手;全域宣传营造声势,运用全媒体广泛动员,掀起“比学赶超”热潮;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严守纪律、节俭办赛,确保赛事规范高效、风清气正。
大赛官方信息通道
详细情况请参看《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举办全区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点击查看《通知》全文)。大赛官方信息通道: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官方网站、“内蒙古财政”微信公众号将实时发布大赛资讯。
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已正式启幕。愿全区财会工作者踊跃参与,并以大赛为契机,在竞技中精进专业、在交流中凝聚合力,将赛事成果转化为服务自治区发展的实际动能,以更扎实的业务能力、更昂扬的奋斗姿态,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财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