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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省2026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操作注意事项与要点

 依据:《山东省会计学会关于报送2026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公告》(鲁会学〔2026〕16号)及其附件1《材料报送及填报要求》、附件2《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3《山东省会计人员高级会计师职称标准条件》。本文为公告的操作层面提炼,不改变公告原意;凡涉及时间、盖章、系统填报等硬性要求,一律以公告与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一、六个最容易"一票否决"的红线

  以下六条任一条不满足,材料会在受理环节被直接退回,且不予受理,请优先自查:

  1. 时间红线:网上申报时间为 10月12日—11月6日,申报人员须在 11月6日前将材料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按审核路径提交至山东省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网上申报结束后,仅受理评委会审核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的材料,不再受理新申报的材料。
  2. 身份红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在评审范围之内。
  3. 属地红线:须在我省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聘用)关系,且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属地在山东省内。
  4. 考试红线:须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在有效期内(2024—2026年)。
  5. 公示红线:未按规定进行单位内部公示,或公示有异议而未查实出具意见的,不予受理;未履行评议推荐公示程序的,取消参评资格。
  6. 诚信红线: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退回不再接收申报材料,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申报资格与前置条件自查

表1 申报资格与前置条件自查要点

项目 具体要求 常见疏漏
劳动关系 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聘用)关系;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人员分别由代理机构、派遣单位或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和公示 未在系统中填写人事代理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法定全称
信息采集 先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注册并完善采集信息,审核通过后再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注册个人账户 采集未通过就先在山东平台填报,导致信息无法自动提取
继续教育 按规定完成近5个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 2021—2025年度或2022—2026年度均可;公需科目自行填写并上传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学习记录;须填写总学分 只填专业科目、漏填公需科目或总学分
年度考核 近5年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上传正式的单位考核表 未上传考核表或等次与实际不符
免试人员 在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含非执业会员),符合学历资历规定、自注册之日起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可免考;申报方式选"破格晋升",破格情况选"资历破格",并上传注册会计师证书 选错申报方式,被判定不符合填写规范

学历资历门槛(《标准条件》第五条):博士满2年;硕士/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满5年;大专满10年——均指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的时间,年限计算截止到评审年度当年12月31日。

三、申报路径:三级审核,个人不能直接报

评审材料实行个人网上申报 → 单位审核推荐 → 主管部门审核 → 呈报部门审核呈报的程序。材料经逐级审核后,由呈报部门上报至山东省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山东省会计学会)复核。

呈报部门如何确定(找错部门=白跑):

  • 设区的市及以下单位:市财政部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呈报部门;
  • 省属一级国有企业:本企业为本企业及下属企业的呈报部门;
  • 省属事业单位:其上级主管部门为呈报部门;
  • 中央驻鲁单位和外省国有驻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如需委托评审,需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具委托评审函;
  • 省内职称自主评聘单位:需向山东省财政厅开具委托评审函。

特别提示:办事机构不接受个人申报,各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呈报;以前年度已经建立申报路径的,无需再建立路径。

四、盖章与签字要求(最容易出错,逐项核对)

本部分是申报材料被退回最集中的环节,请对照下文逐项核对,尤其是评审表的三级签字盖章与"六公开"监督卡的逐栏要求。

4.1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1. 系统生成,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须为原件;
  2. 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三级签字并盖章(缺一级即不合规);
  3. 负责人签字处:由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4. 公章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职称专用章;
  5. 由呈报部门汇总统一报送至办事机构(不得由个人报送);
  6. 该表属个人档案材料,评审通过后应及时报本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人事档案。

4.2 《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表2 "六公开"监督卡逐栏填写要求

栏目 填写要求
单位(盖章) 填写单位名称且与公章一致,加盖单位公章或职称专用章
实际参加推荐的人数 本单位组织推荐时成立的7人以上推荐委员会成员人数(不含推荐人本人;不足7人的按实际最高人数填写)
被推荐申报人数 此次被推荐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的人数
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 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单位领导 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签名栏 单位人数少的由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签名;人数较多的可由下属二级单位推选代表签名;未签名人员要另外注明原因
报送份数 此卡报相应评审委员会和人事部门各一份

