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天津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津财会〔2026〕16号),关键时间节点如下:
一、申报流程时间节点
| 序号 |
事项 |
截止时间 |
| 1 |
申报人初次提交(登录职称评审系统在线填报并提交至用人单位) |
即日起至 10月10日 18:00 |
| 2 |
用人单位审核推荐(真实性、完整性审核、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上传) |
10月16日 18:00 |
| 3 |
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提交(提交至市会计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10月23日 18:00 |
| 4 |
申报人修改提交(材料不充分被退回后的修改完善) |
10月27日 18:00 |
| 5 |
面试答辩 |
时间另行通知(关注市财政局官网“通知公告”栏及答辩通知单) |
| 6 |
评审工作完成 |
原则上于 2026年12月31日前 |
二、材料涉及的年度节点
| 事项 |
年度要求 |
| 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
2024—2026年有效 |
| 任职年限计算 |
至 2026年年底 |
| 继续教育学时填报 |
2022—2026年(每年不少于96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2学时) |
| 年度考核情况 |
建议填写 2021—2025年 考核结果(称职/合格以上不少于5年) |
三、重要提示
- 逾期无效:申报人初次提交过期将无法被接收;修改提交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 全流程网上办理:统一使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 公示要求:单位内部推荐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通过人员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 未参加面试答辩者,不能参加当年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