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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国际比较

http://www.crifs.org.cn 2008年6月5日 夏 睿
摘 要: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确认标准、计量基础、列报及披露等问题一直是困扰金融工具会计理论研究的难点所在。因此,本文拟通过最具有权威和代表性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近年来研究成果的比较,希望能总结出目前国际会计界在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研究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悬而未决的问题,并为我国会计理论在研究发展过程中如何借鉴国际研究成果提供一些帮助。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世界经济的内容和行为规则,在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国际经营活动日益发展的同时,国际资本市场得到了迅猛的发展。资本市场的全球一体化趋势愈加明显,与此相伴随的是金融产品更加丰富。衍生金融工具(DerivativeFinancial Instruments)已经成为现代金融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现,传统的财务会计模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为此,国际上具有影响的会计组织纷纷着手研究制订统一准则,借以规范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实务工作。其中,最具权威性和代表性的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他们的研究成果对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国际组织颁布的主要成果


发布者 名称 时间


IASC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会计的讨论报告》 1997 年发布


IASC 《IAS32———金融工具:披露与列报》 1995 年发布1998 年修订


IASC 《IAS39———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 1998 年发布


FASB 《讨论备忘录: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问题的讨论》 1991 年发布


FASB 《SFAS105———对具有表外风险和信用集中风险的金融工具的披露》 1990 年发布


FASB 《SFAS107———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披露》 1991 年发布


FASB 《SFAS115———关于某些债权性及权益性证券的会计处理》 1993 年发布


FASB 《SFAS119———对衍生金融工具以及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披露》 1996 年发布


FASB 《SFAS125———金融资产的转移与服务以及债务消亡的会计处理》 1996 年发布


FASB 《SFAS133———衍生工具和套期行为的会计处理》 1998 年发布


FASB 《SFAS138———某些衍生金融工具和某些套期行为的会计处理》 2000 年发布


FASB 《在会计计量中运用现金流信息和现值》 2000 年发布


ASB 《衍生金融工具与其他金融工具》报告 1996 年发布


ASB 《FRS13———衍生金融工具与其他金融工具:披露》 1998 年发布


以上是本文成文的主要依据,也是本文重点讨论的对象。下面将按照各个组织颁布法规的时间顺序进行阐述。


二、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国际发展


1、IASC


IASC 于1991 年9 月和1994 年1 月完成了第40 号和第48 号征求意见稿。1995 年3 月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2 号——金融工具:披露与列报》。该准则解决的主要问题包括:(1)金融工具的分类,即如何将金融工具分为负债和权益,以及如何划分相关的利息、股利、利得和损失;(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相互抵消;(3)金融工具信息的披露。


1995 年12 月通过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9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39 号准则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所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衍生工具),同时要求尽可能地以公允价值来计量金融工具。同时,通过对套期进行分类(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套期和在国外净投资的套期)和区别处理,第39 号准则也对套期会计给出了一个解决方案。2000 年3 月,IASC 成立了一个委员会,负责制定第39 号准则的实施指导纲要,用于指导第39 号准则的具体实施。


2、FASB


财务会计准则第105 号《对具有表外风险和信用集中风险的金融工具的披露》、第107 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披露》、第119 号《对衍生金融工具以及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披露》都对金融工具的列报和披露做出了相应的规定。第115 号准则《关于某些债权性及权益性证券的会计处理》将有价证券分成持有至到期的债权性证券、交易目的的证券和备出售的证券三类,对每一类证券都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该准则提出了根据持有目的的不同来决定会计处理的思路。1991 年,FASB 发表《套期保值会计——对基本问题的探索性研究》的报告和《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备忘录。1998 年公布了第133 号财务会计准则《衍生工具和套期行为的会计处理》,对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做出完善的规定,在国际上也产生了重大影响,其基本原则是:公允价值是衍生工具唯一相关的计量属性;在一定前提条件下,衍生工具和极少数非衍生金融工具采用套期会计来进行核算。具体来讲,套期可以分成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套期和外汇风险套期三类,每类有其具体的处理方法。2000 年,FASB 对133 号准则进行了修订,对一些细节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


3、ASB


1998 年9 月,ASB 发布第13 号财务报告准则《衍生金融工具与其他金融工具:披露》,目的是提高金融工具的披露程度,要求提供:金融工具对组织整体风险的影响情况;金融工具的风险影响组织的业绩和财务的情况;如何管理金融工具的风险。该准则要求的描述性披露主要包括持有或发行金融工具的目标、政策和策略。该准则对非金融机构、银行和类似金融机构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分别要求了不同的数量化披露,主要包括对利率风险、货币风险、流动性风险、公允价值以及套期活动的披露。