4.3 其他盖章与名称一致性要求

  1. 公示先行:单位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后,须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填报"六公开"监督卡并逐级推荐上报。
  2. 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意见"中的公章一致,不得填写简称、别称,不得填写内部处(科)室、非独立法人二级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
  3. 单位注册: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均需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单位账户。
  4. 单位类别和规模填写所在工作单位的类别和规模,不得填写上级主管单位的类别及规模。
  5. 行政职务:填报正式文件任命的行政职务,并在系统中上传正式任命文件原件或会议纪要原件的扫描件。
  6. 本人执笔制定的制度、办法等业绩成果,须由单位附说明证明由本人制定,并将主要内容合并页面上传,不得仅上传封面。

五、系统填报与材料上传要点

山东平台支持部分信息自动获取,但"能自动提取的"与"必须人工上传的"界限分明,混淆两者是导致材料不完整的主要原因。

5.1 可自动提取的信息(无需重复填报上传)

在山东平台点击"会计专业获取个人申报信息"后,以下信息将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自动提取:单位性质、全日制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分、《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社保信息可点击"获取社保缴费信息"自动提取。

未能自动提取的,须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据实填报、上传附件,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点击后如无显示,可刷新页面重试。

5.2 必须人工准备并上传的材料

  • 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 社保缴费证明(社保信息未自动提取成功时);
  • 评审依据学历证明材料(全日制学历与依据学历可同一也可不同);
  • 单位考核表(近5年);
  • 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习记录;
  • 现任行政职务的正式任命文件原件或会议纪要原件扫描件;
  • 各类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
  • 《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及其他证明材料。

5.3 涉密材料

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须按申报人所在单位传递涉密文件的方式线下报送(如机要邮寄、专人报送等),不得上传平台;违规在平台填报、上传、流转国家秘密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六、代表性成果:4类共限15条,填报有硬规矩

取得会计师职称资格以来的代表性成果,按"获奖/表彰""课题/项目""论文/著作""其他"4类填报,共限15条。各项内容必须符合《标准条件》规定,严格分类填写、避免混填;一项证明材料如有多个页面,应合并扫描为1个文件上传。

表3 代表性成果4类填报关键要求

类别 关键要求
获奖/表彰 参考《标准条件》第七条(工作业绩成果);"时间"填证书落款时间;需上传获奖项目具体内容,不得仅上传证书
课题/项目 须与会计工作相关;需上传课题具体内容+立项证明+结项证明
论文/著作 须为取得会计师职称以后的成果;不得上传用稿通知;"时间"填出版时间;"期刊或出版社"填法定全称;成果名称先注明"论文""著作"再写作品名称、页数(如"论文:《信息技术条件下的会计实时控制》P35");论文须上传封面页、目录页、正文页和互联网数据库检索页,不得仅上传封面、目录
其他 符合《标准条件》第六条(工作业绩成果)、第七条(理论研究成果)的其他成果

位次填写规则:独立完成的填"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如系3人合作且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填"1/3",第2位填"2/3",依此类推。

期刊与时效要求:

  • 期刊须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并公开定期出版发行,以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含增刊、专刊、临刊、电子期刊;
  • 核心期刊指北大核心与南大核心(CSSCI,不含扩展版),认定以文章发表当年为准;
  • 论文收录网站包括中国知网、维普网、万方数据;
  • 出版书籍须有ISBN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研究性合法书籍,不包括单位或系统统一出版的论文集、讲话集、报告集,不含音像电子图书;
  • 上述材料的发表时间应在呈报材料的截止时间内,超期不予认可、不予受理。

七、工作业绩填写:两处,字数与"匿名"要求完全不同

这是实际操作中最容易被退回的环节,两处填报的口径必须严格区分,切勿互相套用。

表4 两处业绩填报位置的内容与限制对照

填报位置 内容与限制
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 按"获奖/表彰、课题/项目、论文/著作、其他"4类填报,共限15条
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 填写取得会计师职称后的工作业绩,字数(含标点符号)不多于1200字;工作业绩中不得出现姓名和单位名称

  匿名要求是硬性要求:业绩描述中出现本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会被判定不符合填写规范,直接影响受理结果。同时注意1200字是含标点符号的统计口径,建议预留余量,留出修改空间。

八、业绩与成果该往哪个条件上靠(对照《标准条件》)

