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时期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显著特征是实现“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经过三年努力与探索,出资人监管体系框架已初步建立,但出资人监管手段和方法需要不断的创新,从当代管理科学的发展趋势看,运用科学的财务绩效评价手段,实施财务绩效综合评价,不仅可以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状况,判断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而且有利于适时揭示财务风险,引导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根据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交易成本理论、行为科学理论等企业财务绩效评价的基础理论,出资人设计企业财务绩效评价体系有三大理论依据:股东权益最大化理论、公司价值最大化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由于国有企业比其他企业更具有“经济”和“社会”的二元属性,国资委展开国有企业绩效评价应该综合运用上述理论。
企业财务绩效评价体系以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为基础,根据出资人监管重点,设置相应财务指标,运用客观的评价标准进行对比分析,综合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课题设计的企业财务绩效评价体系具有以下特点:第一,以投入产出分析为核心,首先必须考察企业投资资本的盈利水平和盈利质量,重点以“量本利”分析为基本方法,运用净资产收益率、保值增值率等指标,反映企业的投入产出状况和资本增值水平;第二,多角度综合评价,企业盈利能力的评价是财务绩效评价的重点,但是仅评价企业的盈利能力会造成企业更多地关注短期利益,忽略长远利益,因此,还必须对企业的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和经营增长进行评价;第三,运用行业标准进行比较,包括国内标准和国际标准,这能够比较充分地体现每个企业的行业特征及与国外的优势和差距。
企业财务绩效评价结果比较充分地反映了企业的经营绩效状况以及在行业中所处的水平与地位,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客观性,可以引导企业经营行为、深化财务监督工作,为考核管理企业负责人提供参考依据,此外,在实施中央企业的分类管理和结构调整等工作中,也可充分利用企业财务绩效评价提供的信息。
(李丹整理自《国有资产管理》2007年第4期,作者:国务院国资委统计评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