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注册
1. “单位名称”为申报人员工作单位法定全称,与 “单位意 见” 中的单位公章一致,不得填写简称、别称,不得填写内部处 (科)室或非独立法人二级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
2.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均需通 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单位账户。
二、个人基本信息
1. “ 出生日期” 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如与档案出生日期 不一致,可在 “档案出生日期”处上传证明进行修改。
2.社保信息可点击 “获取社保缴费信息” 自动提取。如未提 取成功,应自行录入信息并上传社保缴费证明。
3. “上传身份证明材料”处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4.联系电话应填写准确。
三、申报信息
1.点击 “会计专业获取个人申报信息” 自动从全国会计人员 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获取单位性质、全日制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专 业科目学分、《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等信息。 点击后如相关 信息无显示,可刷新页面。
2.符合免试条件的申报人员, 申报方式选择 “破格晋升”, 破格情况选择 “资历破格”,并在证明材料中上传注册会计师证 书。
3.申报人员人事档案委托代管的,应在 “人事代理单位”栏 填写人事代理单位法定全称。
4.申报人员属于劳务派遣的,应在 “劳务派遣单位”栏填写 劳务派遣单位法定全称。
5. “单位类别和规模”填写所在工作单位的类别和规模,不 得填写上级主管单位的类别及规模。
6. “单位性质”为 自动获取,无需填写。
四、学历信息
1.全 日制学历信息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中提 取。
2.“评审依据学历”指参评本年度高级会计师所依据的学历。 全日制学历与依据学历可为同一学历,也可不同。 附件处需上传 评审依据学历证明材料。
五、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
1. “现专业技术职称”填写目前已取得的最高级专业技术职 称。
2. “聘任时间”填写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称的时间,没 有聘任的在聘任年限处填写 “无”。
六、现任(含兼任)行政职务
“现任(含兼任)行政职务”与任职单位一致,填报正式文 件任命的行政职务,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正式任命文件原件或会 议纪要原件的扫描件。
七、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信息
填写取得会计师职称后近 5 年的考核情况,应按实际考核确 定的等次填写,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正式的单位考核表。
八、近五年学习培训及继续教育经历
1.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情况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 平台中提取,2021—2025 年度或 2022—2026 年度均可。
2.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情况自行填写,并上传山东省专业技 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学习记录作为附件。
3.继续教育需填写总学分。
九、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
填写取得会计师职称资格以来的代表性成果,包括 “获奖/ 表彰”“课题/项目”“论文/著作”“其他”4 类,共限填 15 条。 各项内容必须符合《标准条件》中规定的标准内容,禁止填报不 符合条件的内容,填报时要严格分类填写,避免出现各类内容混 填的情况。一项证明材料如有多个页面的,应合并扫描为 1 个文 件上传。
1. “获奖/表彰”情况填写代表个人工作能力和业绩且与会 计工作相关的奖项,参考《标准条件》中的第七条(工作业绩成 果),“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
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 “ 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如申报人为 第 1 位完成人,系 3 人合作完成的,填写 1/3,为第 2 位的,填 2/3,依此类推。 奖项需上传获奖项目具体内容,不得仅上传证 书。
2.课题需与会计工作相关,需上传课题具体内容和立项、结 项证明。
3.论文和著作指取得会计师职称以后的论文、著作,参考《标 准条件》中的第七条(理论研究成果),不得上传用稿通知。“时 间”填写期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期刊或出版社”填写期刊或 出版社的法定全称。“成果名称”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 然后写作品名称、页数。如 “论文:《信息技术条件下的会计实 时控制》P35”。“位次”的填写与奖励位次的要求相同。论文材 料应上传封面页、目录页、正文页和互联网搜索的数据库检索页, 不得仅上传封面、 目录。
4.符合《标准条件》中第六条(工作业绩成果)、第七条(理 论研究成果)的其他成果,应在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其 他”项中上传。本人执笔制定的制度、办法等业绩成果应由单位 附说明,证明由本人制定,并将主要内容合并页面上传,不得仅 上传封面。
上述材料的发表时间应在呈报材料的截止时间内,超期的不 予认可,不予受理。
十、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
填写取得会计师职称后的工作业绩,字数(含标点符号)不 多于 1200 字,工作业绩中不得出现姓名和单位名称。
十一、其他证明附件
扫描上传《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 “六公开”监督卡》及其 他证明材料。填写 “六公开”监督卡应遵循以下要求:
1. “单位(盖章)”填写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加盖单位 公章或职称专用章。
2.“实际参加推荐的人数”指本单位组织推荐时,成立的 7 人以上推荐委员会成员人数(不含推荐人本人,不足 7 人的按照 实际最高人数填写);“被推荐申报人数”指此次被推荐申报高级 会计师评审的人数。
3.“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 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人 名章;“单位领导” 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