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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操作关键时间节点与网络填报要点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天津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津财会〔2026〕16号),关键时间节点如下:

一、申报流程时间节点

序号 事项 截止时间
1 申报人初次提交(登录职称评审系统在线填报并提交至用人单位) 即日起至 10月10日 18:00
2 用人单位审核推荐(真实性、完整性审核、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上传) 10月16日 18:00
3 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提交(提交至市会计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10月23日 18:00
4 申报人修改提交(材料不充分被退回后的修改完善) 10月27日 18:00
5 面试答辩 时间另行通知(关注市财政局官网“通知公告”栏及答辩通知单)
6 评审工作完成 原则上于 2026年12月31日前

二、材料涉及的年度节点

事项 年度要求
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2024—2026年有效
任职年限计算 至 2026年年底
继续教育学时填报 2022—2026年(每年不少于96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2学时)
年度考核情况 建议填写 2021—2025年 考核结果(称职/合格以上不少于5年)

三、重要提示

  1. 逾期无效:申报人初次提交过期将无法被接收;修改提交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2. 全流程网上办理:统一使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3. 公示要求:单位内部推荐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通过人员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 未参加面试答辩者,不能参加当年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