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财政厅财税法规制度处
公共财政必然是法治财政。近年来,省财政厅将法治思维贯彻到财政工作的方方面面,从健全财政法规制度体系、探索民主公正的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营造法制环境等重要环节入手,大力构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制度框架和工作机制,推进全省法治财政建设进程,为财政改革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引领与护航作用。
一、深入贯彻依法治省,“三个抓手”提升法治财政
《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明确提出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加快建设法治四川要加强地方立法、严格依法执法、维护司法公正、营造依法办事浓厚氛围。省财政厅按照《纲要》要求,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通过“三个抓手”提升法治财政。一是抓组织领导。厅党组高规格成立全省法治财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全省法治财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法治财政年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财政厅财税法规制度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省法治财政建设及各项工作的督促落实。二是抓《纲要》贯彻。厅党组研究制定了贯彻《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到2020年依法治省方略在财政部门全面落实,法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依法办事能力显著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大幅提高,财政内外监督有力有效,财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财政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的主要目标。三是抓任务落实。省财政厅制发了2014年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安排,细化了健全法规制度体系、落实依法行政要求、着力推进依法理财、健全财政监督体系、积极开展法制宣传的25项工作任务,并分别明确了责任处室,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建立健全法规规章,“三方强化”法规制度体系
财政作为党和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体制保障、政策工具和监管手段,其依法行政的基础是建立在完善的制度保障上的。因此,省财政厅着力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加强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充分发挥制度的引领能力,做到了“三个强化”。一是强化法规规章建设。2013年,省财政厅代拟的地方性法规《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于7月1日实施。政府规章《四川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于9月1日实施。2014年,地方性法规《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纳入了制定类项目立法计划。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2013年,省财政厅制定了《四川省财政厅文件文书合法性审查制度》,将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文件范围,从规范性文件扩大到省财政厅代拟的省政府文件、涉及国有资产处置、制定调整财税政策措施、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备忘录等文件文书,并将合法性审查的要求纳入机关年度依法行政绩效考评。三是强化政策制定的民主参与。2013年,在“营改增”改革过程中,省财政厅多次组织交通运输、出租汽车等行业的行业协会、企业代表及相关部门进行座谈,广泛征集意见建议,“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听取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呼声,共计10多万户纳税人参与改革,减税超过15亿元。
三、积极探索“两依”示范,建设工作突出“三个引领”
“两依”示范建设是通过将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的具体实践与财政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顶层设计有机结合,通过局部试验突破,指导、推动全国各地、各级财政部门的工作稳步提高的一项重要改革。其先行先试的成败得失对面上的改革意义重大。在财政部确定我省温江区财政局作为全国财政系统“两依”示范点之后,省财政厅提出了以“民生财政、阳光财政、法治财政”为核心,在示范建设工作中突出“三个引领”。一是制度引领。省财政厅强化指导帮助,将文件文书合法性审查、预算听证、依法行政绩效考评等制度经验带到温江。指导温江区制定了《成都市温江区财政支出项目预算安排听证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二是工作引领。省财政厅结合温江财政工作实际,将预算信息公开、开放式决策、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管理、美丽新村试点等11项全省财政改革的试点性工作,放到温江先行先试。2013年10月,温江区对涉及4个镇街,26个行政村(或涉农社区),惠及农户(含涉农社区居民)11355户的56个项目进行了“一事一议”并组织了专门评审,通过末位淘汰的方式择优选择了55个奖补项目。预算资金安排听证和项目资金竞争立项,促进了财政资金安排决策更加民主透明、科学合理。三是典型引领。2013年以来,省财政厅多次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到温江学习、调研,并指导温江区财政局将“两依”示范建设成果总结,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先进经验。2014年,省财政厅在对温江“两依”示范建设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和重要价值、产生的社会效益、具有示范效应的制度、举措等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总结的基础上,组织温江区财政局申报“中国法治政府奖”。
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三项举措”确保公开透明
推行“开放式”决策,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增强决策民主化与科学化,构建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创新探索。省财政厅全力推进“开放式”决策,“三项举措”确保公开透明。一是组织公开听证。2013年8月16日,省财政厅对“是否制定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政策”进行公开咨询听证,为研究制定政策提供了丰富、重要的参考和依据。该项目的实施被列为省委省政府2014年“十九件民生大事”之一。二是建立长效机制。省财政厅在全面完成2013年4件“开放式”决策事项的基础上,制发了《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开放式决策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开放式”决策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范围和选取、决策程序和方式等内容,建立了决策前预告、决策调研、征求意见、决策后公开决策结果和执行情况等制度。三是拓展决策范围。2014年,省财政厅进一步扩大“开放式”决策范围,拟进行“开放式”决策项目17个,其中,既有体现财税改革热点的制定《四川省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又有加强权力制约的修订《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试行)》,还有回应民众期待的确定2014年度农产品土壤金属综合防控试点项目等等。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三个坚持”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是建设法治政府、法治财政的内在要求,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现实需要。省财政厅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做到了“三个坚持”。一是坚持行政执法公示。省财政厅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等多种方式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目录,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规范办理执法证件,录入全省统一的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每一个行政权力岗位都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并对每项权力事项设置了廉政风险点和监察点,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坚持依法办理复议案件。2013年,省财政厅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其中,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1件,维持1件,调解2件。对市州财政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或违反法定程序的,依法撤销其具体行政行为,对市州财政部门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瑕疵的,在其自行纠正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定纠止争。三是坚持简政放权减轻社会负担。省财政厅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的原则,着力推动财政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2013年,我省经过两次清理和3次发文规范,共计取消和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55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4亿元。目前,我省已成为全国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最少的省份之一。
六、促进法律意识提高,法制教育注重“三个常态”
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广大财政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手段,是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重要内容。财政厅新一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法制教育注重“三个常态”的工作思路。一是厅务会学法常态化。每次厅务会第一个议题是组织全体厅领导和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集体学法。2013年以来,厅务会先后组织学习了《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行政处罚法》、《信息公开条例》等等内容,在全厅干部职工中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二是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省财政厅进一步强化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的普法责任,促进执法与普法工作的有机结合,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三是法制培训工作常态化。多年来,省财政厅坚持对厅机关公务员、法制工作联络员、厅属执法人员、市州和扩权县分管局领导及财税法规科长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法制培训,年均培训800余人次,切实提高了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方式处理财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