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财政厅财税法规制度处
公开透明是现代法治社会对政府工作的必然要求。对涉及公众利益的决策事项,实行有公众参与的开放式决策,是落实十八大报告中所要求“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有效举措,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有效形式。近年来,我厅积极推进决策事项启动、过程和结果全方位公开,以咨询听证、公正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多种方式进行“开放式决策”工作模式的探索,以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更好地实现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作为全国依法行政基层示范点,温江区以一事一议竞争性立项为切入点,大胆探索,取得了成绩,也发现了问题,积累了经验。
一、基本评价
温江区为提高村级公益事业工作管理水平,创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管理模式,调动项目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选准选好项目,根据财政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试点工作相关要求,温江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从2013年起实行竞争立项方式确定各村奖补项目。按照“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评审”的工作流程和《四川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操作手册》的要求组织竞争立项评审。从调研情况来看,经过财政部门、农发部门、监察部门以及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组织的共同努力下,温江区一事一议工作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和部署,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加大投入,严格管理,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落实与温江区新农村建设紧密联系起来,解决了一批农民最期盼、需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的公益性项目,促进了一事一议工作得到健康发展,为加快温江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切实加强领导。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在温江区开展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财政局、区农发局和区监察局及时下发《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竞争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温财发〔2013〕62号)和《关于推进2013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温财发〔2013〕63号),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区、镇街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区级在区财政局设立了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了得力的工作人员,镇街级明确由财政所具体负责,村社区级明确了工作专班,形成了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协调顺畅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保证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顺利推进,健康发展。
(二)正确把握政策原则。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区、镇街、村社区都制定了一事一议项目3~5年规划,区级建立了项目库。重点把村组硬化公路的断头路、晴雨路和路肩的完善等群众最期盼的民生项目列入项目库,并按轻重缓急进行合理安排。二是坚持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在实施中做到不增加农民负担,不产生新的债务,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搞半拉子工程。切实解决了一些群众最期盼解决实际问题,得到了基层群众的好评。三是坚持奖补范围和筹工筹劳标准。在奖补范围上,财政部门坚持按上级和区委、区政府规定的范围执行。在筹工筹劳上,监察局严格把关,按政策规定办事,没有突破政策规定的问题发生。四是突出工作重点。奖补项目实施中体现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急需的原则,实行竞争性立项。把镇街“普惠制”与村社区“重点制”结合起来,坚持“三个优先”,即优先支持群众反映最强烈、项目最需要建设的村;优先支持村级领导班子得力、村务公开制度健全、村规民约完善、上一年度项目实施好的村;优先支持村民建设积极性高、村民筹资筹劳踊跃并有村集体投入或社会捐赠的村,把重点放在解决村级道路交通上。
(三)坚持工作程序。一是坚持议事程序。坚持农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农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做到不增加农民负担,所实施的项目一般都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二是坚持申报审核程序。坚持由村委会向镇街申报初审后,再经区农综办审核报区财政局审批。三是进行公示。经审批的项目,坚持对项目议事过程、项目内容、筹资筹劳、收支预算等情况在温江区公众信息网、村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加强项目监督管理。镇街一级明确了由财政所为项目管理责任单位,并从立项、申报、招投标、施工监管、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管理,联村干部参与监管。村一级除村委会加强监管外,还明确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理财小组的监管和受益农户监督。区农综办、区财政局、区农发局和区监察局除在立项中加强审查把关外,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验收,保证了所建项目质量和财政奖补资金的专款专用。
(五)创新工作机制。温江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中,在认真执行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的同时,坚持创新探索,取得了一些好的经验。比如,区财政局实行竞争性立项,把对镇街“普惠制”与对村社区“重点制”结合起来,对参与竞争立项的项目镇街领导重视程度、村社区委会组织工作能力、群众筹资投劳等情况进行竞争立项评审,择优选择项目立项。竞争中被淘汰的项目,在补充完善后可优先参与下一年度项目竞争立项。
(六)奖补政策落实效果明显。从调研的项目看,温江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效益较好,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群众给予较高的评价。
一是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实施,为温江区农民逐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供了政策及资金支持,有效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二是建立了公益事业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通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财政奖补资金的“牵引”作用,不仅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而且激发了全社会投入热情,使项目建设资金有了进一步保障,形成了以民投入为主,多元化社会投入为辅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统筹共建格局,建立了政府补助、部门帮扶、社会捐赠、村级自筹和农民筹资筹劳相结合的投入新机制。
