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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及网上申报报送要求

 评审材料及报送要求
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利用系统报送电子材料,同时报送部分纸质材料。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24.128.251.110:8185/)注册个人账户,依次填写完善申报等级系列、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工作成绩、成果奖励、论文作品等,将所申报的电子信息上报工作单位审核。申报人员需将学历学位证书、会计师或相关系列(审计、经济、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近五年(2013—2017年)继续教育情况、成果及奖励证书、取得中级证书后的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等上传至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供审核。
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通过山东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单位账户,登录系统与上、下级单位建立申报路径,逐级审核、上报申报人员电子信息。呈报部门应与省财政厅建立申报路径,统一上报电子信息,省财政厅在评审系统中的用户名为:山东省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系统操作相关问题可从网站下载使用说明书,也可拨打网站列明的技术服务电话咨询。
(二)纸质材料
1.材料类别、数量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份(a3纸型,系统导出,双面打印,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2)《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以下简称《“六公开”监督卡》)1份(a4纸型,原件);
(3)代表性著作、论文(可以在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www.wanfangdata.com.cn或维普网www.cqvip.com等期刊论文数据库中查询到的论文不需提供原件);
(4)符合《山东省会计系列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标准条件》(鲁人社规〔2017〕7号)破格申报条件的,应由工作单位出具破格推荐报告1份,呈报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申报。因获奖或成果破格的,其奖项或成果内容应与财会工作相关。
(5)改系列申报评审的(同级别),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的证明材料。
2.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应上传原件的不得以复印件代替。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要求签名、盖章。
(2)申报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应在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后签名。
(3)申报人员如有在取得中级资格后的成果及奖励证书、负责或执笔拟定、修订并印发的本单位会计管理制度或内部控制制度、市级以上的会计科研课题结题报告(证书)可上传至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4)学历证书应上传原件,如原件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持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海外留学人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认可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所有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装入统一印制的档案袋内,实际材料件数与档案袋封面目录必须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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