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实行线上盲审盲评方式,申报人在完成线上材料申报后,仍需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线上、线下提交的所有材料要确保真实、准确、有效,且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一致。线下提交材料详见附件1。
(一)线上申报材料
1.申报人员需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2.申报人员在业务办理—2025年职称申报栏目中,进行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会计系列正高级、副高级职称申报计划,在填写申报信息中,申报职称系列选择会计,申报职称专业选择会计,申报职称选择拟申报的对应等级,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分别上传申报材料及使用系统提供脱敏工具处理后的脱敏申报材料各1份;脱敏内容包括人员身份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本人身份信息)及单位信息(如单位名称、地址等信息)。申报人员须对盲审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盲审材料存在未处理敏感信息或与原件不一致,将取消参评资格;材料提交后,需及时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详细申报步骤、填写格式及材料要求可查询系统内《申报操作手册》或联系技术咨询(电话:0471-6928486 、6923739)。
(二)线下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线下材料提交应按照隶属关系及相关要求进行。
1.盟市及以下所属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逐级上报,最后由内蒙古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统一报送至会计系列高评委办事机构(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2.自治区本级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后报送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将材料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会计系列高评委办事机构(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3.中央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驻自治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委托我区评审的,经本单位同意并由中央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委托评审函主送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装订进申报材料册首页。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履行委托的不予受理。此类单位按驻地报送至当地人社部门或会计系列高评委办事机构(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4.申报人员应按照《2025年会计系列正高级和高级评审材料目录单》(附件1)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申报材料要按照目录顺序装订成册(每人1册)。申报人在提交申报材料时,本人所有学历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论文等须提供原件,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人签字。同时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一式2份原件。
2025年会计系列正高级和高级
评审材料目录单
姓名: 单位: 编号:
序号 材 料 名 称 数量
1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原件)(只在左上角订1个书钉、请勿胶装)
2 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原件)(不需装订)
以下材料使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作为评审申报材料(佐证材料):
3 继续教育审验卡原件、正高(高级)参评考试合格成绩单、免试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 所有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聘书(聘任文件或聘任工资表)(复印件签章)
5 近三年(2022-2024)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签章)
6 公示原文及公示结果书面报告(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或盟市人社局分别提供)原件
7 任现职以来的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学科)论文、著作、译著、学术研究报告等理论研究成果(复印件签章)
8 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资料(复印件签章);
9 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
10 有关职业职称证书(复印件签章)
11 其他有关材料
说明:1.此目录单由申报人填写两份,人事部门按目录验收材料后填写数量、没有材料填写“无”。一
份装订在评审材料卷首,一份贴在评审材料档案袋上。
2.第3-11项按照目录顺序、连同目录单一并A4纸装订成册,以防遗失。
3.上述材料除标明要求附原件的,一律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要按文件要求签章。
4.“编号”由各盟市、直属厅、局按照“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花名册”中的“编号”
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