4、日本


日本的企业会计审议会(BADC)于1990 年发布《对期货合同会计准则的意见》和相应准则,对期货期权合同的公允价值披露作了规定。后来,公允价值逐渐扩展到外汇远期合同和其他衍生工具。在意识到公允价值披露并没有解决许多相关的重要问题后,1998 年6 月,BADC 发布了《对建立金融工具会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1999 年1 月,发布了《对建立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意见》正式稿和《金融工具的会计准则》,对其确认和计量作出了完善的规范。


5、加拿大


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在1996 年1 月发布了《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会计准则,对金融工具的披露和列报作了相应的规范,这个准则与IAS32 极其相似。


6、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95 年6 月发布了AASB1033/AAS33《金融工具的披露和列报》,对金融工具的披露和列报作了相应的规定。1999 年10 月发布其修改稿,主要目的是完善关于复合型和转换型金融工具的分类和披露问题。


7、中国台湾省


我国台湾省于1997 年6 月发布会计准则《金融商品之披露》,对金融工具的披露问题作了规范。准则对衍生金融工具和非衍生金融工具做出了不同的披露要求,而对衍生金融工具,又区分为因交易目的持有和因非交易目的持有两种,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披露要求。


除了上述国家和地区外,还有一些国家和地区也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做了相关的研究,如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中国台湾省等等。另外,除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外,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德国、新西兰以及北欧注册会计师联合会也参加了国际联合工作组,共同为金融工具综合准则努力。


三、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国际差异及分析


前面介绍的IASC 以及各国的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基本上可以分成两类:第一类披露列报准则,第二类确认和计量准则。IASC 的第32 号准则,FASB 的105、107、119 号准则,以及前面介绍的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和我国台湾省的相关准则都属于披露与列报准则。在这一类中,第32 号国际会计准则和加拿大相关准则最为类似,主要考虑如何按照实质而不是按照形式讲一些金融工具划分为负债或权益,以及如何披露金融工具相关的公允价值、风险和损益信息。英国相关准则则是围绕着衍生金融工具的相关风险,对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制定了不同的信息披露要求。澳大利亚的相关准则主要考虑的是如何对各种金融工具按实质进行分类以及进行相关的披露,与第32 号国际会计准则的思路基本一致,我国台湾省的相关准则对非衍生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制定了不同的披露要求。IASC 的第39 号准则、FASB 的133 号准则,以及日本BADC 的相关准则属于确认和计量准则。第39 号国际会计准则的应用范围包括各种金融工具(含衍生金融工具),对金融工具的确认和公允价值计量以及损益核算做了规定,还将套期保值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套期和国外实体净投资套期三类进行相应的核算。美国第133 号财务会计准则主要应用范围为衍生金融工具,对不作为套期的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做了规定,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套期和外汇风险套期三类进行核算。应该说,IASC 第39 号准则与FASB 第133 号准则的思路是类似的。日本相关准则相对于前两者相对单薄,另外,它有一些独特之处,例如,对复合金融工具要求在一定条件下采用合成工具发,对套期会计不分类处理,而统一规定套期工具的盈亏应递延至背套期项目盈亏时计入损益,对信誉风险损益进行了核算。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国际差异的产生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相关市场的发育程度和发展趋势


证券市场、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市场等相关市场的发育程度和发展趋势,在根本上决定了一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发展程度。这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相关市场成熟、健全的国家,另一种是相关市场发展还不完善的地区。前者在衍生金融工具准则中多引入公允价值计量的概念,如美国、日本。而后者一般目前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还侧重于相关信息的充分披露,如澳大利亚和我国台湾省。


除了相关市场的发育程度外,其发展趋势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2、金融监管的发育程度


一个国家金融监管的发育程度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其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制定。第一,金融监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相关市场的发育程度和发展趋势。第二,会计管制是衍生金融工具金融监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金融监管的发展程度制约着相关会计管制的发展程度。


3、国家准则的制定历史和各准则的协调


一个国家各个准则的制定历史和准则之间的相互协调可能对衍生金融工具准则的制定有一定的影响。美国相关的第52 号、第80 号、第105 号、第107 号、第119 号和第115 号对其第133 号准则有着重要的影响。


4、国际发展中的合作和协调问题


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国际发展中的合作与协调成为影响一国相关准则的现实因素。如,加拿大CICA 与IASC 的密切合作是加拿大金融工具披露准则与IASC32 相似的主要原因。又如许多国家参加了联合工作组,暂时不独立制定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标准,如英国、加拿大等。


文章来源:财经界 (责任编辑: X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