三是调动了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在温江区实施后,解决了农民群众最关注、最期盼、最现实的问题,让农民群众从中得到了实惠。
四是密切了干群关系。税费改革后,村级资金缺乏,大多数村干部在公益事业建设上存在等待、观望的思想,没有积极主动谋划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实施,不仅调动了村级组织兴办公益事业的工作热情,而且对村组干部的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及工作作风也是一次检验。过去农民需要办公益事业,首先找的是村级组织,村干部因苦于无资金来源,做不了主,也表不了态,农民对村组干部意见较大。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后,镇村干部经常深入群众中进行宣传发动,让群众了解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状况,面对面指导群众开展民主议事、项目规划和建设工作,一起搞规划、议项目、谋发展,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村内户外,深受老百姓的欢迎和拥戴,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二、主要问题和不足
温江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为加快温江区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对一事一议相关政策的学习宣传不够。存在地方干部群众对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意义、目的、原则、程序、重点等不够明确,在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上来研究考虑问题不够;有的镇街、村社区一事一议项目缺乏规划;财政奖补项目立项的民主程序坚持不够,有的在村民民主“议事”上流于形式,没有做到“从下而上”立项,有的是村干部定项目让群众“议”,或以村民代表会议代替村民议事步骤,因而没能很好调动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使群众成为被动执行者,造成筹资筹劳难;有的财政奖补项目超一事一议资金使用范围;有的财政奖补项目招投标不规范,相关手续资料不完备,有的超招投标额度施工;多数财政奖补项目筹资筹劳不落实;奖补项目建设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奖补项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建成项目的后续管理办法有待研究完善等。
三、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温江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促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落实,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学习宣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工作量大,既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因此,区政府和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财政奖补政策的宣传,使广大干部进一步明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意义、目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以及专项资金使用纪律等,提高各级干部严格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和广大群众参与一事一议工作的积极性,使这项惠及广大群众的好政策真正落实好,更进一步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以推动温江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要进一步做好规划指导,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区、镇街、村社区都要按照新农村建设“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制订辖区内村级公益事业建设3~5年规划,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库,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实行动态管理。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区分轻重缓急,优先选择群众最急需、受益最直接的民生项目,优先考虑经济欠发达村社区的奖补项目,优先考虑基础设施等紧缺项目,真正做到公共财政的阳光尽快普照广大农村。
(三)要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坚持村民议定、村级申报、镇街初审、区级审批的流程自下而上进行。要坚持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让村民自己议定自己的事情。要把重点放在解决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的公益事业项目上来,切实解决群众想办而一家一户办不到的事情上来。要坚持先议后筹、先筹后补的原则,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要在群众“议”上加大力度,通过群众议事,使群众自觉参与,从而解决筹资筹劳难的问题。要积极鼓励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做到多筹多补,多干多补。要实行动态管理和淘汰制,对那些干部群众积极性不高、筹资筹劳不到位、项目进度达不到预期要求的要坚决予以淘汰,下一年度不予安排项目。
(四)要进一步加强财政奖补项目的监管,提高项目的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奖补工作的督促和指导,严格财政奖补项目审批,严格执行财政奖补项目的相关政策原则。要加大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检查力度,防止套取和挪用财政奖补资金。对超出政策原则的项目要坚决不予审批,对工作程序不到位的要坚决纠正完善,对弄虚作假的要及时纠正和查处,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村民自我监督机制,要发挥村民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和受益群众的监督作用,确保奖补项目质量和应有的效益。
(五)要建立健全村级公益事业项目管护机制。对已建成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要结合各地和项目的实际,制定具体管护办法,落实管护责任和管理费用,发挥项目的长效机制。区政府和财政部门要出台相关指导性意见,镇街政府及财政所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
(六)要进一步加强领导,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区政府要进一步重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温江区实际,进一步完善温江区财政奖补政策、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奖补工作操作指南等,保障财政奖补政策通明、阳光运行、资金安全、群众满意。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履行工作职能,加强调研和工作指导。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使那些操作简便、群众拥护、效果好的做法得到及时推广,同时及时向上级推介,使一些好经验和做法得到上级的支持。镇街级政府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指导监管责任,要到实地查实情,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核、实施、验收、资金拨付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程序到位,工作到位。村社区基层干部要饱含对农民农村的浓厚感情,进村入户,开展细致的思想工作,组织农民议好项目,搞好建设,接受监督,努力落实好党的惠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