填报前先对着条件逐条"对号入座",把每一条业绩、每一项成果都挂到下面明确的条件项上,避免填报内容与条件脱节。

8.1 工作业绩成果(第六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主持拟定、修订本系统/单位财务制度、会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会计岗位操作规程、会计监督检查方案、数字财务实施方案、绩效评价方案等,且已实施、效果显著;
  2. 参与单位经营决策与内部管理,提出解决经营管理疑难或关键问题的合理化建议,在增收节支、预算管理、资金管控、资产管理等方面有重要贡献、成效显著;
  3. 在会计中介机构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完成人,高质量完成大中型企业年度审计、资产评估、财务管理咨询、绩效评价等2项以上,得到业内认可;
  4. 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市级以上重点工程、技改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论证1项以上;
  5. 主持或参与企业并购重组、上市、投融资、改制、清算等决策分析工作,发挥重要作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
  6. 作为第一撰稿人,撰写过2篇以上对本单位业务具有指导意义的财务分析报告或会计相关专题调研报告;
  7. 因会计相关工作,获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

8.2 理论研究成果(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独立或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期刊发表会计相关论文2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以上;
  2. 独著、合著并公开出版会计相关学术著作或译著1部以上,本人撰写不少于50000字;
  3. 作为主编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1部以上,发行量不少于2000册;
  4. 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省级以上行政部门会计相关课题/研究成果/调研报告/会计优秀案例1项以上,或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会计相关课题1项以上,或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会计相关课题或研究成果2项以上,并已结项;
  5. 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中国会计学会课题1项以上,或获得省级专业学会(协会)会计相关课题二等奖以上1项以上,并已结项;
  6. 独立或第一作者完成的会计相关论文获省会计学会论文竞赛二等奖以上2篇以上;
  7. 入选省级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
  8. 在乡镇单位(不含城区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机构)从事会计工作8年以上的人员,岗位实践性、操作性强的,可提交2份本人撰写的与本区域、本单位会计工作相关的较高水平的专题方案、会计案例、分析报告等,替代理论研究成果。

概念界定(易被误读):"主持"指项目或课题的总负责人(一般列第1位);"主要完成人"指奖项、项目或课题的主要参与者,应排前3位;"省级专业学会(协会)"主要包括山东省会计学会、山东省卫生经济协会和山东省教育会计学会;"表彰"指经党中央、国务院或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各类评比表彰活动。

九、不予受理的6种情形(提交前逐条自查)

  1. 不符合评审条件;
  2. 不符合填写规范;
  3. 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
  4. 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有异议未查实出具意见;
  5. 有弄虚作假行为;
  6. 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十、退回修改、缴费与纪律责任

  1. 只有一次修改机会:办事机构对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材料直接退回申报人并一次性告知修改意见,仅提供一次修改机会。申报人须及时查收并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后再次逐级报送。
  2. 个人原因后果自负:由于未按时修改、修改不全面、未及时报送所需材料等个人原因影响评审结果的,后果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3. 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填写内容及申报材料真实准确;不得伪造、涂改证件及证明,不得提交虚假申报材料。
  4. 责任划分: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和推荐程序的合法性、真实性、规范性负责;按"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各环节相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
  5. 严厉后果: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规的,按人事管理权限予以党纪政纪处分;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组织,将被通报批评。
  6. 缴费:材料经办事机构审核通过后,须及时登录平台查看申报进度,并按系统提示网上缴费,过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醒:退回修改机会只有一次,且不重复告知意见。第一次提交前务必完成全部自查,缴费是最后一道关口,过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材料报送与咨询渠道

表5 材料报送与咨询渠道

项目 内容
邮寄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济大路9号威海银行对面西侧门二楼,山东省会计学会
联系电话 0531-82669531(材料报送及审核咨询);0531-51769574(政策咨询)
邮政编码 250002
指定平台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登录方式1: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登录方式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系统快捷入口—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

十二、建议的倒排工作节点(供参考)

建议按下列节点倒排时间,把最耗时的信息采集、三级审核推送与盖章环节前置,避免最后几天扎堆。

表6 建议倒排工作节点

时间 应完成事项
现在—10月下旬 完成全国平台信息采集并确保审核通过;核对近5年继续教育学分与年度考核;确定"评审依据学历";梳理15条以内的代表性成果与佐证扫描件
公示启动前 与单位人事部门对接推荐委员会组建(7人以上)与内部公示安排,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10月下旬—11月6日前 山东平台注册个人账户、填报并上传附件;同步完成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三级审核推送
11月6日前(务必留出缓冲) 材料按审核路径提交至山东省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表A3双面打印一式2份并完成三级签字盖章,由呈报部门汇总报送
退回后 在收到一次性修改意见后立即修改并再次逐级报送;审核通过后及时查看进度并完成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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